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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文网 > 玄幻魔法 > 灰海研究院 > 第98章 生活 娱乐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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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甚至想过这不是自己的问题,而是环境的问题,但却根本无法证明、也没有那个能力去证明这个观点——无力感让我无法完成任何事。

因为我也无法证明自己这样就是错的。

不可避免地,我卷入了这场充斥着金钱气息的战争,就如我说的,这小说一开始就不适合大部分人,它是小众,是冷门,纵使我做得再好,至少从商业的角度我是错的,而从小说本身,它又不是。

这很矛盾,也很荒诞。因为即使火爆的小说,也只能说明其在商业上的成功,而不是同时证明它在文学上的建树。

但这又何妨,那些涌入这行的人,正是冲着第一点——也就是金钱去的,哪怕那些真正靠这实现了梦想的人,他们也许一开始做到了第二点——梦想,但也不可避免地渐渐转向第一点。

而这时候,第二点也就无所谓了。

如果一开始我也这样,结果如何也不得而知——我看过很多无论剧情还是文笔都十分优秀的作品,但它们同样没有取得商业上的成功,这就意味着它们的失败吗?

当然不,但也仅此而已,真正为了文学梦想而坚持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当生活的压力不断增加,连生存都无法保证的话……何谈梦想?

商业化本身也没有错,它至少能保证作者能养活自己,但这是一座金山,虽然保证了此事,却也带来了更多后果。

他们竭尽全力去挖掘金山,并从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消耗的却是这些作者本身——如果作者是镐子,商业化就是拿镐子的人;他们尽情挥霍,用坏了就换一把,反正脚下的金山取之不尽,而手中的镐子也用之不竭。

这样的比喻可能不太恰当,但说明的道理还是很浅显易懂,商业化的性质已经变了,变成了一种消费——过度消费。它让作者无法再写出真正有价值的东西,这也是前文所说的,商业化的文学并不能真正称之为文学。

起码文学本身的教育意义它就做不到,更不要提警示意义之类的。

文学应该为后来的读者提供一种丰富精神的思想境界,而不是只为了当下人的娱乐需求。

所以它才是网文,这也正是它的特点——让当下人开心就足够了。

从商业上而言,它是足够成功的,这就足够,至于其它东西,都是多余的——它根本不需要成为真正的文学,那样又不能让它挣到更多钱。

随着网文的流行,导致了网文在生活中的极高普及率,所以很多人却不这样认为,我又能说什么?

他们只是把自己需要的网文当做了所有人的标准,并认为这就是正确而已;但这不过是他们在自我意识阶段所做出的选择而已——难道大人教导小孩子要多读书,是让他们去读网文吗?

这可能吗?他们首先要做的是学到知识,然后是认识世界,再来说其它的。不知不觉,很多东西都变味了。

归根结底,网文是为了娱乐,这也是它之所以受欢迎的原因;而其它很多类型的东西,比如电视、综艺,包括影视以及社交软件、短视频网站的流行等,都是如此。

还有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市场已经趋于饱和,这个相对好理解得多——顾客只有那么多,但供大于求,如果他们要选择其中一家的产品,就会相应地舍弃另一家的产品——比如手机、比如汽车;厂商A多卖一台,厂商B就必然会少卖一台。

这一点哪怕放在网文上也同样适用,因为网文的出产量远大于这些商品,哪怕读者同时阅读多部小说也是如此。

这么多厂商,要如何抢夺市场呢?理所当然的,随着产品的丰富,如果它们功能大都类似,那么消费者完全没必要太过仔细地挑选,所以产品的重心应该是差异和价格,甚至是质量。

靠数量取胜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无论手机、汽车厂商或是其它,都开始发展精品化的战略——与其发售同质化严重的多款产品,不如将产品做好做精,定期发布,让每一款产品都能让人记住。

这既能吸引眼球,也会获得消费者的好评。如果在此基础上,商品的价格还相对实惠,那么它就有实力成为一款十分优秀的产品,消费者也会十分买账,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这是市场规律,也是商业战争的一个必然结果;而网文也同样如此,既然沾染利益,倒不如努力把它做到更好。

只是目前网文显然还没有到达这个阶段——虽说都是商品,但网文和手机、汽车等物品相比又有很大不同。

那就是它的门槛实在太低;手机、汽车不是谁都能造的,而网文恰恰相反,这也是网文质量参差不齐的一个原因。

虽然总有一天它同样会走上精品化路线,但却需要花费比手机、汽车多得多的时间、资本和精力……到那个时候,原本的手机、汽车又会革新出怎样的新锐商品战略呢?

