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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人,坐在电脑桌前很久了。

昏暗的房间,没有开灯。男人穿着很久未洗的针织衫,脚踩拖鞋。头发蓬松散乱,面色昏黄,眼窝凹陷,目光却直勾勾望着电脑。

电脑透出的一缕微光,像从废墟不知原因透出的一抹光亮,让人好奇地想要接近。

但他其实并未浏览一些不堪入目的视频,只是在很正常地刷时事新闻罢了。

男人的大脑日渐浑噩,饥饿使他无法集中注意力操纵鼠标,去看那些时事新闻和评论。他起身,向客厅走去。经过餐桌,手指在桌上一抹,便沾上积蓄的黑灰,桌上也被擦出一道痕迹。

男人歪着摊倒在沙发上,偏头看见茶几上放的一家三口的照片。照片里,儿子咧开嘴,笑的很欢快。妻子在一旁,摸着儿子的头,也笑得很幸福。

那是两年前,儿子上四年级的暑假,他开车和妻儿一起去的附近的游乐园。那时工作忙,常常没时间带孩子出去玩,所以,那天,儿子玩的很开心。

他们在旋转木马前留了影,照片洗出来,一直放在茶几上,那是一家三口永远的留恋。

“咕噜—”男人的肚子又叫起来。他想起妻子今天去离家挺远的大市场买菜,所以至今未归,儿子也在上学还没回来,家里只剩下他一人。

又等了几分钟,男人实在饿得不行,只好穿上外套和鞋子,起身出门。

冬至,寒风阵阵,男人没有戴围巾,风钻进脖子里,他不停打着寒颤。走在种满梧桐树的街道,路上只有稀稀拉拉的行人。

但诡异的是,他们纷纷对男人指指点点,低头小声交流着什么。终于,男人忍不住了。“看什么看!滚!”成功吓跑了本来对着他指指点点的三个女孩。

应该是自己穿得太邋遢,未曾想,竟被当成了乞丐,看来下次出来还是得好好洗漱一番。男人心里这样想着。

走进巷子,他拐进一家包子铺。

“两个肉包。”男人说道。

“好嘞!”老板拿起塑料袋,打开笼屉,熟练地一把抓了两个包子,装进塑料袋,抬头递给男人。就在抬头的一瞬间,他看清男人面目,身子不禁打了个寒颤。

男人眉头一皱,却并未说什么,他以为自己再次被当成乞丐,并未多琢磨,付钱,转身走了。

男人并不知道,在他离开店里的那一刻,老板颤抖地拿出手机,拨通电话。

外面还是很冷。不顾路人时不时投去的眼神,男人快步走回家所在的别墅区,拨开门外的警戒线,走进去。

屋里很暗,可男人却没有开灯。连鞋都没有脱,男子再次摊倒在沙发上,啃两个肉包。他眼睛望向一家三口的合影,却无神。

不一会儿,肉包吃完了,可妻子还未回来。男人仍十分饿,闷哼一声,男子不耐烦地起身,走进厨房。

厨房比客厅更暗。男人只能开灯。“啪。”灯开了。他没想到的是,原本在妻子打理下的干净整洁的厨房,此时却一片狼藉。

地上,案板上,锅里,全是猩红的血,平时砍肉骨头的大菜刀倒在案板旁,同样沾满血。是妖冶的。

更加奇怪的是,男人既没有震惊,也没有恐慌,他像是很疑惑,歪着头,像个孩子,打量着正常人见了早就吓晕的场景。

男人就那样站在门前,愣了好一会儿。

突然,男人打了个寒战,终于回过神来。他低头,面前的大理石地板上,有明显的一条血痕,血迹连接案板和冰箱。

情不自禁,男人顺着血迹,走到冰箱门前。伸出手,他打开冷藏室。

抽屉里,也是一片触目惊心的红。还有一抹黑,仔细看,可以看出是女人的长发。

看着这个场景,男人忽然头疼欲裂。眼前开始摇晃,场景开始转换,变成灯火通明的客厅。

“我他妈就出差几天?你他妈就和何伟好上了?你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男人出差回来,看到何伟竟从自己家出来,瞬间不淡定了,斥责女人道。

“我没有!他只是我的朋友,今天过来看我而已!你能不能对我有一点夫妻间的信任!”

女人震惊地停止削苹果,放下手中的水果刀。她对男人说的话难以置信,她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做了这么多年的夫妻,彼此之间却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

“呵,朋友?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他是青梅竹马,从小你们就认识,他也一直喜欢你。就算你现在嫁给我,他还是贼心不死,还妄想你们能在一起。而你呢,也一直在给他机会,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男人步步紧逼。

“我真的不喜欢他,你为什么总是这样想我和他,从我们谈恋爱的时候,你就看他不顺眼。结婚了之后,你的生意场上,更是处处与他作对,对他步步紧逼。他明明没有惹你,你却非要把他踩在你的脚下,让他在这个行业无法生存。

你能不能收收你那心胸狭窄的本性,难道跟你结婚,我就要舍弃我所有的朋友,我就只配做个家庭妇女,就只能待在家里了吗?”女人气得心寒,怒不可遏地说道。

然而,男人根本没有听进去。这几个月连续出差,他身心疲惫,神志快要不清,满脑子都是这对狗男女在他不在的时候,竟然发展了奸情。

想他这么些年,一直在努力挣钱,就为了能让他们母子俩过上好生活,可谁曾想,命运却给他开了天大的玩笑。愤怒之极,他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在女人和他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把捅进女人的身体。

噗呲,鲜血喷出,溅在男人脸上。感受到血的温热,男人凶狠的表情愣住。脑子一下子清醒过来。

女人的身子软软倒下。男人此时却已从浑噩转为诡异的冷静。他把女人拖进厨房,拿出砍刀,将女人头颅砍下,塞满冰箱的冷冻室,在女人洁白的皮肤上,砍下一刀又一刀,鲜血淋漓。

然后就那样放在外面。他像是在雕刻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十分严谨,全程面无表情。

分尸完成。他带上手套遮盖无法洗去的血迹,套上外套,出门。

天是冷的,他的心也是冷的。

场景逐渐变得模糊,眼前开始清晰。男人深吸一口气,他回想起了一切。

他想起自己躲在出租屋里好几天。在这几天里,家隔壁的邻居闻道空气中浓烈的血腥味,觉得不对劲,报了警。

他想起自己在出租屋的破旧电视上,无数次看到自己的照片被挂在上面,下面好像是什么,“xx嫌疑犯”。

他想起自己想念儿子,身体不受控制地拨开警戒线走进家,坐在儿子屋里的电脑桌旁,玩他的电脑,即使看到他的新闻在全网已闹得沸沸扬扬;

即使看到警方对他下的通缉令,即使看到很多斥责谩骂他的评论,但只要他在这,儿子回来,就一定可以看到他了,他想。

他想起他去买包子的路上,那三个小姑娘自以为的窃窃私语。

“哎,你们看,这个人像不像电视上那个杀妻的男人?”

“啊啊我好害怕。”

“好像就是他,快快快我们快走。”

男人回过神,再定睛一看,抽屉里早已没有头颅,只有永远无法抹去的一片猩红。

窗外响起警铃声,红蓝交接的灯光不停闪烁。

吱呀一声,大门被打开。

“爸爸。”清脆的一声唤。

男人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