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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少年形状极美的眸子里,镶嵌的那颗如同琉璃一样的眼珠——虽然无波无澜,但并没有刚从昏睡中醒来的死气沉沉。反倒清澈傲骨,就如同潜藏着万年飞舞的霜雪。

一见难忘,再见依然钟情。

有时候,不想在任何人身上找到那个人的影子,也不想通过相似的事物自我安慰,却偏偏事与愿违。在短短的几秒钟内,苏一宁竟再一次在陌生的人身上看到了熟悉的影子。

记忆如潮水一样迎面扑来,苏一宁鼻子发酸,眼眶瞬间红了。她掩饰般地低下了头,用发丝挡住了眼睛。胡乱地把书本塞到了少年的手下,便狼狈地起身离开了。

怎么能心存期待呢?她比任何人都清楚,魏景初在二十三岁时,就已经在她怀里与她永别了。

从燕山的初遇与分别,岳明山的重逢,之后辗转到西域,最终到江南的永别,那个与她一同经历了那么多的灵魂是独一无二、无可取代的。他早已像个泡沫一样消失了,甚至连可以供她吊唁的墓碑也没有。

她如同逃离一样离开,却没有看到——那少年原本毫无波澜的眼眸,忽然轻轻眨了一下。

卷翘的睫毛如蝴蝶翅膀般轻轻扑动了一下,湛蓝色的眸子如同有了涟漪,一滴温热的泪水划过他瘦削的脸颊,砸在了他苍白的手背上,最终滑落、溶于深色的毛巾中,染湿了一小块布料。

苏一宁红着眼睛走远了,忽然听到后面一声重重的落地声。

她惊愕地回头,刚才那少年不知何时已经向前扑倒在地,似乎是想起身往她这个方向追来,却因为太久没有走路,一起来就想跑步,便摔倒了。顾先生手忙脚乱地扶着那少年的手臂,那少年却没有看哥哥一眼,只哀伤又欢喜地看着苏一宁,苏一宁心脏大震,目光忽然落到了他松开的右手手心。

——那洁白的手心竟着一块暗红色的羽毛形状的印记,如同刺青一样烙进了身体里,连边界都清晰可见。

苏一宁呆呆地站在原地,忽然便如一个走丢之后,几经周折才找到家长的孩子一样,毫无征兆地大哭出来。

……

半年后。

直到今天她还对这个奇迹不敢置信。

她不知道魏景初掌心的胎记,是巧合才会有的,还是真的由她的羽翎烙下的。她也不知道魏景初之所以能来到现实,创造这个奇迹,是不是因为阎罗王因为那相似的胎记而搞了乌龙——也许他老人家同时收了两个灵魂,回到阎王殿掂量掂量后,才觉得其中一个命不该绝,想要把他的灵魂还回去。然而,这两个灵魂却有着同样的胎记,或许就是这样,才把灵魂放错了身体。

又或者说,这两人本就是同一个灵魂的两个个体,只是彼此不知道对方的存在而已。如今,其中一个躯体死去,那一半的灵魂便回归到另外一个躯体,二者完全融合了。因为自从醒来后,魏景初竟也断断续续地记起了这个身体的一些记忆,对英语的掌控竟也没有遗忘。虽然不可思议,仿佛一场梦一样,但却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苏一宁不愿意去深究原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一切,才是他们应该做的。

顾先生显然对自家弟弟醒来后和苏一宁互相一见钟情的事情大为惊叹,他执拗地认为是苏一宁唤醒了自家弟弟,发自心底地对她感激不已,对这两人走到了一起,自然也很乐见其成。

在复健的日子里,魏景初竟然是一刻也离不开苏一宁的样子,一直像小狗一样粘着她。顾先生看见自家弟弟没出息的样子,只对天长叹三声,把他托付给苏一宁后,便迅速地出国去解决自己堆积了许久的工作了。这一去,恐怕得半年后再回来。

这半年的时间,足以让魏景初缓冲过来,接受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来到了不同的时空,爱人和自己都变了模样,还拥有了上辈子他至死都没得到过的东西——亲人。

不仅如此,一身惊才绝艳的武功化为泡影,进入了一个羸弱的身体里。躺在床上久了,复健竟要与孩童一样,从学走路开始。

虽然不安,但因为身边有苏一宁陪伴着,一切都过渡得很顺利。转眼间,半年时光匆匆过去,经过了专业的复健,除了久不见阳光的肤色依然苍白之外,魏景初如今已经与正常人无异。

于是,在某个晴好的秋日,苏一宁拍板决定——带魏景初去见识见识这个对他来说陌生又新奇的世界,第一站就是——西北行![扭屁屁][扭屁屁]

*

室外空气闷热而干燥,机场大片钢化玻璃落地窗外,可见天空蓝得纯粹,没有一丝云彩。

候机大厅内的空调开得很大,凉飕飕的,与外面相比是两个世界。一排长椅上,一个身材颀长的少年分外惹人注目。

在这个文化交融的时代,街上出现老外并不是奇事,更不用说混血儿,对此,人们也早已见怪不怪了。然而,这个少年却依然吸引了无数惊艳的目光。甚至有女孩子在兴奋地低声窃窃私语,议论他是不是哪里新出道的模特。

这少年似乎正在等人,一双大长腿放肆地伸展着,微卷的黑发有些凌乱,肤色苍白,一副□□镜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露出了高挺的鼻梁和精致的嘴唇。

他耳朵里塞着一副白色的耳机,正一脸认真地玩着手机里的——俄罗斯方块,对过往的旅客惊艳的目光都毫不在意。

一阵熟悉的脚步声传来,魏景初似有所觉地抬头,摘下了墨镜,露出了一双清澈温柔的水蓝色眼眸,当看到来人的时候,那脸上的表情,就像瞬间被点亮了一样,炫目得让人难以直视。

一个外表清秀可爱的少女拿着两个雪糕在他面前站定,正是苏一宁。她舔了舔巧克力味的甜筒,另一手还拿着个草莓味的:“霜霜,算你好运,草莓味只剩一个了,刚好让我买到。”

魏景初伸手接过了草莓味的甜筒,站了起来,认认真真地吃了一口。

苏一宁忽然有点想笑——没想到两辈子的外表都这么高冷的他,居然会喜欢吃草莓味。第一次带他吃冰激凌的时候,魏景初那不敢置信又惊奇的表情,直到现在都还历历在目。

她伸手牵住了魏景初修长的手:“差不多是时候要登机了,我们一边走一边吃吧。”

魏景初吃了两口甜筒,忽然问道:“巧克力味好吃吗?”

苏一宁点头,把自己的甜筒递给他:“挺好的,你可以尝尝。”

“好啊。”魏景初轻轻一笑,忽然弯腰攫住了苏一宁的嘴唇,舌头毫不客气地长驱直入。苏一宁一呆,魏景初亲了她一会儿才起身,歪着头,舔了舔嘴角的巧克力雪糕,眯起眼睛道:“嗯,果然很甜。”

“你耍赖。”苏一宁拧他的手臂。见魏景初但笑不语的模样,忽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踮起脚尖,反过去吻了他嘴角一下:“嗯,草莓味也不错。”

周围偷看的人:“……”

奇了怪了,机场的玻璃幕墙外,明明是个艳阳天,但是,为何依然觉得有冷冷的雨水在他们脸上胡乱地拍,潮湿的狗粮往他们嘴里胡乱地塞呢?[蜡烛]

魏景初见状,闷笑两声,拉起了苏一宁的手,眼中满是深情和爱意:“好了,走吧。”

苏一宁哇一声被魏景初扯远了。

衣襟带花,岁月风平。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