所以网文始终要晚一步;不仅是它的商业化在脱离时代,它本身也在脱离时代——网文的黄金年代早已过去。

现在是多媒体娱乐的天下;网文完全依靠文字来驱动,不仅凑效慢,最后结果如何也很不直观。

除了学习成本的问题,更多的是读者因为质量难以保证的文字而感到厌烦,在开始阅读一本网络小说之前,他们就要有吃屎的心理准备;这便是内容的不可预见性。

虽然通过作品简介和读者评论能尽量减少这种事发生的概率,但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本书写得究竟怎样,如果感兴趣,还是需要去亲自阅读才行……

小说本身就是不透明的,特别是小说会涉及到各种写作手法和风格,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也很难说明它的内容和质量究竟如何。

它一点也不直观;相比起来,漫画、动画、音乐都直观得多——所见所闻,既所得。

这是文学作品所不具备的,因为无论再直白的文学,都需要读者去做出相应的想象才能明白作者描绘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比起直观的看到这些东西,这种想象虽然在每个人的心中都独一无二,但总归来说是抽象的。

而画面和声音则直接跳过了想象这一过程,它把一切读者需要知道的都放在他们能看到或听见的表面,这是非常直观也更符合人类思维模式的,所以这些新的娱乐方式普及率更高,并迅速压缩了网络文学、甚至所有以文字为基础的作品的生存空间;包括杂志、报纸等。

就像很多人已经习惯于键盘和手机打字,他们在这上面熟练度极高,每分钟上百字甚至两百字,但相应的,用笔写字的能力却大幅下降——明明以前都会写、也认识的字,为何就是在纸上写不出来?

这时候他们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早就忘了这个字怎么写——虽然只是认的话,也完全认得出来。

相似的还有纸媒体——几年前,我还能看到街上有骑车送报纸的一种职业,大概是“送报员”一类的,它的作用和快递类似,但如今已很久没有见过。

书店的生意也是越来越差,纸媒体行业如今真的已经到了用爱发电的地步——网络上能浏览到更多、更丰富的内容,而不再局限于书面上的字里行间。

那么为什么还要看纸上那些固定、而没有效率的文字?

哪怕文字中配有插图,也无法挽回局面,因为纸上的图像和纸上的字一样,局限性太大。

已经有不少杂志、周刊、漫画、新闻等纸媒体停刊,这足以见得网络对于人们现实生活的冲击有多大。

这是时代发展、社会趋势所导致的必然结果——为了更高的效率,所以键盘打字渐渐取代了传统书写,网络浏览也渐渐取代了纸媒体。在时代的钢铁洪流面前,那些曾经流行的东西注定要成为历史、成为时代的眼泪。

包括以后学生上学可能也同样不需要纸质书本——一个平板能装的东西,比整个教室的书加起来都多。同样地,这也是必然,学生不必再背着沉重的书包,上学之路自然也变得轻盈了起来。

甚至以后的作业、试卷等也都不需要纸作为媒介。现在的办公也渐渐实行无纸化也是同样的道理。

迟早有一天,纸这种东西会被时代所淘汰,成为历史的见证——但不是全部,有些地方还是必须要用到的,比如卫生纸。

但如果只限于此列,那么纸还是已经脱离了人们的主流视野——曾经各行各业的必需品,如今成为了仅仅是生活上的必需品,难免令人有些唏嘘。

也许艺术也会用到纸,但谁知道未来更先进的艺术方式会不会取代纸的地位?

上述例子,只是一个比喻——网络文学在未来的某天同样会遇到类似情况。

更先进的娱乐方式取代更传统的,新的取代旧的,新奇的取代无趣的。

小说,作为一种经久不衰的文学体裁,经历了实体书出版盛行的年代,经历了盗版横行的年代,经历了网络文学火爆的时代……下一次,它会经历什么样的时代?

但不管怎么说,它都是在逐渐走低的;明显能感觉到的是阅读文学作品的人越来越少,实体书小说的发行量也越来越低,无论国内外都是如此——这种消遣的方式正在被人们所逐渐抛弃。

相关网站的高层显然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们也在常识创新,将这种传统的东西与一些流行元素相结合起来——比如对话式小说。

