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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文网 > 历史军事 > 唐朝第一散官 > 第262章 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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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了就喝酒,今晚的酒,你必须一滴不剩的,都喝完!”

“啊!”

“肚子饿了,就在房子里吃东西,今晚你是不能睡的了,必须一起奋战到天亮!”

“什么!”

“你不准说什么!”

“我!”

“快,快,快!”

在两人的一阵翻云覆雨之中,这一夜注定是一个不眠夜。

到了第二天太阳出来以后,丛鸿飞才缓缓地睡去。他真的不知道这天夜里他喝了多少三鞭酒,又努力了多少趟,只知道这辈子,他发誓再也不会喝三鞭酒了。

他是医科生,他怎么会不知道这种繁衍后代的事情不是可以霸王硬上弓的。可是为了安抚何湘语那个楚楚动人的样子,他没有办法,只好照本宣科,照着戏码演绎下去。这不是他的错,但是是他没有办法挽回的。

何湘语看着丛鸿飞疲劳地睡去,脸上露出了安慰的甜蜜的笑容。她真的庆幸自己有这么一个夫君,除了听话以外,还也真的特别能干。能有这么能干的夫君,还能有什么可奢求的呢?

三天以后,在官道之上,丛鸿飞带着陈万金、张非和费清上路了。

他们这一路要跋山涉水,去到一个他们从来都没有去过的地方——扬州。

临走的时候,丛鸿飞特意在脑海里查询了一些关于扬州的资料,发现扬州竟然大唐第三大繁华的城市,是仅次于京城长安和洛阳的第三大城市,城市繁华、手工业发达,商业兴盛,文化兴旺,是当时最大的贸易中心和货物集散地,也是中外往来的着名港口和国际大都会。

日本派出的遣唐使都是到扬州来学习唐朝的文化,而不是去长安或洛阳,而汤姆也邀请扬州高僧鉴真东渡日本,扬州对日本进行大量文化输出,郭沫若先生题诗:“唐风洋溢奈良城”。

而在绚丽多姿的城市生活中,唐代扬州最鲜明的特色,是其生活色彩的多样性和国际性。

域外的商人给扬州带来了世界各地的文化,向人们展示了一幅广阔的城市生活画卷:吃有山珍海味美酒佳肴,胡酒胡食亦搬上了普通人家的酒桌;有的店肆为了招揽顾客,也用胡姬服务。

住有楼阁台宇,十里珠帘。

仅一广陵药商张公,其家就“门庭宏壮,傧从璀璨,状若贵人”,可见其生活豪华。他一次平常的设宴款待朋友,便需杂伎女乐弹奏佐欢;若是想超度极乐世界,亦有各种宗教寺院,大明寺就是其中最着名的一座。

丛鸿飞仔仔细细地查阅着这些资料,突然才意识到,他现在所要去到的一个地方,竟然是一个堪比广州城,甚至比广州城还要繁华不知道多少万倍的国际大都市。

这一下,丛鸿飞不禁有些激动起来了。

要知道,他最擅长的,可不是官场混迹,也不是逢迎马屁,而是做生意。出生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社会,在市场经济的激励熏陶之下,丛鸿飞最喜欢也最熟悉的事情,就是做生意了。

那些地方有好东西,那些好东西可以卖出好价格,他真的是了如指掌,如他这样的人,如果不去从商,真的是太浪费的了。

只是,丛鸿飞唯一觉得不可取的地方,就是唐代的货币。

什么都不好,偏偏要流通铜钱,而且还听说有些地方还有丝绸作为货币流通,这也实在太没谱了。

一个没有合适货币流通的社会,就是商业最没有办法繁荣起来的社会啊!所谓欲工其事必先工其器,如果连货币都没有办法做好,那还谈什么做生意呢!

丛鸿飞对于此次扬州之行真的有些踌躇满志,感觉自己应该可以改变一些事情,或者作出一些事情。

这一路走来,丛鸿飞停靠了无数的驿站,换走了无数的马匹,也见识过了无数的地方。

丛鸿飞早就看过地图,从潮州府出发,想要到达扬州府,至少也行走两千多公里的路程。幸好他还勉强可以骑马,更加重要的是,从潮州府出发,可以一直走官道,一路往北走,路途还算通畅。

而马匹又是好马,快马加鞭,据说时速在六十公里左右。

但是,这其中也有很多变数,不过对于丛鸿飞来说,有陈万金,张非和费清三个人在,一天想要走一百公里,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有时候心情好,一下子就走了两百多公里,也是有的。

大概是在第十天,也就是他们大概走了一半路程以后,丛鸿飞实在忍不住了,只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几天。

这连天快马加鞭,别说马累,人也是会累的。

陈万金虽然感觉这没什么,对于行走江湖的人来说,这点路途,几乎没有什么,但是他也丛鸿飞的意思,这过惯了好酒好肉生活的,想要这么舟车劳顿,确实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得来的。

于是,在陈万金的带领下,丛鸿飞一行四人来到了一个小镇,镇名“有德镇”。

陈万金一边走一边介绍:“有德镇是个好地方,我大概是在五年前来过,这里的狗肉,远近闻名啊!”

张非和费清听说狗肉,不禁已经连连咽着口水了。

狗肉又叫“香肉”、“地羊”、“白狗”,有至尊肾宝美誉,口感细嫩,肉质密,饱满。在岭南道地区也叫“三六香肉”,是所有人都非常热衷的肉类。

普天之下吃狗肉的方法特别多,但是大多都集中在岭南道地区,包括雷州的白切狗肉、客家五香狗肉煲、广州的狗肉煲、灵川狗肉等等,几乎都是岭南道闻名一时的好东西。

可是走出岭南道,居然也有吃狗肉的,张非和费清在连连咽口水之际,也表示十分费解。

陈万金却马上解释道:“我听说,这里吃狗肉的风俗,是秦朝末年刘邦的大将樊哙在作狗肉贩子时发明的,后来便一直流传至今,成为一种习俗。而且当地居民已经到了天天吃,非吃不可的地步了。”

“哦,还有这种事!”丛鸿飞也是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樊哙嘛,读过《史记》的人都知道,在鸿门宴上,樊哙对着项羽虎视眈眈,威风凛凛,项羽赐生猪蹄给他,他当着项羽的面直接就切了吃,当真是大汉的一名悍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