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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伤好之后,他就回到了武陵侯府,我就每天都会翻上墙头去骚扰他,直到去年。其实大部分的时间,我找他,他都不会给我好脸色看,不过好像每天一爬墙已经成了我的习惯一样。顺便调戏一下他,也是我的爱好。

由于我的这个不良嗜好,大都里又盛传,安宁侯的世子打从生下来就是个断袖。从小就不学好。

当然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是通过诋毁我来达到诋毁我爹的目的。有一次我在外面和人打架,被人骂了断袖,跑回来找爹爹哭诉。

爹爹哈哈的一笑,抱住我亲了一口,说道,我的乖女儿当然是喜欢男人的,难道要去喜欢女子不成?他对我说,放心吧,宝贝女儿,将来爹爹一定要让你风风光光的从侯府大门嫁出去,而且要找一个天下一等一的夫婿。

那时候我什么都不懂,只是被爹爹哄的破涕为笑,还嚷嚷着说,才不要嫁出去,要么就娶回隔壁的燕千寒,以后只要将院子上砸一个洞,这样来回串门多方便。父亲听了之后笑的更厉害了。

我抱着招魂幡的手又握得紧了一些,回想着这些,我的眼泪又忍不住落了下来。

爹爹那么的疼爱我,却说走就走,好像瞬间就将我丢弃了一般。

等所有的仪式都完成之后,厚厚的土将父亲的棺木一点点的掩埋上。我一直呆呆的站立着,知道最后一锹土平在父亲的坟头,我的眼前一黑,昏死了过去。

从烟花腾起的那个除夕之夜,一直到父亲下葬,五天,我竟然都没有合过眼。

直到初五的午夜,我才恹恹的睁开了眼睛,房间里很安静。可是我知道十三在一直陪着我。

说起来,十三是父亲暗阁的暗卫,从我摔断腿那次,他就被爹爹送来保护我。他大我三岁。爹爹说他是新一批暗卫之中最强的。我没见过他的本事,因为好像我一直都很安全。他从没用武之地。九年的时间,让他从一个黑瘦的孩子,成长为现在俊朗的十七岁少年。于我而言,他早就已经是我的亲人了。

暗卫最擅长的就是隐匿自己,虽然我看不到十三,可是我知道他就在我的身边,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

我缓缓的撑起了自己的身体,果然,暗处,十三迈步走来。

“侯爷。”他恭敬的跪在了我的床前,“那药,侯爷不能再吃了。”他说道。“刚才平神医来了,他说,若是侯爷继续服用那个药的话。”

“会什么?”我追问道。

“将来可能会失去做母亲的权利。”十三抬眸看了一下脸色苍白的我。

我先是一怔,随后笑的天上地下,“十三,你觉得我还能嫁人吗?你现在都管我叫侯爷了。你见过哪个爷能生育?”我的笑让十三的目光黯了几分。

“老侯爷不希望看到侯爷现在的模样。”十三微微皱眉说道。

他的话让我一阵的心痛,脸上却依然在笑着。

“十三你起来。”我笑够了,一挥手,让十三站了起来,“十五岁的女子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我问道。这年一过,我已经十五了。

“这个属下也不知。”十三老实的回答。

“礼记上说,女子十有五年而笄,过了十五就是成年了。”我笑着说道,随后一用力,站了起来,“你看看我除了个头在长,还有哪里像女子呢?又怎么嫁的出去?”我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胸部,平坦如十三一般。

十三从小陪我一起长大,自然不会被我突如其来的流氓举动所惊吓到。

“侯爷的容貌无双。大都里盛传,锦绣无双,凤玉无瑕。锦绣是尚书府的二位小姐,凤和玉就是侯爷和燕世子。”十三还当真认真的看了看我,说道。

我一扭头,看了看镜子之中的自己,虽然面色苍白,可确实是容颜姝艳。爹爹当年的容貌就是冠绝大都的。母亲亦是江南第一美女。作为他们女儿的我,自然生的不错。被当作男孩子养了十多年,镜子之中的人美则美矣,却是没有半分女子的柔意,反倒是有了几分男子的英气。

我略一挑眉,满意的点了点头。若是其他地方不变,我想我这个男子可以一直假扮下去。拜那个药的功效所赐,我的身高比一般女子要略高一些。

“总之那药,侯爷不要再服用了。平神医说,他另想办法帮助侯爷瞒天过海。”十三说道。

我的神色黯了黯,“既然平伯伯这么说,那好吧。”我是女子的秘密,平伯伯已经知晓了十四年。虽然我爹爹是个不受人待见的权臣,不过他的身边却真真的有几个对他忠心耿耿的能人,平一笑就是一个。

话音刚落,外面就响起了一片嘈杂的鞭炮声。

我朝外走去,十三抄起了一件皮裘就罩在了我的身上。

武陵侯府又腾起了绚丽的烟花。

“今天是财神日?”我问道。

“是。”十三站在我的身后,与我一起仰头看着一朵朵绽放在夜空之中的烟花。

“十三。”我轻声说道,“你将来也会如同我爹爹一样,说离开我就离开我吗?”