对话式小说采用了一种相对流行的方式来逐步呈现小说的剧情和内容——社交软件中的聊天模式:你说一句,我回一句,你再说一句;如此反复。

而主角(读者)与配色(或者说NPC)的对话是固定的,他们只需要在手机上不断点击屏幕活着在显示器前点击鼠标,那些设定好的对话就会挨个触发。

只是这种“小说”的局限性实在太大,如果不能及早抓出读者的兴趣,那么读者会轻易放弃一本对话式小说。

毕竟不是每个读者都喜欢聊天——可以说,大部分还保持阅读兴趣的人,对聊天都不怎么感冒,因为阅读本来就是一个人的精神之旅,而对话小说却打破了这种感觉。

因为它要求读者必须从最开始看起,不能跳过、不能一目十行;这会对读者会产生压迫感和束缚感;而且过程中读者无法事先知道这本小说的长度,以及停止阅读后该如何恢复。

这就涉及到便携性问题和习惯问题——读者需要打破他们阅读传统小说的习惯,并且去适应和接受对话式小说所能带给他们的东西。

这也是一个学习过程,而且成本相对来说要更高。

而从结果来看,对话小说也的确不成功——无论是点击,还是评论。

首先就有一点——对话小说必须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进行,这就足够让很多人放弃了。第一人称的局限性相比较第三人称来要大得多,想要写好第一人称的难度也会更高。

随着这种创新型阅读方式的失败,许多小说门户网站也开始转向其它道路——IP改编。

通过打造热门的小说IP,并将IP用以改编成漫画、动画甚至电影、电视剧、游戏、音乐等多元化作品,从而来提升IP的受众面以达到盈利的目的。

也的确有不少小说的IP因此而火爆,热度一路水涨船高。是这光线外表的背后,却是一次又一次利益纠葛——版权。

作者和签约公司之间已经不止一次爆出相应的问题,打官司、起诉上诉、双方你来我往不亦乐乎;而最终的结果无非是一个利字。

而又有多少个人作者能耗得过那些财大气粗、又拥有专业律师团队的大公司呢?

这是一场不对称战争,哪怕作者拥有粉丝和群众的舆论优势,结果也几乎是注定失败的。

这也是一种赤裸裸的剥削,还是对原创内容又一次的致命打击,更是商业化最大的问题所在。

长此以往,谁还愿意输出优质的文学作品、电影、电视……可恶的是这个恶性循环永远不会停止!到头来,明明是想挽救网络文学的那些公司或团队,总有一天会亲手毁掉整个网文生态圈——虽然这个生态圈从来就没有良性发展过。

面对资本,个人永远是弱势方,双方隔着无法逾越的巨大鸿沟;所以那些小说IP改编的东西,往往是热得快,凉得也快。

因为它们是比网文本身更加纯粹而突兀的商业产物,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赚钱。

而那些藏在幕后的人根本不在乎这些东西质量如何、影响怎样,而只在意它们本身是否火爆、能否赚钱——但他们却忽略了,这种火爆往往是因为原始IP本身的原因。

换一句话说,这就是消费情怀。当观众满心期待得看了那些同名IP的改编作品,却发现最后如同吃了一坨屎般难受,自然会群情激愤,将炮口转向这些东西,毫不留情地宣泄愤怒——低分、差评、举报……

就连原始IP本身也受到牵连,到头来弄得两败俱伤。

无论是涉及到其中哪个环节,其中相应的公司、发行商、开发商、制作商或者作者本身都会被淹没在炮火中,导致口碑一落千丈。

其实这档子事儿,作者也很无奈,因为他们一般只负责授权,而不负责这些改编作品的任何部分;他们也是想试试看,自己的作品能发育到哪种程度,但就和读者阅读一本新书一样,在开始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有了失败的思想准备。

——这一切,不过是这些无良黑心商人的一中敛财手段。

在这方面,法律永远不会站在正义的一方。

更不要说什么盗版、抄袭……这事能从今年说到明年,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在这个神奇的地方,这些明显的恶劣事件却真正成为了一种司空见惯,冷漠无情。

虽然版权意识在不断崛起,但相对来说,它仍然是很初级很懵懂的。而国外在这些方面要好得多——这显然是教育问题。

只是一个人口大国,难道谁还能要求它更多?

我早就想过,这一切都是人口基数过大的问题;但这个问题,出于人道主义,无解。

一会搞什么计划生育,一会又搞什么二胎政策……这种亡羊补牢的东西那些人是不是拿脚想出来的?他们就只会数一二三?那可真是太惨了——整个民族都在跟着他们举棋不定的脚步瞎转悠,这可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话说回来,这个盗版、抄袭问题……唉,光是提起这两个词,我就脑壳痛。

这些原本不该是问题的问题,却一次又一次进入公众的视野,它很恶心,又令人厌烦;说是毒瘤也不为过。

非实体书容易被盗版,特别是在国内——这么说可能不准确,应该说所有在网络上发表以文字为基础的作品时,都可能被盗版。

严重到什么程度呢——即使我当时写的小说没什么人看,也有十几家盗版网站转载我的小说——的免费部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