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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 当心?当心!!有你的信!

“好呲吱溜~”

两人缩在桌上捧着俩碗吧唧吧唧,盒子里的狗子嘴角还有点点油渍,左右转圈依旧在探索着这个世界,可惜眼睛还没有睁开,没能看上一眼。

靠在椅子上舒坦地摸着肚子,原本的减肥计划也就只能往后稍稍了,大冷天的实在起不来,能在屋顶上练会儿功就已经是真爱了。

“怪不得我不是高手,原因就找到了!”

换做山上时候,这时就已经有勤勉的弟子在剑舞坪练功了,但是当心嘛,实在不堪,拉低了丁十三后腿,没法子。

“什么吱溜~原因?”

罗宇将嘴里那一口面嗦进嘴里又嚼了两下吞进去才与当心接话,只是当时吃东西积极得很,没能听清当心说的话。

“没啥,你继续吃,待会儿记得洗碗啊!”

将碗往桌上一推,当心就没有再理会——也不是第一次来了,知晓当心的规矩,虽然很无奈,但也不得不照着做,毕竟吃人手软不是。

打理干净好卫生,重新出现在大堂的时候,罗宇已经不知道到那里去了,把大堂卫生打理一遍,就算是正式营业了,虽然其实一个人都没有。

“呼~可真冷~”

呼出的一口气都是白气,让人知晓这里虽然也算南方,但还是冷的多,罗宇坐下在桌布底下,好奇地看着桌上的盒子和里边的狗子。

“哪儿买来的?”

“捡的。”

“哦。”

罗宇和楚铮不一样,不会自己挑话头继续说话,若是不愿再说也不会继续,在一起的时候都是靠别人找话头的。

“前几天在街上捡到的,看着可怜就带回来养着了。”

“给他吃喝照顾他拉撒,花费了不少精神。”

手指轻轻戳着狗子的脑袋,那还不灵活的尾巴轻轻摆动,张嘴依稀见得了些个白牙,轻轻碰在昂头之后已经落掉的手指上面,咬上去,带来点点酥软。

“他其实也不欠我的,我照顾他就是顺手,也没有特别为他做了什么。等以后大了,也不需要他保护我什么什么的,不指望。”

狗子的黄色边浓了不少,依旧是那般油亮顺滑,眼睛是褐色的珠宝圆登登的,鼻端濡湿,嘴巴离开了手指之后鼻子会不住的拱着手指,然后发出嘤嘤的声音来。

“但要是我想把他培养去山上狩猎,上街去抓贼,做到是最好,做不到也没关系,我还有很多活法,但要是真去做了,那他就只有一个活法了。”

边说边戳着狗子,说的似是而非,像是养狗攻略心得一般,但是那边上的人却听得津津有味,看着盒子里的狗发呆不已。

“所以啊,如果以后他什么也不会,就看个家护个院的,我也能一直把他养到老去吧。”

摸着狗头感慨,狗子被挠脑袋好像很舒服,而且已经蹦跶探索很久了,迷迷糊糊开始嘤嘤嘤,不一会儿就自己拱进了草絮里边,缩成了一条。

能识字已经是个了不得的事情了,当心实在没法子记得那么多道家典籍,未来之前也只是个青年而已,实在没多大本事教人人生道理。

“我知道了。”

罗宇却不觉得当心只是说说就罢了,心中所想甚多,许许多多的念头在脑海当中碰撞,但是又说不出什么来,有些不舒服地挠着脑袋,低头埋到了桌子上去。

将一片布巾盖在盒子上面,当心的面容有些满足,人生劣根之一就是好为人师,自己果然也不能免俗。不过虽然不知道知道了什么,但看样子已经有办法了,这样也无愧自己酝酿了一晚上才想出这么一则看起来有些道理的话来。

“我要博一个出身,让我家晋升不仅仅有攀权附贵这一条路,我这就回书院!”

“嗯,有问题可以随时来找我。”

‘我是这么想的吗?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啊!好吧原来是这么想的,我真智慧。’

正盖上布巾的当心动作几乎没有停顿,小小的圆脸上满是高深莫测的笑容,这让本就觉得当心不简单的罗宇更觉高山仰止,原本有些滑稽的脸瞬间变得神圣起来。

“多谢掌柜收留,我就先走了。”

罗宇站起来拱了拱手,猛然站起将身后的光都遮挡住了,看起来高大得很。身后都是光亮,造成的阴影将角落里的当心整个给遮住,看起来愈发渺小。

“走吧走吧,我不送了。”

有些无奈那人看起来迷茫,但实际上就是个正儿八经的小胖子,可比当心胖多了。当心顶多就是有些个婴儿肥小胖手脚,但罗宇可是有将军肚的男人,整个人已经不能说是胖了,得叫壮才行。

重新找到了方向的罗宇向着那扇大门迎着光走去,影子拉得愈发高大,直到彻底消失,竟才将当心从角落里释放出来。

“他....他才是主角吧?我怎么觉得好像成了配角了?”

猛当疑惑,只是目光顺着那门看去,不知多久,思维就渐渐发散了去。

“这就是读不好书就只能回家继承万贯家财了吗?”

“还有不得不成为什么什么府的女婿?这种老爹可针不戳。”

“据说以前赵叔也觉得自己能找一个好婆娘的,但是直到继承这个客栈之前都没找到,这时候该怎么找啊?”

还真别说,虽然与所知相比开放很多了,但是街上出来走动的小姑娘大闺女还是很少,几乎都是谁谁家的媳妇谁家婆娘啥的,泼辣起来还吵不过说不过的那种。

街上也不是没有待字闺中的小闺女,但是很少。还有一些是行走江湖的大门大派的女侠们,行侠仗义豪迈大气不拘小节,把你当兄弟那种。

嗯,就比如那个地刀门的把某彭少侠灌醉了带回家的那种。

思维继续发散,渐渐回想到了乞巧节前夕时候,似乎还要往前回忆的样子,就被门口一声大喊给打断了去。

“当心?当心!!有你的信!”

闻言出门看去,就见得一个皂衣背着布包在门口搓着手不住张望,没有佩戴刀剑,胸口绣着一个“驿”字。还要再开口喊,就已经见了当心出门来,向自己招手。

“来啦来啦~~劳烦田哥了。”

嗯,这时候的邮电局可没有电话,只能凭着简单且不精确的位置找,除了大户人家养的信使之外,驿馆的信使还有丢件的风险,而且还没有运险费不负责的那种。

但是这个却与当心有些熟识了,毕竟经常寄信的人可不多,或许说认识字的人就不多,能够有钱寄信的人就更少了,当心在这其中出众至此,自然要更容易被记得的。

“田老哥辛苦了,这点钱拿去喝酒啊~”

将一把大钱塞进对方手里,顺手将那一封信接了过来,笑得很是开心。

“好嘞~还有下家呢,走了啊!”

驿差没看手里的钱是多少,但是手指一抿就知道价值几何了,本来还有些郁郁的表情就变得开朗起来,隐秘地将钱顺进腰带里边,摆摆手就转了身去。

“慢走~”

寒风卷动,天上的风云聚散,阳光熠熠如剑,将那阴郁云层一一刺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