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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文网 > 都市言情 > 我是赘婿,我无敌 > 第48章 能打败我的,永远只有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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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能打败我的,永远只有我自己!

“这里是华夏,不是中东和欧美,你不能再由着『性』子随意杀人了。”

“特别是最近这几件事闹的有点大,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你最好低调一段时间,否则我就要压不住了。”

别墅外,慕云烟眺望远方天际,凝声说道。

“杀人是不可能不杀的!”

“我这一生杀人证道,屠尽万万雄,上至天穹,下至九幽,就没有我夜天逸不敢杀或不能杀的人!”

“不过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尽量控制吧。”

“但如果有些人活的不耐烦,自己想找死,那就不能怪我了!”

夜天逸背负双手,霸气十足的说道。

慕云烟偷偷瞥了他一眼。

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他还是这么狂,这么傲!

“不管怎么说,华夏和境外环境不同,能不杀人最好不杀人。”

“那几起案件,我会想办法帮你摆平。”

慕云烟闷声道。

“嗯。”

夜天逸微微颔首。

两人沉默了一会。

慕云烟踌躇道:“你……这三年失踪,就是为了要和秦小姐结婚?”

“也是,也不是,如果你要这么理解也行。”

夜天逸言简意赅道。

对其中的真相并不想多做解释。

“嗯,那如果你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就随时找我吧,这是我的电话,我先走了。”

慕云烟把一张纸条塞给夜天逸,头也不回的径自踏步离开。

看着她苗条修长的姣好背影,夜天逸眉头微微皱了皱。

感觉这三年不见,慕云烟的『性』子似乎变化有些大。

少了几分当初的冲动刁蛮和生人勿进的生冷,多了几分沉稳和烟火气。

“她就这样走了?不是有很重要的事要商量么?”

秦雪儿走上来,好奇问道。

“没什么,就是简单说了一些事而已。”

夜天逸扫了眼纸条,将上面的手机号记下,然后两指一搓,纸条瞬间化为灰烬。

秦雪儿一时忘了慕云烟的事,惊奇的看着他:“这个好酷啊!你这也是修行的能力?我以后也能做到?”

“你还差得远,先老老实实修行吧。”

夜天逸敲了她脑袋一下,懒洋洋道,然后伸着懒腰,走回别墅。

“哼,你顶多也就只是比我多练了几年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等我以后变厉害了,非把你打成猪头不可。”

秦雪儿『摸』着脑袋气呼呼道。

夜天逸回头看她,嘴角微微扬起。

才只多修炼了几年?

他可是整整多修炼了三千年。

就算她把十辈子都加起来,都休想超过他。

“这世界上,能打败我的,永远都只有我自己!”

夜天逸淡淡道。

秦雪儿皱着俏鼻,这家伙又开始装比了,而且装的还不是一般的狂傲和酷炫。

“今天晚上我们要去小姨家吃饭,你等会跟我去买几套好看一点的衣服。”

秦雪儿道。

“不用,我就穿这衣服去。”

夜天逸头也不回道。

“你这衣服是去年的,而且还是比较大众化的品牌,不适合你现在的身份。”

秦雪儿道。

“适不适合我说了算,一件衣服即便售价百万,我不喜欢,它就是废品。一件不贵的衣服,只要我喜欢,那它就是无价之宝!”

夜天逸淡淡道。

“那随你便,反正我要带妈和嫂子去买几件首饰和衣服,你爱去不去。”

对夜天逸时不时就蹦出几句装『逼』的话,秦雪儿已经完全免疫,撇撇嘴,进了别墅,拉着夜母和嫂子沈惜月换了身衣服就要出门。

夜天逸见状,一脸无语,只能无奈跟上。

没想到这女人现在居然懂得拉拢夜母跟他作对了。

不过这几年,夜母和沈惜月的生活过的很拮据,家里只要稍微值钱一点的东西都已经全部卖光,身上早已经没有什么首饰,买几件也好。

女人嘛,毕竟爱美,他又不缺钱,为什么不买。

大宛商场。

天南市最高档的商场之一,位于市中心,里面入驻的全是世界名牌商家,能来这里消费的,都是非富即贵的土豪人家。

“妈,嫂子,你们随便看,想买什么就跟我说一声,千万别跟我客气。”

秦雪儿亲昵的挽着夜母和沈惜月,微笑着说道。

“我都已经是老太婆一个,哪里还用得着这些胡里花哨的东西,给你嫂子买一点就行了。”

夜母摇摇头,看着这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商场,心中忍不住生出几分感慨。

想当年她也是这些大商场的常客,但自从夜家落魄后,她已经好几年都没再踏足过。

想不到时移世易,如今托了小儿子和儿媳的福,她还有机会重新再进来逛逛。

“咦,这不是夜家那嫂子吗?”

另一头,突然传来一个惊讶的声音。

夜母和沈惜月转头望去,看清来人,脸『色』同时微微一变。

“原来是林夫人,好久不见。”

夜母不卑不亢,淡淡招呼道。

“哎哟,还真是夜家嫂子,想不到几年不见,你居然还活着呀。”

一名珠光宝气的中年『妇』人,捂着嘴一脸惊奇的望着夜母,一副大惊小怪的模样,仿佛看到了什么稀罕物般,。

“妈,人夜家现在虽然早成了破落户,但像脏老鼠一样苟且偷生的活着肯定还是没问题的,您大惊小怪什么呀。”

在中年女子身旁,一个手挎lv手提包、打扮光鲜亮丽的年轻女子斜眼瞥了下沈惜月和夜母,冷笑一声,阴阳怪气的说道。

夜母和沈惜月的脸『色』顿时变得有些难看。

夜天逸微微皱眉,扫了眼这对出言不逊的母女俩,一段熟悉的记忆瞬间涌上心头。

原来那年轻女子叫林艺凤,出身天南市林家,家世比当年的夜家要逊好几筹,顶多只能算三流。

但林艺凤却有着一颗攀附豪门的心,为了巴结夜家,无所不用其极,使出各种解数,终于用『药』和酒把大哥夜天宇勾搭到了她的床上,还怂恿他订婚结婚。

结果却被夜母毫不留情的拒绝,还被呵斥为是作妖的狐狸精,配不上她儿子夜天宇,让她别痴心妄想进夜家。

林母气呼呼的带着女儿上门理论,却被夜母用扫帚赶了出去。

紧接着,夜母转头找了林家的死对头,沈家的千金沈惜月做儿媳。

这事传开,林艺凤和林家顿时颜面尽失,一度成为天南市的一大笑话。

林家因此偷偷暗恨上了夜母和沈惜月。

没想到时隔多年,两家人居然会在这里重新遇上。

果然正是应了那句老话,不是冤家不聚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