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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只有吉他伴奏的话单调很多,听起来可能会差点意思…”

表演完。

方世勋发现对方看向自己的眼神多了一丝诧异。

那是一种很突然反差的感觉。

好比你突然吃了一坨屎之后,发现味道竟然还挺不错。

此时的陈玉就都些许怀疑自己的评鉴能力了,明明很一般甚至看起来有些幼稚的歌词唱出来竟然还很有一番感觉。

嗯?

怎么说呢?

刚开始,这啥玩意?玩尬?

听一会儿,有点意思,还行!

最后到高潮部分,画个彩虹,再画个龙,内心竟然不自觉地跟上节奏。

这就是它的魅力。

陈玉一个新时代的文艺女青年竟然也喜欢这种土嗨歌曲。

最重要的是其中还有一部分散装的粤市方言话。

其实这个世界~

还是土嗨比较多的。

因为!

现实大部分都是普通人而已,没有太过高雅的情操。

“勋哥~”

“挺好听的。”

“嗯…非常非常有意思,其实一开始我是觉得这歌的词写得有点傻X和幼稚来着!”

眼下。

陈玉不停叨叨道。

身边突然出现一个会写歌曲、甚至还写得不错的人肯定会惊讶。

别看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喜欢唱歌和玩音乐,可是真正有创作能力的人却少之又少。

至于能创作出优秀作品的人那更是万中无一。

这个玩意可不是那么容易!

除开少数天赋异凛的天才或者大佬之外,很多业内专业人士甚至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创作出一两首好的作品。

如今华国乐坛内比较出名的创作人也就那一小戳。

近年出了一个音乐鬼才。

周俊嵩!

他已经创作了一百多首歌曲,真正能大火的也就十来首。

不过就算如此也奠定了他在华国乐坛极高的地位。

甚至一度被业内众多大佬称为乐坛近十年来最具天赋的音乐人。

“……”

方世勋前世是一个网络翻唱歌手,甚至可以说生命中都离不开音乐。

谈不上是梦想。

只是一开始单纯的喜欢到后来谋生过日子。

对于音乐他也有着自己不一样的经历感悟和看法。

“嘻嘻~”

“勋哥,要不你把其他的也唱一遍,我都帮你试听一下…”

听了这首《野狼disco》之后,陈玉对于另外三首是更加好奇和感兴趣。

现在最差的都能唱得不错。

那其他歌曲是不是应该会更加好才对!

“……”

“嗯…有首是给女生唱的。”

方世勋倒也没拒绝。

刚才在妹子面前装了一波逼,结果证明这个世界的人还是一样会喜欢前世的作品。

至于另外三首歌。

哪怕全部唱一遍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就当练练嗓子。

“啊?”

“女生??”

“是不是写给哪个漂亮女孩…”

说到这里。

陈玉也不由地有些羡慕吃味。

当然。

这也只是一种本能的内心想法而已,并不代表着她对方世勋有什么想法。

毕竟能有一个男生给女生写歌总归是件浪漫的事情。

“呃…”

“没~随便写的。”

方世勋摇了摇头。

一首歌而已。

加上他又不是真正的原创者,哪来那么多背景感悟。

现在他能做的就是把每一首歌唱出属于自己的东西,给它赋予真正的生命力。

或许这才是对原创者的尊重。

也是他目前唯一能做的。

“哦哦。”

“勋歌~”

“那…可以开始了嘛?”

“嗯。”

陈玉点了点头。

最后竟然还有些央求撒娇。

叮咚~

清脆的声音。

方世勋那修长的手指轻轻拨动吉他弦,表现出来的技巧丝毫不比某些专业的高手差。

要知道这些天他可是使劲刷吉他的熟练度。

水平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一想到你我就

Wu

空恨别梦久

Wu

烧去纸灰埋烟柳

于鲜活的枝丫

凋零下的无暇

是收获谜底的代价

余晖沾上远行人的发

一阵女声传来。

娇柔。

“!!!”

陈玉瞬间双眼瞪大。

一脸惊讶懵逼的样子。

有点不可思议!

女音?

紧紧盯着方世勋看着个不停,最后才确定这声音的确是对方唱还出来。

一瞬间!

头皮瞬间有些发麻。

虽然变声歌唱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但是眼前方世勋能用如此女声唱歌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哪怕自己是女孩子。

陈玉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女声比自己还唯美好听。

那是一种技巧天赋型发声。

这就好比一般的说明文和诗歌之间的差距。

一想到你我就

Wu

恨情不寿总于苦海囚

Wu

新翠徒留落花影中游

Wu

相思无用才笑山盟旧

Wu

……

紧接着。

GIAO潮来临。

这首歌。

当初能在地球火遍全网肯定有它自身的魅力所在。

至少它受到很多人的喜爱。

本身就是挺偏古风的风格,反映一种随意放淡的生活。

女文艺死肥宅喜欢听这种歌。

不过它并不是一首经典的歌,说的难听点就是一首流行歌罢了,终究只能红一时而已。

不过!

它具备流行歌的好听!

这是歌曲自身具备的属性。

即便很多人说这是流行音乐的退步,可它依然受到很多新时代年轻人的喜欢。

此时。

陈玉显然不例外。

如果之前的那首野狼disco只是让她感觉到惊讶,认为旋律不错的话。

那眼前这一首古风的歌曲确立马俘虏了她的心。

女人的心理跟男人不同。

或许在男人看来幼稚无趣的东西恰恰是她们最感兴趣的。

“啪啪啪!”

“勋哥~”

“太好听!可以再来一遍嘛…”

当方世勋唱完。

陈玉一脸央求的神情道。

能让大明星唱一首自己喜欢的歌的确是件很难得的事情。

陈玉都不得不承认。

自己对于方世勋的印象那是随着这首歌升了好几个台阶。

果然会唱歌的男人更帅!

现在听一遍还感觉意犹未尽。

一般情况下。

当你发现一首好听或者是感兴趣的歌曲时,心中会有很强烈的欲望循环再听。

因为第一遍只能让你心中有个大概的感觉。

可能连歌词都还没记住多少。

你心里就会想再听一遍。

现在陈玉听完这首《芒种》之后立马就再次央求方世勋再来一遍。

因为这歌她真的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