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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文网 > 都市言情 > 公主走红之后 > 第二十二章 争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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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娇尔皱了皱眉头,怎么就绕不过去这两个字了呢?这个名字要一直跟着她吗?

“不,你说错了,陶真是想要赚大钱的人,她演戏就是为了赚钱,不过,她也确实是努力,也是有天赋,轻轻松松就红了,公司没有多费什么力气。”

“但她是热爱演戏的,而且并不太想演你们给安排的戏,她也可以算是被公司逼着赚大钱的人。”

“她想要演的戏都是不赚钱的戏,现在是什么火什么赚钱啊,不赚钱怎么生活?陶真可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高尚,她也是一个爱钱的人,不过,我也得承认,她是个专业素养很高的演员,是个一点就透的演员。”

“陶真也确实是被你们给逼死了。”王神爱说道,“再这样的情况下,我可算是知道了陶真为什么会走了,她是个明星,又有人气,赚钱也多,可是她一点都不快乐啊,在这里,逼她的人太多太多了,她怎么会快乐呢?”

林娇尔换了一张脸,不再温情脉脉,而是非常的冷酷。

“她不是因为这些才走的,她在这里已经不少年头了,也是主动接受了这些事情,她才不会像你这么矫情,也老大不小了,却还没有认清现实,还在这里装纯。”

“装纯?装纯真吗?”王神爱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用“纯真”这个词来形容,在虞国的时候,那些大臣们,给她的形容词都是些什么不安分了,狼子野心了,是以后虞国动乱的祸根了之类的,有人说她心狠手辣,有人说她妄自尊大,有人说她贪图享受,有人说她生活奢靡,且私下里的作风很是不堪入目,等等,形容词很多,就是没有人说过她是个纯真的人。

看来,不同的人看待她,都会会有不同的感受啊。

“你这么说,我还真的是挺高行的。”王神爱笑着说道,“我还蛮喜欢这个形容词的。”

“可是在这里,并不是你装纯的地方,纯真在这里也没有用,我不管你是真的也好,还是假的也好,如果是真的,还想要在圈子里混,就必须改变,否则你只有被抛弃的命,被人吞噬的命,你真的有可能会不得好死——”林娇尔说道。

王神爱颤抖了一下身子,乖乖,没想到这这这还有生命危险——

“那我不做演员了。”

“没用的,你已经进来了,除非是公司不想要你了,你才能得以解脱,你没有说不的权利,也没有拒绝的权利,更没有随时随地罢工的权利,你是个成年人了,也已经签了合同,你就要践行自己的承诺,白纸黑字,岂容你随随便便更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我签合同的时候也没有人告诉我,必须要做这么多的事情,也没有人告诉我,这会是一个危险的事情。”王神爱咽了咽口水,感觉从林娇尔的表情和语气看来,这个事情还是有生命危险,跟她在虞国搞事是有一样的风险,但这两者的结果却很不一样。

在虞国,她搞事成功了,就会是虞国的君主,是坐拥了江山的人,在这里呢,承担着风险,做着不喜欢换的事情,到头来,还是要辛苦工作的小演员,这也太不值得了。

还不如和沈清一起窝在那里当一个视频主播呢。

那样赚的钱也不少,她不大手大脚的花,也是够了,而且也没有这许多的事情。

现在还告诉她,她没有罢工的权利,有这样的事情吗?

还能这么不讲理?

王神爱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毕竟现在自己也不是公主了,也不是在虞国,不能把这个林娇尔还有这个公司所有的人都拖出去五马分尸,她在这里还是外人,还是个需要寄人篱下,才能够生活的人啊。

渐渐冷静下来的王神爱分析了半天,看来只有自己赶快回去,或者想办法逃离这个公司,才能避免这个事情了。

但一想,如果逃离了这合理,但还是继续做明星的话,不还是要遭受到这些事情吗?

最好的做法当然是不当明星了。

但看林娇尔的口气,她王神爱签订了合同,没有那么容易就能走人的啊。

想起来在虞国的时候,买卖奴仆也是如出一辙。

主人买下了这个奴仆,只要没有主动迫害这个奴仆,可以让奴仆做很多事情,如果杀害了奴仆,通常也没有什么事情,除非是那些很看重名声的人,或者是需要在朝堂上混的人,可能会背负上一些不好的名声,说他这个人不是个好人,没有怜悯心,通常的富人家里的奴仆被主人迫害死了,也就是死了,没有人会过问他们是怎么死的,他们生前遭遇了什么。

也有的人专门买奴仆,做一些不好的事情,临了所有的错都推到奴仆的身上,奴仆不仅得死,奴仆的家人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的,至于主人家,只需要银子上下打点一下,象征性的交点钱,就过去了。

那样赚的钱也不少,她不大手大脚的花,也是够了,而且也没有这许多的事情。

现在还告诉她,她没有罢工的权利,有这样的事情吗?

还能这么不讲理?

王神爱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毕竟现在自己也不是公主了,也不是在虞国,不能把这个林娇尔还有这个公司所有的人都拖出去五马分尸,她在这里还是外人,还是个需要寄人篱下,才能够生活的人啊。

渐渐冷静下来的王神爱分析了半天,看来只有自己赶快回去,或者想办法逃离这个公司,才能避免这个事情了。

但一想,如果逃离了这合理,但还是继续做明星的话,不还是要遭受到这些事情吗?

最好的做法当然是不当明星了。

但看林娇尔的口气,她王神爱签订了合同,没有那么容易就能走人的啊。

想起来在虞国的时候,买卖奴仆也是如出一辙。

主人买下了这个奴仆,只要没有主动迫害这个奴仆,可以让奴仆做很多事情,如果杀害了奴仆,通常也没有什么事情,除非是那些很看重名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