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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这个可能,我心中突然就失了方寸,如果,如果她不来,我邀苏博文帮我做的一场戏如何能自演下去?

吉时已到,七王与凌芷芙便要行礼,此时,我方才记起,她未出现还是因为她根本认不出我?或是不敢认我?

于是我顾不得其它,飞奔到后院,在辟静地一把脱下了身上紫色外衣。当我披散着飞舞的长发,身着雪白的飞天舞服出现在喜堂的时候,所有的人的视线都落在了我的身上,那些眼神中有惊艳,有嫉妒,有讶异,有鄙夷。那鄙夷的眼神,自然是以为我真的是来抢凌芷芙风头的。

只是,唯有易帝,他惊跳起来。

他看着我,眼神如火,仿佛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他口中喃喃:“真的是你,真的是你,你居然没有死?”

是的,我居然没有死,而我今天,却是来找死的。

易帝指着我,冷面阴沉,我比之他更加冷面如霜,眼神悠远而幽长,穿透他身躯,看向他身后那一身太监服的娇小身影。

她落泪,无声的哽咽,像是春风吹散的樱瓣散落,说不尽的唯美,道不尽的极致的清冷。

我只是站在那里,我知道她看到我了,终于看到了,我以为她没有来,却不想,她只是认不出来,而我亦是认不出她。明明,她的脸近在眼前,却为何我却记不清她的长相?那么模糊,那么的扭曲?

而她却只能凭这一身飞天舞衣,方才知道我是谁,我仰天大笑,笑得泪眼纷纷。她飞扑上前,抱住我号嚎大哭:“兰儿,兰儿,我的兰儿,你还活着,真的是你吗?是你吗?”

她一出声,在场有所有朝中重臣便知道了她的身份,淑妃娘娘。只是她的一身打扮,却让众人愈发的不解。我看着她,突然觉得好悲哀,一种无声的悲凉情绪笼罩着我。

我成功了,只要她现身于此,承认我是她的女儿我便成功了。是的,我利用了她,第一次利用自己亲人的感觉真的很糟糕。我就那么任凭她抱着我,同她一起哭成了泪人。

我如愿的看到了易帝盛怒的脸孔,他的脸在我眼中显得那么的可笑,我心中无比的痛快。说吧,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一直在等你说这句话。

易帝大手一挥:“凌嫣扰乱皇室婚礼,令皇室蒙羞,赐毒酒一杯。”

闻言,我笑了,她哭了,她哭着抚上我的脸,口中呢喃:“兰儿,你是故意的是吗?你一心求死,为的就是让我一辈子受到内心的谴责是吗?兰儿,你怎么那么傻?你怎么可以用伤害自己的方法来让我心痛?兰儿,你是轩辕家唯一的血脉,你不可以,不可以。”

她声声泪泣,血一般的事实,毒一般的真相,当大家听到轩辕两个字的时候,几乎都已明白了事情的原由。

我说:“爹临死的时候说:兰儿,不可以报仇,我没有不是吗?可是,他既然犯了错,就应该要受到惩罚,我对他已经够仁慈了。不是吗?而你,我不会要你死,爹也说了,他舍不得,舍不得。”

最后一声舍不得,我几乎是用吼的,我用尽的全力,唤出的那一声舍不得,是代替爹爹说出他的心声,还是替自己说的,我已分不清楚。但是,我想,她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因为,我看到她嘴角的一丝了然,还有,那最后一眼的悔。

毒酒已至,我豪不犹豫的喝下那一杯。倒地的瞬间,我看到苏博文关切的眼神,还有那担忧不已的伤心。

永宁十四年,八月初十

易国七王纳侧,却传出丑闻,七王侧妃之妹,大闹礼堂,帝大怒,赐死其妹。

永宁十四年,八月十二

盛京有流言传出,七王侧妃之妹,实乃当年轩辕氏最后的传人,而当年轩辕氏灭门的惨案,幕后黑手竟是一国之主的易帝。

永宁十四年,八月十五

四妃之一的淑妃,上书请旨带发修行,从此寄居于护国寺中,为易国上下与易帝祈福。帝劝说无果,准其落发。

永宁十四年,八月二十二

易帝以欺君之罪赐凌振鸿一死,帝后念其女无辜,死罪已免,却被剥夺侧妃颜头衔,贬为七王侍妾。

我犹记得,那日我说也我的计划之时,苏博文嘴角的压抑不住的笑意,他说:早知道你是这样的打算,我何苦拒绝你?

