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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公司尾牙算是一起在仓库吃了,只是在放假前大哥还是以年夜饭为名又召集了一顿,其实几乎天天混在一起吃喝,就是换个名头罢了。酒桌上和蒲素渊源颇深的两个流氓也在,只不过他们现在看到蒲素客气的不行,看到蒲素进包房都赶紧站起来打招呼,甚至有点谄媚的态度。

大概以前他们错把蒲素当成大哥的小弟,以为和他们一样是跟在大哥后面混吃混喝的小青年,所以错误的估计了形式,居然敢在他这里产生了欺男霸女的念头。却没想到虽然蒲素跟他们一样也喊大哥为大哥,但那仅仅只是一个尊重的称呼,和他们这两头货完全不是一码事。

蒲素多年观察下来发现,实际上混流氓这一行的,基本上都是怂货。

可能这个看法很多人都不同意,只是他坚信自己的观点没有问题。真正那种好勇斗狠愣头青的流氓确实有,但是一般都在青春期阶段,很容易被教育好。

而极个别天生有反骨,暴力基因无法遏制非要喷薄而出的人,社会不用多久就教会他们做人了。实际上不管什么时代,具有反社会倾向的人都不被接纳,在好勇斗狠这方面想要崭露头角并不容易。因为社会留给他们发挥的空间并不是很多,分分钟就能被扭送到该去的地方。

不管什么时代,社会都有一套秩序,原始时期还都有丛林法则。现代人无论以现在的观点去审视当时的设定有多不合理,只要形成制度,在当时就必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人类扎堆的地方自然形成社会,必然会有人中龙凤脱颖而出,制定出相应的规则。

从古代演义和话本小说里我们就看到,那些赫赫有名的流氓和大响马最好的结局也就是接受招安,没有其他更好的出路。剩下不识相的最终也只能是死路一条。至于那些小混混,分分钟就被踩成烂泥。

蒲素成长的地方,那个年代他真知道几个那种不惧生死,颇有些个人英雄主意的混混,只是都活不长。

他知道的人里一个和别人约架,年龄不大,还只是初中生,讲好的晚上9点双方带人去铁道旁小树林一决胜负。结果他这边就他一个人去了,其他事前说好的小伙伴,有的事后说给家长管住了,挂锁锁门出不来,有的说生病肚子疼,还有干脆说睡过了……

总之,约架时间到的时候,就他一个人穿着一套军装带着军帽,扛着一杆运动时期单位里的红缨枪去了,按理说就他一个人,到了那边就算退走也没啥,对方再不要脸也不会几十人打他一个。结果他一个人举着红缨枪冲过去,像是孤胆英雄向敌人发起冲锋,几分钟后就躺在地上再也没醒过来。

另外一个是那种别人多看他一眼就要生死相搏的性子。电影院看电影散场时踩了人家脚,人家哎呦一声,他反而要去揍人家。问题是他就自己,人家三个人。他一个人叫人家三个在电影院门口围墙站好,他轮流抽人家嘴巴,最后把人家逼急了,掏出很小的水果刀,就那种折叠的水果刀刺他大腿一下,结果股动脉出血,血如泉涌他还掂着脚要抽人家,结果没几分钟就一头栽倒了。

还有那种在监狱时间比在外面长的,出来没几天就又进去。真正这种有犯罪基因的所谓坏蛋是无法遵守住社会秩序的,不可遏制的就要触犯法律,所以大多数都在大墙里面待着,这种人就算出来也逍遥不了几天。

