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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文网 > 都市言情 > 墨骨云香 > 第二十四章 ——初入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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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上午时分他们便到达蓉城。

一路老六都十分好奇那个来历不明的野和尚。

昨晚他们将他一顿胖揍,最后把他绑在那棵拴驴和马的大树底下,可今早起来一瞧,绳结都还原封不动未解开,绳子也没有被割断的痕迹,可人却不见了。

三人当下一阵惊慌,立刻跑到马车上查看一番。

还好,见江少瑜抱着被子蜷在马车上睡得正香,三颗心这才稍稍落定。

论财物,他们三人最大的一笔财物也就是江少瑜这个大活人,若是丢了人,可得损失一大笔钱呢,这比丢了什么都来得严重。

随后又仔细检查了随行物品,发现除了昨晚那一条烤鱼以外,他们什么都没丢,既然没丢东西,人不见就不见了,也没什么所谓。

只是那和尚着实出现得奇怪,又消失得奇怪,老六不免对这人上了心,一路总在四处张望,担心他冷不防的又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

芳乔也觉得那和尚不简单,虽然挨了她一顿揍,可直觉告诉她,那人会武,而且武功应该不弱,不然也不可能毫无痕迹的挣开绳子逃脱,只不知他为何宁愿挨揍也要掩盖自己会武的事实。

真是一个奇怪的和尚。

不过,别让她再看见他,不然还得揍他一顿。

然而,直到入了城,他们也没有再遇见那个和尚。

荣老七自吃了昨晚那一顿,一直念念不忘野鸡和烤鱼的滋味,虽然一路吃了不少好东西,可全都抵不上昨晚那一顿来得销魂,是以这才一进城,他就没头没脑的道:“三哥,咱们今晚也露宿吧!”

一顿饭的功夫,荣老七已经从胡少侠直接改口称三哥了,变化来得太快,芳乔有些猝不及防,早知一只叫花鸡和两条烤鱼就能将他收得服服帖帖,应该直接给他来一顿烧烤才对,这样前面还能省下五百两银子呢。

看荣老七那一脸馋样,不由又有些庆幸,幸亏她对自己的厨艺还是相当有自信的,否则,保不准这吃货什么时候为了一口吃的就要出卖她。

芳乔斜斜卯他一眼,没好气的道:“都进城了,还露什么宿?住店!”

随后又对老六吩咐:“客栈不论大小,选家背离主街的就好,顺便打听一下蓉州城有名的酒楼。”

“好嘞三哥!”

荣老七这边已经改口叫三哥,老六自然也不甘落后,领了命,跳下马车立刻小跑而去。

荣老七有些讪讪,正想说,其实可以不进城的,就在城外露宿也不错,还能省了住店的钱,多好。

然而露宿也不是重点,重点是能吃到芳乔做的野味,自从她说,那叫花鸡不是最好吃的,还有比那更好吃的,他就对那些路边小吃没了兴趣,只盼着天天在野外露宿才好,可转而听见芳乔打听蓉城最有名的酒楼,他瞬间又来了精神。

“蓉城最有名的酒楼?你怎不问问我。”

说话的却是江少瑜,只见他伸出青葱白玉般的手指一撩车帘,右手执一柄象牙骨的青绸扇,正眯着双桃花眼看她。

芳乔略一侧头,便撞入他的眼底,不由微微走了个神。

江少瑜这张漂亮的脸蛋什么时候看都那么惊艳,想他若是这般盯着别人,估计对方早就心肌梗塞而亡了,只是此时他脸上写满了‘快问我快问快问我’的表情,芳乔又不禁觉得好笑,于是伸手作了个请。

“你说。”

江少瑜果然很满意,眉头一扬,缓声道:“这蓉州城最有名的酒楼嘛,自然当属聚仙楼……”

“聚仙楼我知道。”荣老七立刻接口道:“听说里边最简单的青菜豆腐也能吃出个天价来,一顿普通的饭菜都够人家大摆流水宴,贵得简直穷凶极恶,那地方可去不得,去不得。”他连连摆着手,露出一副危言耸听的表情来。

芳乔微一挑眉,“这么厉害?”

“死胖子尽瞎说,你别听他的。”江少瑜有些恼荣老七抢了他话头,狠狠剜了他一眼,“聚仙楼酒菜堪称一绝,关键是仅此一家,别无分店,贵一点怎么了?不少人千里奔波至此,只为一品佳肴,你既想要偿遍一路美食,那可一定不能错过了。”

芳乔捏着下巴微微一笑,“名字听着倒是挺高大上的。”

荣老七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江少瑜骂‘死胖子’了,是以并无反应,只是一脸疑惑的问芳乔,“高大上?什么是高大上?”

按理说,他虽没读过书,但也不至于连话都听不懂,可芳乔嘴里却总能蹦出些让他一头雾水的词来。

聚仙楼的名号他自是有所耳闻,但那种地方对他来说太过虚幻,毕竟倾家荡产他也是吃不起的,平时也就嘴上吹嘘一把,若真论起吃,还不如卤肉铺里一只酱肘子来得更切实际。

“哦,就是、就是很嚣张很牛掰的意思。”芳乔耐心的解释。

荣老七点点头,芳乔对他的反应很是满意,这人就这点好,听不懂的,只要你一说,他便不再多问,不像老六,总要刨根究底问出个二三四五来。

“怎么样,你要不要去?错过了这处,可就没下家了。”江少瑜又吹了一句耳边风。

芳乔用力一拍膝盖,郑重的宣布道:“去!怎么不去,咱们中午就去那吃!”

