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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匆匆流去,距离高考只剩一个月,十几年的寒窗苦读,这次也要背水一战。

我问过苏雯,她要考什么学校,她的目标是一所法国的建筑学校。我笑她,你又不会法语,结果却是,?她真的用法语说了

句,不知道啥意思的话。对于她,我只能祝福。

对于教室里的闷热,让人感觉十分烦躁,对于这个呢?最好的降温方法就是,阿哲时不时会悠悠开口,来一句:“清华,北大,复旦中山,北京理工,这几所大学都有空调,怎么样,考虑一下。”

每次听他说,心都会冷一下。当校方宣布名单时,我才知道,他真的没有说大话,他考进了理工大学。而且我还看出了猫腻,我看到莫菲菲的志愿,第一是理工,第二是同样城市的学校,不用我说明,也猜得到的。而我考到的学校,虽然不是北京,也不是一本,但还是有空调的。

不巧的是,于斯美跟我考了同一个城市,比我好的一所学校。

毕业那天,室友和同学们,还有高一的班主任,一起吃了一顿散伙饭。

老班是个三十出头的老男孩,我们吃散伙饭那天,他刚好结婚。在他们的婚礼上,我几乎忘了,他曾经是那个严厉的老师,下了课后和我们称兄道弟的,其实在很多时间,他都像是一个兄长一样。

他说,他教的学生不算多,可是形象深刻的,就是我们。每次我和苏雯闹的时候,也没想过把我们的座位进行调换,后来真的分开了,就有点后悔,因为我们不闹,教室里都安静的不习惯。他还说,希望我们十年后能来看他。

这个假期,也一定要玩的开心。我们几个死党又聚在一起。明智阳,是我小学到现在的死党,和他第一次接触,是因为不知道为什么,他约了五个人,我也带了五个人,就像电视里火拼的场景一样。

别问我谁赢了,我不会说,那天苏雯把老师请来了,回去之后还被我妈暴打一顿。

阿哲提出去露营,大家都赞同了,至于露营工具,阿哲说他会解决,果然没出两天,他就真的弄来两个大帐篷。我觉得他想得很周到,一个男生住,一个女生住,这样的话,虽然搭起来有点麻烦,但是好在省了不少事。我们几个男生花了一天的时间,搞懂这个怎么搭。

女生负责采购,东西都准备好了以后,我们不知道该怎么把它们送到海边。

也是阿哲拜托他叔叔,把我们送到海边。这里的海边,没有沙滩,是一片野海区,很少会有人来这,这个地方,听说是阿哲几个月前,回老家时,路过这里看见的。六个女生,六个男生,刚好分的很公平。

我和阿哲还有明智阳,在树林里捡着柴火。明智阳突然问了一句:“那个于斯美是不是喜欢你,你喜欢她嘛?”于斯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很讨厌她了。我说“不喜欢了。”

阿哲冷笑了一下:“她上次没请苏小雯,我这次也没请她,她倒是来的理所应当。”

明智阳笑道“你怎么那么关心,那只小胖妞啊!”“这个嘛……小雯不让我说。”

我不懂,但是我确实,他不喜欢苏雯。到了晚上,我们围在一起,说笑,逗乐,唱歌,刚好曾宇带了一把吉他,我们轮流唱了歌,我唱了一首流星雨,苏雯唱了一首陈医生的十年,是啊,十年之后,我们又会怎样。我只记得,那晚的星空有多美,那时,我们很开心。7看着各种各样的评论,又有几条私信发来。看到默成忘悠的名字,我知道了,她又发来了几个问题。这次她说“我暗恋的人,他有喜欢的人了,我该怎么办。”我知道她的感受,我想这次如果不回复给她的话,又要被她刷屏了。我讲了一个故事给她听。

高中的时候,我喜欢过一个女生,但也算不上喜欢,现在想想,我可能喜欢的不是她,而是那份感觉,但我还是糊里糊涂的表白了,她拒绝了我,可是我也不是很难过,反而轻松了不少。

我只能跟这个女孩讲这么多,谁年少时没有懵懂过,可是回头想想,是喜欢上了那个人,还是迷恋上了那份感觉。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自己到底喜欢的是谁,可我一直没说,人有时候,就是这些的犯贱,要等到后悔时,才知道任性一次,有多重要。

