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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文网 > 玄幻魔法 > 杂货封神 > 第86章 沙漠锦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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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临扭动了一下脖子,确定这玩意儿还没断,然后活动了一下四肢,都健在。

这才抿着嘴笑了下,命真的硬,所以好任性。

苟矩看着自家老爷突然,有点诡异的微笑,心中很不是滋味儿,因为他和自家老爷相处的这一段日子,知道他这么笑,肯定没有什么好事儿。

当然,对于任何人而言,都适用的很。

果不其然,唐临转头面向苟矩,微笑道:“我给你记上账本儿,咱们出去的时候,慢慢细算。”

苟矩蔫吧的低下头,挑着眉头祈求道:“老爷,咱们是一家人不?”

唐临眨了一下眼睛,笑容依旧道:“就是因为是一家人,所以,才要把账算的清清楚楚,条理清晰啊,对吧?”

苟矩低头,不敢再抬起来,因为他突然觉得,这个比他年轻不知道多少年的老爷,认真起来之后,那双眼睛很可怕,比泥巴巷里那两个老家伙还可怕。

过了一会儿,他见没有动静,这才站起身杵着长枪道:“老爷,我觉得吧,咱们现在当务之急不是那个账本的事情,而是咱们怎么出去,您说什么是什么,我苟矩当然不会有一句怨言,所以,咱们想想怎么出去?”

唐临点头,说你说的有道理,然后问道:“苟矩啊,咱们俩是不是最亲近的人?”

被问话的苟矩,想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因为他觉得这句话里有雷,或者说自家老爷认真起来,每一句话里都有雷。

只听唐临继续道:“既然如此,咱们俩要坦诚不公的对吧?”

苟矩点头,确实是这么个道理,这道没啥好说的,坦诚不公么,他最擅长了。

接着,作为老爷的灰衣少年,稳稳的坐在地上,指了指对面的位置,也让扛着长枪的白衣小童坐下,两人面对面之后。

唐临开口,“我知道你作为灵体存在了很久,那天突然就借助我的神通灵力,塑造了自己的灵体实身,然后与我绑在一起,这我一点都不介意。”

说到这,唐临从荷包里掏出一壶酒,递给对面的白衣小童,后者说小孩儿不适合喝酒,这不对。

唐临哼了一声,少跟大爷我装蒜。

苟矩这才咧嘴一笑,仰头咕嘟咕嘟的喝起来,这边,唐临继续道:“我记得没错的话,我那天悟神通牵动天地气象真元是一码事,还有一点,我记忆深刻,那就是我的血,你很喜欢啊?对吧?”

苟矩嘿嘿笑,唐临让他说实话。

前者端正态度,说道:“老爷,您真是一个细致的人,实话跟你说了吧,我们第一次交手就被我刺破鼻尖的时候,你血液中的力量,就已经让我有些震撼,只是,作为灵体没有实身的我来说,思维都是混乱的,就像是一个喝酒喝多的酒蒙子一样

等你悟神通,被我刺中胸口那一枪的时候,我还是不太敢确定一件事儿,等我灵体化成实身的时候,我有仔细研究过你的血,很纯正,一点杂质都没有,那种感觉非常的熟悉,可我在灵体的时候,很多记忆都消失,所以,我只能说我对您很亲近,就像是天生的那样感觉,这就是我如此心甘情愿的原因,再无其他。”

唐临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道:“我信你。”

苟矩如临大赦般,从地上蹦起来,高兴的将酒壶里的酒水一饮而尽,意犹未尽的说,还有没有了?

唐临的回答很简单,有,记账。

说笑中,唐临将苟矩说的话消化了一遍,也没有问他对这座塔有什么感觉,或者熟不熟悉,因为唐临选择相信苟矩,那后者必将不会隐瞒。

既然他不说,那就证明他也不知道。

唐临一直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很容易相信他人的人,可他与苟矩心灵相通,对方撒谎是逃不出他的心湖的。

过了一会儿,两人同时站在原地,举目四望周围的一切,一片片类似的沙丘,再无其他。

苟矩摇着头,吧嗒了一下嘴道:“不对劲儿啊,老爷,这么半天了,咱们得选一个方向走。”

唐临站在原地,感受了一会儿,说实话,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走。

看着周围,不管哪个方向的参照物都一模一样的地方,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选择,只能靠蒙。

“有动静。”

站在一边的苟矩,拎着长枪一步跃近唐临身旁,指着他们正前方一片沙海。

唐临跟着他所指望去,只见哪里的沙土在翻滚,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游动,速度非常快。

行走过后的轨迹就像是一条蟒蛇。

下一秒,在沙子中翻滚的物体越来越近,苟矩手中长枪向前一挑,那个近到眼前的沙土活物,被挑飞上天。

等落地后,唐临看的目瞪口呆。

苟矩站在一边,也是啧啧称奇。

因为,横躺在他们面前的那个‘沙中怪物’是一条鱼,红白相间的一条鱼,那种富裕人家后花园的池塘中,散养的那种观赏鱼。

苟矩刺出长枪,将那条鱼挑起来,仔细看过之后,转向唐临,“老爷,这鱼怎么会在沙子里游呢?”

唐临走上前,看过那条浑身干巴巴都是沙子覆盖的鱼时,心中是震撼的,这条鱼的生存方式让人叹服,这沙子得是什么样能孕育出这条鱼呢?

“大胆!竟然残杀我的子孙!”

一声粗狂的暴喝,突然在唐临苟矩两人身后响起,他们不约而同的转身,目光再一次呆滞。

那是一条非常壮硕的,浑身干巴巴带着沙子滚落的,满身五颜六色鳞片的大鱼,或者说是一条锦鲤。

只不过,唐临认为它此时一点都不适合观赏,先不说那高大三丈有余的高度,和圆滚滚壮硕的身体,只说它那一口如同钢锋一样的牙齿。

关键,这家伙正游弋在沙子中,完全不是一条正经的鱼。

瞬间就失去了观赏性。

唐临赶忙给苟矩使了一个眼色,后者瞬间了然于胸,直接将枪尖上的那条小鱼,拿在手里,三两口咬进肚子里。

作为不是这么想的的唐临,瞬间就懵了,你这真是最好的毁尸灭迹的方式,都想给你竖起大拇指了。

那条巨大的锦鲤,也是目光呆滞,子孙在眼前就这么被别人,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