“三哥,你不是开玩笑的吧?”荣老七激动的瞪大了眼,估计将他和老六加在一起卖十次也凑不来饭钱,去聚仙楼吃,这不是要钱,是要命啊。

江少瑜白了他一眼,转而又看向芳乔,悠悠然道:“放心,一顿还是吃得起,况且我还指望你护送我回家,又怎会把你吃穷?”

“我有什么不放心的。”芳乔侧头冲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若是钱不够,就把你押在那抵饭钱呗,我们四个,就你最值钱,老七你说是不是?”

江少瑜一听,嘴角扬起一抹笑意来,可听到后一句时,刚刚扬起的嘴角不由抽了抽。

荣老七却是拍手称好,“是是是,这主意不错!还是三哥聪明。”

江少瑜帘子一甩,阻隔了路边时不时投过来的好奇目光,一脸郁闷的坐在车厢里。

原想着把她哄进聚仙楼狠狠宰她一顿,看样子是行不通,若是宰得太狠没准还把自己套进去了。

芳乔看他一副吃鳖的模样不由有些好笑,想整她?还嫩了点。

老六办事果然让人放心,不一会儿就找到一家价格优惠、人少清静、房间整洁的客栈来。

客栈老板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体态丰腴皮肤白皙,虽时不待人,但也尚留有几分姿色,见他们偌大一辆马车过来,当即就满脸笑容的领着伙计迎出来。

芳乔稍一打量,便发觉这儿位置确实不佳,左右没有商铺,对面就是人家的院墙,客栈又不大,门前显得很是冷清,因为时间尚早,他们这一行人还是今日第一批入住的客人。

她满意的点点头,吃饭挑热闹,睡觉选清静,这是她一路走来得出的经验。

将马车交给伙计,芳乔立刻吩咐道:“我的驴和马记得一定要关一起,都给我喂最好的料,差的它不吃。”

那匹瘦马她不清楚,但白眼郎是一路被喂娇惯了,眼下既然都为她所用,自然不能亏待了去。

伙计连连点头,老板娘立刻迎上前来,“四位住店吧!我这刚好有四间上房……”

老板娘话未说完,就被芳乔打断了,“一间上房,三个普通客房就好,我们住一晚,不用准备饭菜,明天一早便走。”

老板娘见她很有主见,想必是合算好的,也不再多话,挥退伙计亲自拿了房间钥匙领他们上楼。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伙计鼓动着腮帮子正从一旁让开退去,芳乔手一伸,又将他揪了回来,塞给他一小块碎银子,“帮我们雇辆马车来,去聚仙楼,能讲下多少都是你的本事,剩下的钱就是你的跑腿费。”

小伙计听了神色一振,没想还有这种好事落到自己头上,压价这种事他见得多了,却还是头一回能压别人的价,不免有些跃跃欲试,却也没忘记正立在一旁的老板娘。

老板娘温和的看他一眼,点点头,“去吧,路上当心车马。”

小伙计得了许可这才蹦跳着出了客栈,芳乔淡淡一笑,“您儿子?”

“客官真是好眼力。”老板娘垂眸带笑,透出几分做母亲的温婉来,“闹了一早上脾气,就为出去玩。”

芳乔甫一进门就看出来了,这么大年纪,正是玩闹的时候,怎会愿意守在这门庭冷清的客栈里?

“不是我眼力好,是您这儿子与你七八分像,想必将来长大了定能迷倒佳人无数啊。”

见她说话风趣,老板娘忍不住掩唇笑了起来,“公子惯会逗人开心,论起容貌,公子才端得是潇洒倜傥俊朗无双能迷倒佳人无数呢。”老板娘一边引路,一边说道。

“咳咳……”

荣老七忽然用力干咳了几声,惹得一众人都朝他看来,他却浑不在意,只嘀嘀咕咕道:“这小伙计虽生得俊俏,可毕竟还小……”

芳乔忍不住瞪他一眼,“怎么?吃沙子啦,要不要去厨房灌几瓢水顺顺喉咙?”

不用猜也知道荣老七这货脑子里都在想什么,他也就吃饭时稍微能正常点。

“噢没有没有,三哥你看路,当心脚下。”荣老七立刻谄媚的笑了起来,他当然不需要喝水,虽然这会儿确实有些渴,可再怎么渴也要等吃了聚仙楼这顿饭再说。

早知要去聚仙楼吃,他早上就不应该吃那么多。

老六却是没有荣老七这般兴奋,虽然他也无比期待这顿饭,可心中盘算的却是,他们四个人,这一顿得花多少银子啊?听说聚仙楼的饭都是按量收钱的,茶碗盖大小的一碗饭就是十纹钱,按荣老七的饭量这得……

老六只觉眼前已撂了天花板这么高一串的饭碗。

老板娘犹自带着路,目光有意无意瞟过走在最后的江少瑜身上。

江少瑜今天依然是一身轻软衣衫,浅嫩的绿,间素洁的白,行走起来仿佛脚下生风,飘然若仙,由于头上戴了一顶白纱斗笠,身上还隐隐透着一股清香,不开口说话时倒也让人猜不出男女,但凭老板娘身为女人的直觉,还是能猜出那是个男子,只不知为何也学女人般遮起了面。

芳乔顺着老板娘的视线一瞄,嘴角一勾。

江少瑜这张祸水脸惯能招惹事非的,一路看热闹时,不知多少回变成热闹被人看,他倒也还有点自知之明,尚未进城就自行带起了斗笠,着实省去不少麻烦。

果然人不能长得太好看,多一分是麻烦,少一分是缺陷,如她这般不多不少,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