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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打人,那木子跑什么?是不是她指使你杀害了侈蔓?!”另一位警官将身子向前探了探,想更清楚的观察到保镖脸上的表情,

“木子小姐本来就是要到香港读书的,而且她也只是个17岁的孩子,怎么可能会指使我杀人呢?我不可能杀她!她是自杀的,那小子冲进来的时候,那丫头就拿起床头的刀逼在他脖子上,要一起跳下去!”

警官老许灵光一现,突然想到了侈丽的话,她叙述自己被绑架时,在电话里听见了韩梓枫喊了一句“住手!”由此可以证明,电话的另一头就在侈蔓跳楼的病房内:

“韩梓枫冲进门的时候,你们正在撕扯,所以他喊了‘住手!’并且将侈蔓从你的身边拉开了!”他诱导式的叙述而不是发问,

保镖眨了两下眼,愣了不到一秒钟,语气平缓的否定了警官的话:

“那小子进门的时候什么也没说,他看见木子站在后面没有动,那丫头又一味的对我拳打脚踢,而我只是在躲闪,因此走在死者,奥对,侈蔓,走到侈蔓身旁把她拉开了,可是她情绪太激动,看见那小子就彻底疯了。”

警官老许有些不服气的看了看身旁的同事,显然他对保镖的回答十分不满:“你们在进入病房的整个过程中,是不是木子拿着电话开了外放?”

保镖一脸天真的再次眨了眨眼,“没有啊,从我们进入病房到最后离开,整个过程中我没有看见任何人掏出手机,毕竟当时气氛挺紧张的,也没有空闲时间能玩手机啊,吵架的节奏不允许呀~”

否定了有人使用手机,又否定了韩梓枫的那句‘住手’,就代表着口供里已然不能提供侈丽绑架案的线索,老许不知道这名保镖是存心说了假口供,还是事实真如他所表述的那样,这之间,一定有一个人在撒谎!

侈蔓的尸体报告足足有28页纸那么厚,除了指甲里残有保镖的皮屑之外,身上还有一些淤伤,经鉴定是事发多天前所致,

经警官老许推断,这可能与侈蔓的流产有关,而事发时,侈蔓还有两个月年满18周岁,也就是说一个17岁的少女因*行为导致怀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未满18周岁的女子发生*行为,无论是否为双方自愿,一律按强j处理,由此,牵扯出了第三个案件:侈蔓被强*案,

如果能找到侈蔓原来肚子里孩子的生父,案件将会取得重大进展,届时,第一个犯罪嫌疑人将会被抓捕归案,并且难逃徒刑,

根据侈丽和保镖的口供,警官老许锁定的第一个犯罪嫌疑人就是韩梓枫,

警官老许回到星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同事前往医院了解侈蔓的病情,

根据医院的就诊记录、医生的证明和医院留存的标本显示,侈蔓当时已怀有三个月的身孕,

将韩梓枫以嫌疑人的身份被逮捕后,进行了DNA比对,结果显示:韩梓枫并非侈蔓孩子的生父,也就是说,侈蔓被强*案的犯罪嫌疑人另有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