真的在城市里以流氓身份自居的那些人,与其说他们是流氓不如说他们是演员或者是生意人。以选定流氓这个角色进行诈骗,事实上基本都是怂货。

演流氓比工作轻松,在外面露出凶神恶煞的样子,胳膊上纹一条带鱼,实际上蒲素还看到过好几个背上纹了个关公草稿就怕疼一直没完工的所谓流氓。

砸蒲素看来,那些真正直面人生,明知人生艰难,收入不高,却也每天勤勤恳恳工作的所谓普通人比他们勇敢多了。这些社会的大多数,其实很少有人有什么高人一等的社会地位和体面的工作环境,甚至子女和配偶都不怎么尊重他们,但他们还是依然选择面对,肩负起应该担负的责任,每天坐着公共交通工具湮没在人潮里毫不起眼,却是社会构成的中坚力量,履行着社会责任。

而做流氓就容易多了,再怎么样不堪做出什么垃圾的事情,只要厚颜无耻的说一句“我是流氓”就把责任推的干干净净,似乎当了流氓一切就天经地义了。

实际上干坏事比每天循规蹈矩上班工作要轻松不知道多少。来钱快而且他们错误觉得自己比那些上班族有面子。实际上这种人看到比他们凶的人怂,看到警察更怂,面对有钱人也怂,面对有地位的还是怂……他们实际上只能欺负一些老实人。

这个群体大多数都是好逸恶劳的家伙,做流氓也就是图个轻松。很少有流氓把家庭照顾的很好,一般都是只顾自己逍遥快活,而少数做流氓还顾家的,就更是说明他们把这个身份当成了谋生手段的一种,就是个民间演员或者以流氓的身份经商而已。

现在流氓都很讲法律精神,通常比一般人起码对刑法以及借贷这方面的法律条款熟悉的多。搞笑的是在他们自己挨了打,或者遭遇危险的时候还会主动报警。

“喂,妖妖灵吗?我是流氓啊,我现在遇到危险了……三分钟不到,我要投诉!”

真正不怕死的流氓,实际上在外面看不到多少。长期以流氓自居还天天在外面溜达的,基本都是怂货演员。真是脾气不好的狠人,早就进去了。

当然咱们也犯不上和这种人生气,为了证明他们是怂货二区和他们计较什么,平时能避就避,实在欺负到头上了,只要记着他们就是个演员就行了。

所以肌肉男和体工队现在但凡有蒲素在的场合,都察言观色小心的很。蒲素那边上次劲松带来的那些人,光是气势和手段已经突破了他们的想象。他们原本以为当流氓仗着身体好,打架占便宜就算厉害了。

结果在蒲素那里算是让他们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狠角色。根本不像他们有那么多演技,他们在演流氓时,大多数时候靠眼神和嘴巴恐吓。而那些人的眼神里流露出来的别说凶狠,连阴森都没有,只有漠视。

那些人漠视生命,什么都无所谓,对别人放一枪或者捅一刀根本就没有情绪波动,好像都是随手的事情。相比他们恶狠狠的咬着牙,通过肢体语言去恐吓别人的做派,其实那种面无表情,眼神里透着虚无的人才是真的让他们怕到骨髓。

不得不说,蒲素一次出手就让他们怕了一辈子。尤其是肌肉男,事后再怎么想要回点面子能和蒲素称兄道弟,只是看到他就立刻没了那种念头,往事一回想就让他立刻腿脚发软。

相比起来阿豪下面的那个阿易才是狠角色,被几个人围住持械群殴之下还敢还手,打成那个样子后来看他也没有丧失斗志,并没有被打破了胆。这点其实很重要,有的人在没吃亏前吆五喝六,牛气哄哄的不行,结果只要挨过一顿打,立刻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这种挨一顿打就被教育好的流氓真的有,现实里还不少。

蒲素从心里看不起他们这两头货,但是既然碰上了也打招呼,喝一杯酒结束,再敬第二杯也是摆手不喝了,面子就给那么多,一杯酒而已。相比起来他对肌肉男还好点,而体工队那么大把岁数了还吃软饭,他大概40左右,勾搭了一个起码50高龄,脸上都是褶子的老太婆,蒲素看了就倒胃口,从来不正脸看那个老太婆。