我的声音很轻,很轻。可是十三依然还是听到了。

他坚定的声音从我的身后传来,“不会。”他的声音也不大,可是我也听的很分明。

我缓缓的一笑,朝后靠了过去,我知道身后是他坚实的胸膛。

“十三。我很难过。”我低声说道。

“十三明白。”十三任由我靠着,笔直的站着没动。

我们谁都没有再开口说话,只是就这么相互依靠着站在清冷的花园之中,仰面看着满天绽放的烟花。

直至满天的烟花落幕,空留一片灰黑色夜空的时候,我才长长的叹息了一声,“十三,从明日开始,你就不必再做暗卫了。我会调十一过来接替你的位置。”

我的话音刚落,就明显的感觉到十三的身躯一僵。

我站直了自己的身体,转过了脸,抬头看着他线条分明的俊朗面容,“你跟在我的身边做一个明卫好了。从明日起,你改名做逸轩。”

十三明显的松了一口气,撩衣跪倒在我的面前,“十三遵命。”

“嗯?”

“逸轩遵命。”

我缓缓的一笑,亲手扶起了他。

日子在忙碌之中总是过的很快,以前爹爹在世,我可以没心没肺的尽情玩乐嬉笑,可以每日爬上墙头去隔壁戏弄一下燕千寒,可是现在,我已经忙的连自己姓什么都快不知道了。

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真正的当了家,却真正的体会到了要让如此巨大的府邸正常的运作需要付出多少的心血。

侯府新丧,新帝为表体恤之情多有赏赐和分封。随着新皇的圣旨降临,侯府明显要比前几日发丧的时候热闹许多。那些以为安平侯府树倒猢狲散的官员一见新皇下旨体恤,顿时纷纷上门吊丧,一时之间侯府大门竟然如同菜市场一般的热闹非凡。

这便是我接管侯府后上的第一课,真正的体味了一把什么是世态炎凉。武陵侯也来过,只是燕千寒一直没露过面,只除了发丧那一天的惊鸿一瞥。

家里的琐事倒可以由管家去做,可是这暗阁的一切却是叫我焦头烂额。

直到真正接手这个侯府,我才明白为何安家可以在越州那个不毛之地依然雄霸大梁第一世家的位置,这么多年无人撼动。为何爹爹能成为内阁首辅屡受弹劾却依然屹立不倒。这暗阁居功至伟,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越州安家的那几个长老会将这么重要的暗阁交到我一个十五岁的少女手中,直到多年之后,我才知道这一些都是爹爹事先安排过的。他早就已经为我铺好了一切的退路,他未雨绸缪,只是为了让他唯一的女儿能生存下去。

这几日我过得战战兢兢,殚精竭虑,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如履薄冰。好在有逸轩陪伴在我的身边,关于暗阁他知晓甚详。没有叫我闹出笑话出来。虽然我现在有越州那边长老撑腰,但是我也明白同族之中,有不少人在等着看我出丑。我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应对。

正月十五,外面的街市热闹非凡,满街的花灯将整个大都都映的如同白昼一般。

“侯爷,要不出去走走?”逸轩站在我的身边问道。“侯爷已经将自己关在府里这么多天了,出去走走也是好的。”

我疲惫的抬起赤红的眼眸,看着他清冷但是带着关切的目光,心里一热。我知道他是担心我的身体。

为了能扛下着一大家子,我的性子好像在突然之间有了翻天覆地的转变,之前的那些恶作剧都不见了,而是每日将自己困在书房之中苦读各种书籍。

我没有办法不让自己读书,因为只要一停下来,我就会想起爹爹,只有让自己累的连手指头都动不了,我才能在疲惫之中入睡。我也不得不读书,我需要知道更多的东西,才能将这个侯府支撑下去。