大二时,那年的情人节,苏雯打了通电话给我,说有人追求她,问我怎么办。我终究改不了嘴贱的习惯,说:“那多好啊!要是你喜欢的话,就答应吧”

她无情绪的声音,从那头传来:“好,到时候结婚了,你记得给个红包。”

第二天,她发来一张照片,是她和一个金发碧眼的帅哥,她笑的甜美可爱,背景是巴黎铁塔,两人看上去,是那么的般配。

那次,我没有回家过年。找了份兼职工作,我骗自己说,是没路费,其实是不想看见,她带着男朋友到我面前说“你觉得怎么样”之类的。她不再打电话给我,也对,人家有男朋友了,干嘛还要跟我煲电话粥啊!到了大三,一次偶然,遇见了于斯美,她的改变很大,也跟我说了很多,她还说自己一直喜欢我,我答应了。反正自己也挺喜欢她的。

一开始还好,后来就各种嫌弃,嫌我不懂浪漫,嫌我不会满足她,我足见发现,她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总会说她爸有多么成功,没错,她爸的确是官员。我没去实习,我跟她说过很多遍,我画漫画是有稿费的,而且实习费还高,可是她不听,还说:“就你画的漫画,有人看嘛?别好笑了,我爸介绍的公司,到底去不去啊?”我去见她爸的时候,她爸用那种不屑的眼神看着我,说了这样的话,:“我知道你们是高中同学,谁没有年少轻狂的时候,如果你真想娶我女儿的话,不妨考虑一下入赘。”真是一对父女。

我走出她家时,她在后面追着我说:“我爸就这样,你就别太小心眼,我爸说的也没错啊!”我冷笑一声,我说:“你从小到大,是不是都一直听父母的,读什么学校,考什么大学,不懂得什么是爱好。”她沉默了,我也没多说。

大学毕业后,才懂得学生时代是有多轻松,学校里的那些成绩,到了社会,完全归零。

也许是上天眷顾,我去了杂志社当摄影师,顺便与漫画网站签了约,勉强能养活自己。两年后,于斯美结了婚,对方不是我,是她爸介绍的,在大四时,她提出分手,我答应了,也解脱了。

她结婚的前一天,给我打了电话,她说:“季黎峰,你有爱过我吗?”

爱,这个字,我从不会说出口,也许我真的喜欢过她,因为她出现我最青涩的时候,她长得美,成绩好,可惜始终不是我心里的那个沈佳怡。

我说:“或许认识你之前,我的心里就有一朵丁香了。”她沉默半响,说:“你的丁香花,一直都在,黎峰,你知道吗?喜欢你,想和在一起,是我唯一做过的最任性的事,祝你幸福。”

我伤了她的心,我也希望她能幸福。

再次见面时,又是四年后,是在莫菲菲和苏郁哲的婚礼上,她已有了自己的孩子,满脸幸福的跟我说,谢谢我当年的分手之恩,说她现在过的很好。看着她身边的那位好好先生,对她无微不至的细心照顾,我顿时也深感惭愧。

原来阿哲是苏雯的堂哥,小时候的黑道老大,是她家的亲戚开的店。我哥和嫂子把我给笑死了,苏雯也在一旁偷笑。

8

早上起来刷着微博,有很多人让我更新,看着桌上那些凌乱的稿纸,地上也有一些纸团,想想真是浪费。我发了一条微博,说:“今天休息一下,明天一定更新。”其实催也没用,只会让自己着急。洗漱过后,打开冰箱看看有没有能吃的东西,我已经两天没出去了,在这不到五十平米的房子里待着,过着本该属于单身狗的贵族生活,我啃着一块放了好几天的面包,坐到电脑前,敲下最后几段文字。

我喜欢过一个?女孩,她叫苏雯,喜欢她是我青春里不算任性的任性,从来没有说过,我的整个童年和青春,最深刻的回忆全是她,你们可以说我渣,但我还是爱她。我揉着额头,苏雯啊苏雯,?你真的要和别人在一起了吗?手机突然响起,一看是苏雯打来的,接起一听,又是一句听不懂得法语,然后才是她中文“你能陪我出来逛街吗?”“能。”

我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带着相机,本来今天就准备去拍几张照片。

苏雯今天穿了身米色连衣长裙,搭配一条浅绿色围巾,文艺范十足,她从国外回来五年,成了一名建筑设计师,我觉得她是闲的没事干,还去帮杂志社画插画。我们先是去逛了服装城,选男士服装时,时不时的会拿我比一下,还会问我她穿什衣服好看,我也会很有耐性的帮她挑选,路过家具店的时候,她回过头,冲着我笑:“我们进去看看。”

我和她进去逛了一会儿,估计是她觉得这里的家具不太好的原因,没几分种就走了出来。我和她找了一家咖啡厅,坐了一下午,她为了感谢我陪她,做了我一下午的模特,拍了不少照,还画了一副素描,她说画的太丑,不像她。话间,她把刚买好的男装,递给了我。

“拿给我做什么?”我说。

她白了我一眼“我又穿不了,不给你给谁?”

