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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文网 > 玄幻魔法 > 太监作家的救赎 > 第二十一章 我的前世不可能这么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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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我的前世不可能这么变态!

莉莉丝,一位留着黑色披肩发,身穿黑皮紧身衣的女性剑灵。虽然可能是翻译原因,虽然莉莉丝这个名字很像外国人,但莉莉丝的五官明显是中国妹子。可她这一身的气质却又和中国古典美人毫不沾边,若是非要沾一下,或许能和花木兰,穆桂英之流把酒言欢。

如果不是裹得足够严实,很容易让人以为这位美女有啥特殊爱好。尤其是加上她那根黑色的软长鞭……

据莉莉丝说,

这并非她的本来面目,而是参考了众多人类后变化出来,让魔皇大人更容易接受的形象。考虑到帕拉丁以及刚开始的那只炎魔的德行,莉莉丝的真实面目还真不好说,不过隼瞳也不打算去问,美丽的事物还是让她永远美丽下去吧!

莉莉丝本就性情火爆,即使是对魔皇大人也谈不上恭敬,更何况有封印之仇的凯琳。肯将破除心魔的咒语教给现任魔皇,并为这个半吊子魔皇提供源源不断的魔力支持就已经是仁心大发了,让她再给凯琳一个好脸简直比登天还难,凯琳也对这位剑灵小姐保持着极大的警惕。

所以在回去的路上都是某作家一个人在两人之间不断尬聊。

“那什么……莉莉丝啊!感谢你今天救了我和凯琳哈!”

“嗯。”

“呃……凯琳,你伤势好些了吗?”

“不要你管!……嘶!”

两大对立阵营的女人因为自己这一个男人才没有大打出手,按照某些人的逻辑,这两个女人一定都对男人有意思。隼某人虽然有些自恋,却也不认为自己有那个人格魅力,让她俩没有直接干起来的确是隼瞳的功劳,准确来说是魔皇的功劳。

魔皇不是隼瞳,隼瞳也不屑于当什么魔皇。可偏偏他就有这么一个身份,也权当是老天爷注定的吧!

莉莉丝虽然是不久之前才破封而出的,但她其实跟随着凯琳的视角,共同经历了这些事。虽然不能对外界做出反应,却也充当了合格的观察者——直到某对兄妹作死过头了。

因为身份问题,莉莉丝暂时没办法明目张胆跟着隼瞳会学校,但剑灵就是剑灵,缩回剑里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只是凯琳再也不能说关就关,不让她出来罢了。

坐着出租车,二人回到了阔别一天半的钟陆高中。好在少女无需将绝大部分力量放在压制毁灭之剑上,传奇骑士的强悍体质让她在五六个小时的时间里就恢复了行动能力,然而强行压榨生命力动摇的根基却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搞不好一辈子都无法发挥全部实力。

而照少女这挥霍寿元的疯狂程度来看,她最多还能有两百年寿元就不错。

只是这些她都没对隼瞳说,甚至还私下里要求莉莉丝为其保密。

两百年的寿元,对常人来说已经是天文数字,可对一个传奇骑士来说简直就是笑话,哪怕是低阶职业者也有近一百五十年的寿元啊!

骑士,总是个默默付出没有回报的形象。童话故事里,拯救公主的是骑士,迎娶公主的,却是屁事儿没干就敢腆着脸来的王子。童话是现实的映射,无非就是变成了女骑士救王子而已,单看王子领不领情咯!

平心而论,隼瞳对骑士精神并不感冒,甚至还非常反感,他向往的是金庸笔下的大侠,那种随性而为,睥睨一切的侠客!

侠客与骑士,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相同点是,二者都同情弱者,都讲究有恩必报。

不同的是,骑士靠信仰和教条行事,忠于上帝或圣光(这一点凯琳没有),忠于爱情,忠于一切所忠于的,堪称人民标兵!

侠客则不同,他们只忠于道义。为了道义,可以与恶贼斗,与官府斗,甚至与老天也敢斗上一斗!

骑士的生活是浪漫的。骑士身披着钢甲,头戴蒙面罩,腰间插剑,手执长矛和盾牌的形象身份引人注目,加上骑瞟悍的高头大马,更是威风凛凛,飘然若风,尽管那一身重甲既是保护也是束缚。他们与上流社会的妇女的爱情,成为文学创作的重要题材……

侠客则不同,侠客的生活是孤独的。侠客应当是太白诗中银鞍白马,飒沓流星,十步杀人,千里无踪的存在。侠客一般是孤身一人,一个斗笠,一把剑,高兴了再带一葫芦浊酒。侠客很少穿什么铠甲,他们不需要这些束缚,只要手里的剑还在,他们便立于不败之地!侠客很少有完美的爱情,纵使有,也不会低声下气去求美人一笑。除非美人只需要某个人头,便可以高兴不已。

“隼瞳,你确定要学魔族功法?”半夜里,隼瞳从宿舍偷跑出来向莉莉丝求教。

“这话说的,身为魔皇不学魔族功法,难道让我去信什么圣光之神吗?再者说了,正常人那些东西我也练不了啊!”

“嗯……好吧,鉴于你体质特殊,所有桎梏都被突破过了,我可以直接教你最顶尖的功法,你想要什么类型的?”

“有提智商的吗?”

“呃……也有,不过效果略差,除了让人思维敏捷之外几乎没什么用。”

“这就够了,就学它了!”

“唉,这种冷门功法你也有学?不愧是那家伙转世,一个德行啊。”

“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不就是脑子吗?”

“好吧,这本《裂神诀》你慢慢学吧,反正也是你自己写的,贴合度应该没的说。”

莉莉丝把手指放到某作家额头上轻轻一点,一道紫红色的光束便钻进了隼瞳的脑壳,隼瞳脑中突然就多了1.4MB的记忆。

“还真方便……你说这是魔皇写的?”

隼瞳心下一惊,脑补中,魔皇应该是一个残暴无比,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肌肉大汉才对啊!怎么也钻研起高新科技了?

“不然呢?整个魔族就他最另类,闲着没事儿的时候就搞研究,没研究课题了就去开辟新领土,对那里的生物和环境进行一番考察研究呗!”

“研究考察至于刨人祖坟?”

“你研究蚂蚁的时候为啥要用开水往蚂蚁窝里灌呢?”

“在魔皇眼里……”

“大家都是蝼蚁……”

“真特么变态!”

“你这是在骂你自己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