逸轩想让我出去走走无非是想让我休息片刻。既然今日是正月十五,出去走走就走走吧。我看了一眼书房外的夜空,街市灯如昼,若是往日,我可能早就已经疯的没了影子了。

见我同意了,逸轩一喜,忙去取来一件白色的狐毛大氅为我披上,然后为我打开了书房的门。

走出书房,我下意识的看了一眼隔壁的院落,墙头的琉璃瓦因为我经年累月的爬上爬下被磨的异常的光滑,和新的一样,被灯火这么一照,发着光。

这么热闹的节日,想来一向喜欢安静的燕千寒是不会出去的吧。

“侯爷想要去看燕世子吗?”见我愣愣的看着墙头,逸轩小声问道。

“不去了。”我回过神来,苦笑着摇了摇头。

见了面又如何?我心里已经很是难受了,难道在这个时候还要把自己送过去看燕千寒的臭脸吗?还是外面热闹些,或许心情的真的会好些。

大步的走出侯府的后门,我的眼前一亮。

这个上元节可是新皇登基之后第一个上元节,看起来要比往昔热闹许多。长长的朱雀大街已经挤满了前来观灯的人潮。

逸轩小心的护佑在我的身边,为我巧妙的挡开每一个挤过来的人。

街道边满是各种卖东西的小摊,大都每到上元节这一天,便会汇集所有大梁各地的小吃。热气腾腾的小吃摊子将食物的香气弥散到整条大街,光是闻上一闻都会让人食指大动。

因为是上元节,各个摊位前都悬挂着各种灯谜,只要猜中了,老板就会送上一碗小吃,或者小奖品。

那些灯谜在我看来简单之至,从我十岁开始,每到上元节,我就会拖着爹爹的手,从街头猜到街尾,只消这么一转,父亲和随从们手里就会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奖品。

虽然这些东西对我来说基本无用,但是我很喜欢看着老板们欲哭无泪,还要强装笑容的模样。每每如此,爹爹都会笑着抱起我,将我举的高高的,然后自豪的夸奖我不愧是他的女儿。

只是今年,陪伴在我身边的只有逸轩,没有爹爹了。

“少爷。你又在想老爷了?”见我站在一个摊子前,拿着一盏花灯发呆,逸轩拽了拽我的袖子。

我猛的回过神来,却发现自己的眼眶不知不觉的又红了。

“这位公子,这灯您去要还是不要?”摊主陪着笑脸问道。

“哦。要了。”我忙点了点头,让逸轩付钱。

“公子好眼力啊。”摊主见我连价都不还,如此的爽快,自然很开心,他一边将灯从架子上取下,一边笑着说道,“这盏彩蝶灯是慧光寺的和尚们扎的,一会公子拿了,可以去游园,若是遇到手拿一样彩灯的小姐,说不定会成就一段姻缘呢。”

我一愣,随后哈哈的笑了起来。

“如此甚好甚好。”我笑道,“那哪里才有游园会?”我眨着眼睛问道。

“出了朱雀大街右转,就在镜湖边上的徐园。”老板热心的为我指路。

游园会,这倒是我昔日来上元节所不知晓的。

拿着这盏彩绘的栩栩如生的彩蝶灯笼,我按照老板指的路朝镜湖走去。

“徐园那边乱。”逸轩在我身后小声的叮咛着。“一会公子可不要乱跑。”

这个我自是知道,徐园是坐落在镜湖边上的,本身就是一座歌舞教坊,平日里龙蛇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想来老板举办这种游园会不过是卖个噱头,收点茶水钱。

果然不出我所料,徐园门前聚集了众多的青年男女,高矮胖瘦,什么样的都有,每人手里都拿着一盏彩灯,我仔细的看了过去,竟然真的没有一盏是相同的,就算是形状类似,彩绘也不尽相同。

而徐园门口自是有几个粗壮的汉子等着收取五个铜板每人的茶水钱。有些不想给钱的就在门口站着说话,不时的看着举灯而过的少女们。

既然来了,断无不进的道理,我和逸轩给了钱,走了进去。

徐园里面很大,相传是前朝某个达官贵人的私家园林,到了我朝,自然落败了。不过依然可见往昔的风采。

院子里不若外面那么吵闹,院子也很大,人进去之后分散开来,自是显得清幽了许多。院里悬满了彩灯,也都写着灯谜。

“这里倒是情人们幽会的好去处。”我朝里张望了一下,笑着对逸轩说道。幽暗处,人影成双成对,倒也有了几分情致。

逸轩的脸皮微微的一红,“咱们还是出去吧。公子,这里不是什么好地方。”

“钱都给了。就这么出去不是太亏了?”我笑道,“走走就是了。这里景色还真的不错。“院子里亭台楼榭已经被灯火映透,装点得十分漂亮,如水晶一般晶莹闪亮。

我刚要朝里走,就听到院子门口一片吵杂之声响起,我与逸轩回眸,却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笑闹着朝我们走来。