我嘴贱的说了一句:“你可以给你男朋友啊!”

她笑了,那种笑,不是没心没肺的傻笑,有一种非常放松的笑,她起身,在我脸上亲了一下,说“Je?t’aime,?hure”依然是那句,我听不懂的法语,我真的很想问她,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个月后,阿哲来找我喝酒,和我说了很多。他说:“有些事情,我觉得你必须知道一下,雯雯她有先天性心脏病,所以她比谁都要努力,初中的那三年,她接受了手术,住了一年的院,期间还没忘记补习功课,整个初中,多数时间都是在医院,成绩都是用跳级的方式,为的就是希望能和你考上同一所高中,可能她是个天才吧,听说你学了美术,她刚好也很喜欢,所以也去学了。”“我常跟她说,如果你喜欢就说,可她没有,我知道她担心什么,后来她决定去法国,因为那有个医院是可以治疗这种病的,那次有一个人追她,她想试探一下你,你说出那样的话,她一生气就发了张合照给你,过年的时候,你没回来,她却待在法国的医院,接受治疗。”一旁没说话的莫菲菲,递给我一本法语词典,说:“这个傻瓜,得知你和于斯美在一起后,买了当天的飞机票,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来找你,我想,应该没有,因为你幸福就好。”

这是我和苏雯认识的,第二十年,如果是老夫老妻的话,那应该也是快到银婚了吧!

邮箱的声音响起,点开一看,是谜语幽香发来的邮件,几副杂志插画感觉很不错,特别是角落里的那几朵丁香花,作为杂志社主编的我,应该给她发点工资,升个职。发了个消息给她“明天出来吃个饭。”我请她吃了一顿肯德基,她说:“你真小气。”

我说:“今天陪我走走,明天请你吃更好的。”我们想小孩子一样,牵着手甩着胳膊,有安排的走到民政局,我停下了脚步,苏雯回过头:“怎么不走了?”

我掏出两本户口本,递了一本给她,我说:“这是你的,有兴趣跟我去换两个红本玩玩吗?”“别开玩笑了,你怎么拿到的。”想拿她家户口本。确实挺容易的,只要让阿哲去替我说几句好话就行。我在她耳边说:“Je?t’aime,?hure,或者我可以说,I?love?you,?pig,我爱你,猪头。”

尾声

于斯美,一个成绩好,长得又漂亮,性格温和,是当时所有男生心目中的女神,和沈佳怡。而季黎峰也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谁当于斯美出现在她最懵懂的年纪,可能之前被苏雯给他留下深刻的映像,当身边出现一个那么温柔的女孩,谁都会好感倍增。当于斯美拒绝季黎峰时,只是单纯的想学习而已,她从小到大,就被父母安排好了一切,她也接受了这样的安排,同样她放弃了不爱自己的季黎峰。季黎峰对于她,只能说是青春里美好的惊鸿一瞥。也可能算是初恋,只是爱的不够深。阿?哲,一个典型的学霸,莫菲菲从初中时,就暗恋着他,为了可以和他成为朋友,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和他考到同一个城市,她看似高冷,但是对于却有显得卑微。他们就像校园里的那些浪漫故事一样,最终修成正果。季黎峰与苏雯,就像水一样的爱情,但又好像并非爱情,他们之间最多的是友情,没有高中时的青春告白,也没有那份轰轰烈烈,有的只是陪伴,苏雯没有付出过,她给的只傻里傻气的陪伴,她也会吃醋,也会生气,若近若离,是她的陪伴,用他听不懂的语言,说着我爱你,那是她的任性。当她得知他有女朋友时,她买了当天的机票,飞到她的城市,见他脸上的笑,也只是默默转身离开。季黎峰的任性,在于他的放不下,细水长流。他们的情就像一杯茶,要慢慢品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