也就是阿豪,作为外地人谁都给点面子,笑嘻嘻的喝酒聊天。阿豪岁数大了,老江湖城府深,又在外地,虽然桑海现在成了他第二故乡乐不思蜀,所以他看上去脾气好的很。肌肉男和体工队现在对阿豪客气,是因为阿豪是蒲素的合伙人,哪里知道他们要是把阿豪惹了,下场估计更严重。

香山那边现在用的底层马仔基本都是湘江那边的人,素来民风彪悍的一塌糊涂,也就是着名的两把菜刀做大事的地方。阿豪要是从那边调来几个人,那些彪悍的打手过来后加上后面有老板撑腰,做起事情肯定更是肆无忌惮,不把他们两生吞活剥就不错了。

说到这里就要说保镖了,因为保镖惹祸出大事的人就多了。当时比较乱,有点臭钱的人身边都带一两个人,一个开车一个拎包。一般找的都是体院或者体校的人,人高马大是标配。当时已经有从北方武校出来专职做这行的人了。

这些人原本仗着会些拳脚,而且人高马大平时就胆大心黑,不给钱都喜欢惹是生非,更别提跟着老板吃香喝辣还有高薪工资领。只不过以前他们自己打架斗殴还有点法制观念,生怕搞严重了事情闹大自己兜不住。而帮老板办事,这些人恨不得事情搞的越大越好很少留手。

帮老板办事,作为平时领钱的,他们这个时候自然要表现,恨不得十八般武艺都施展出来,以便让老板觉得自己物有所值。再则,他们只负责动手,而这个工作他们擅长,而且二属于兴趣很是热衷。至于动手以后的问题就是老板的事情了,和他们无关。

哪怕闹出严重后果就算老板处理不了需要跑路,老板资金也是必须到位的,跑路期间的待遇起码要参照出差标准,衣食无忧还屁事没有。最后就算倒霉进去了,老板的大帐不会少上,他们的身体在里面也保证不会吃亏,都干保镖了,在号房里当个牢头狱霸还是没问题的。出来以后老板补偿一笔补助更是不会少,等于上班存钱了。

所以有的起初只是小事情,最多老板要面子起个争执的,最后能搞出半条人命。而老板是劳民伤财苦不堪言,蒲素上次就基本上是这个情况。那些人不留余地的弄,真弄出大事麻烦的是他自己。

那些人没几个会从他的角度去考虑后果。打人虽说一时爽,只是也就那几分钟,出口气。然后闹出事情以后就需要四处走关系,送礼请客上下打点,点头哈腰的求领导求朋友,想办法平事。简直就是花钱买罪受。

过年前几天,蒲素依然一个人去买了鞭炮,烟花是一个没买。家里其他人都兴趣不大,自己一个人在院子里放实在是不高兴。不像是去年,有孙莉还有小宁在。

蒲泓年前又回了桑海,在蒲园一起过的年,蒲家这个小家今年算是团圆了,一家四口难得的齐齐整整。只不过厨房里的气氛远远没有去年那么热烈,虽然一样做蛋饺包元宵,却没了烙饼做粘豆包带来的那种生活气息。大年初一早上还是按照老规矩只有水煮蛋汤圆这一样,没有其他选项。

年前刚请来的保姆,过年前好几天就回了老家。而且也是要到正月十五后回来,反正回来没多久就又要回去,因为农忙要回去干活。

所以都是蒲家人自己操办的年夜饭,同样准备了很多年货,相比去年就冷清的多。今年只是增加了一个蒲泓,去年有阿姨一家三口而且有一个半大小子在院子里热闹的很。

年初一晚上,蒲素吃完晚饭在客厅里一家人看了会电视,他回自己新楼的时候在院子里看到天上别人家燃放烟花,站在院子里看了一会,然后看着那个原本小宁住的屋子,想起去年的场景,心里瞬间感觉非常不是滋味。

1998年就这么过去了,办成了一件事,却又发生了几件事。只是在蒲素的记忆里却一直留下的是红红火火的印象,很是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