我一皱眉,刚要将路让开,却被其中一人给认了出来。

“哎呦?这不是安家的小侯爷吗?”那人嚷嚷着跑了过来,一股酒气随之铺面。逸轩刚要去挡,却被我一个手势拦下,只能继续站在我的身后。

“李小将军。”我含笑,微微朝后让了一步,随后一躬身,看起来像是在行礼,实际上却是躲避开这个叫李凯的混货。

他是护国将军之子,与我从小识得,大我几岁,欺负过我,也被我捉弄过。生的浓眉大眼,很是豪爽。我并不讨厌他,只是我现下受不了他身上那股冲天的酒气。

他一扑落空,朝前趔趄了几步,险些一个跟头栽进院子里的水塘中去,倒是逸轩在后面一扯他的衣领,才没叫他当众出丑。

他哈哈一笑,转过身来拍着逸轩的肩膀,“好小子,你是谁?身手不错,叫啥名字,小爷我今天高兴,走走走,咱们再去喝上几杯。”

逸轩放开了手,一躬身,平静的说道,“小的乃是侯府家奴。李公子抬爱了。”

“家奴。哦。”李凯那厮瞪着醉眼,仔细的凑到逸轩身前分辨了片刻,嘿嘿的怪笑了一声,随后怪异的看了我一眼,“你跟着安家那小混球有什么出息,不如来跟着本公子混。”

我冷笑了一下,“李凯,你莫不是忘记了那条毛毛虫了?”这混货,挖墙角竟然挖到我这里来了。

李凯一听,脸上的笑容顿时止住,连连后退了几步,心有余悸的看着我,“你个小混球,说起来那仗还没找你算呢。”

我一挑眉,刚要开口,就有人来打圆场,我回眸一看原来是翰林院束修杨大人之子,杨禹城。“李兄,安老弟如今已经子承父业,是安平侯了。”他小声的提醒着。

李凯翻了翻眼皮,碍于我现在是侯爷的身份,而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候补校尉,只能将后面的话咽下。

我笑着对杨禹城说道,“什么侯爷不侯爷的,大家还是和以前一样。”嘴上这么说,可是我知道我和他们再也不可能和以前一样了。我如今已经继承爵位,而他们不过是京城贵胄子弟,身份上面我自然是高了许多,与他们的父辈一致。

“呵呵。承蒙侯爷不弃,咱们不如结伴同游。”杨禹城笑道,他看了看我手中的彩灯,“难道侯爷也信这彩灯会为侯爷觅得缘分的话?”

我有点尴尬,脸上一红,“只是买来玩玩的。”

“哈哈。咱们这里也有个书呆子,与侯爷兴趣相同。”说完他朝后一招呼,几个人朝两边闪开,露出一人来。

是他。

我一看,愣在了一边。

刚才我的注意力都被李凯给分去了。真没注意到他竟然也站在这群人里面。

现在人朝两边分开,他就这么静静的站在那里,手里也拿着一盏彩灯。他身上穿着一件天青色的锦袍,领子和袖口都镶嵌这深棕色的貂毛,柔柔的兽毛将他白皙的面容映衬的如同玉雕冰砌一般。他清冷的眸子只看了我一眼,就别开,懒得再多看,留了一个近乎完美的侧面给我。

燕千寒。

我以为他一向不屑参与这些活动。如今我却知道了,他不是不屑参与,而是不屑与我一起参与。

我不由得心底微微的一苦。

“哇,你们看,他们两个手里的灯笼竟然是一样的!”就在这个时候,李凯那个混货突然喊了一嗓子。我被他嗓门喊的手一震,灯笼差点脱手而出。

众人一片默然。

京里贵胄子弟皆知我与燕千寒那些个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也都背地里嘲笑我是个死断袖,断的就是他燕千寒的袖,只是如果相安无事,没人会在我们两个当事人面前揭穿此事罢了,唯独李凯那个混货,每每都笑话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上次我在他的茶水里放了几条毛毛虫就是为了这个事情。

其实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又哪里会只有我一人,李凯这个混货不就是一个?他只要一见到文尚书家的大小姐,就会舌头打结,如同呆鹅一般,这已经是京城人尽皆知的秘密了。

被他这么一嚷嚷,众人皆将目光放在了我和燕千寒手里的彩灯上。

我也仔细的探究了一番,果然,无论是形状还是彩绘,都一般无二。这。这。这。未免也太巧合了点吧。饶是天寒地冻,我的手心依然微微的渗出汗来,脸颊也不由的微微的发热。

倒是燕千寒淡定的看了看自己手里的彩灯,嘴角微微的一勾,冷笑了一下,将彩灯扔到了地上,灯笼里面的蜡烛倾倒,瞬间就点燃了整个灯笼,一时间火光大起,转瞬一个漂亮的彩蝶灯龙就化成了灰烬。

我的血一凝,心冷了下来,冷眼看着他的动作,嘴角亦浮出了几分笑意,“烧得好。”我拍手道,“如此一来,我就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