我告诉他,我要见白水心,我告诉他,我报不了仇,因为他是皇帝,可是我却不能不让他好过。我还告诉他,我要死那么一回,大家才会放过我,当然,我说的死,是假死。

我让苏博文给了淑妃娘娘一封信,我知道她看了信后,一写会想见我,我在七王大婚之时闹场,易帝于公于私也不可能放过我。

我给了一名乞儿十两银子,告诉他,如果三天之内,他知道平月侯府的少将军夫人死了,便帮我传个口讯,所以,那流言是我教他所传。

那酒我是真的喝了,也真是毒酒,可是易帝不知道的神针秘密让他以为我必死无疑。所以,白水心嘴角的了然,便是知道我死不了,只是要告诉她那个男人的残酷,还有爹的隐忍。所以,她选择永远的离开了那个男人的怀抱。

易帝知道了我的身份,他也容不下凌振鸿,如果他认的只是普通人家的女儿,便也罢了,可是他认的偏偏是轩辕家的女儿。所以,他必须死,易帝不允许有人这么糊弄他,也再也容不得凌振鸿的存在,他的存在时时刻刻的提醒了易帝的愚蠢,所以他必须死。

而凌芷芙,我知道以七王对女色的偏好,是绝不会让她有事的,只是,她想要的凤凰梦,怕是要碎了。

这一些,在我说出计划的同时,苏博文都猜到了,他是那么样聪明的一个人,以他的睿智绝对会联想到这一切事情的发生。只是,所以他才会笑了。只是,他猜错了最后一件事。

自那日我与他在天牢交心之后,苏博文再没有提到过与我相认的事情,只是,我与他刚刚燃起的一点星星之火,便被我生生的掐灭在了繁华的盛京,别了苏博文,别了,那相识的最初。

我既然选择了这样的离开,便会离开得彻底,哪怕,我们心里已然有了对方。

苏博文起身的时候,我也跟着站了起来,看着他伟岸的背景,余辉下金光熠熠。

我抛下了矜持与羞涩,自他向后紧紧的抱住了他,那么用力的心疼着。他转身,抬起我的脸,有丝丝惊喜,却有着更多的疑惑。

趁着他回府为我打点行装的那会儿功夫,我骑着事先买好的马,流着泪朝着与他相反的方向,绝尘而去。

从此,世上再没有凌嫣这个人,而轩辕兰汀也会随之永远消失。

必州,是易国边境的一个小城镇,原来称必县,后改为必州。其实,易国的主要行政区是州,以必州的管辖范围还是称不得州的,之所以能得以更名,还得益于必州所处的地理位置。

在这个时代,最大的国家便是易国了,在易国的东南西北本也有四个国家,但,一年前,易国已然大举收复了北面的乌月国,现于今,天下间除了易国以外,还有南面的湖人国,西面的白风国,东面的滕罗国。

而必州所处的位置,便是湖人国与易国交界的地方。地方虽不大,却是三国通贸的重要市场。在这里,但凡是个能用得着的东西,就能找到地方帮你进行买卖交易。

所以,必州,意为必须,必要的地方。

回到这里,已经有好几天了,之所以说回到,是因为,必州其实是我轩辕山庄所在的地方,虽然山庄不在了,可是,我对必州,始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情绪,总觉得,我应该要回到这里。

所以,离开盛京后,我首先到翁城住了三个月之久,这期间,我四处查访英婆婆的消息,却始终无果。于是,我打点行装,回到必州。

我望着人头孱动的街头,心中感慨万千。七年了,我终于是回到了这片土地,只是物是人非,再也找不到当年的感觉。

我记得小时候,因为一直住在谷里,每到出谷的日子,我就巴巴的指着爹爹带我出府,来到这必州最热闹的地方玩耍。现在的必州,比之当年,更加的热闹了,只是,我却再也不能同爹爹一起上街。

收起这些凄迷的愁绪,我快行几步,打算找一个地方先吃点东西,从翁城到必州,我在路上便走了一月有余,现在我的肚子饿得呱呱叫了,不过,我却只想吃当年最爱吃的那碗旦旦面。

走街串巷,一路行一路问,终于问到了那间卖旦旦面的老字号新搬的地址,我加快了步子,实在是因为肚子太饿,再不吃东西我都快没力气走路了。

终于,我的正前方,出现了一面灰黄色的旧旗帜,我双眼一亮,顿时兴奋不已,哈哈,没想到这么多年了,连那面写着老王旦旦面五个大字的旧旗都还没换啊?

于是拨腿便往前跑去,刚跑了没几步,我脚下踢到什么东西,一个站不稳,我便摔倒在地,因为倒地姿式不够好,还顺势的滚了几滚。我急忙从地上跳了起来,心中默念:不要让人看见啊!太丢人了。好在,我为了行路方便,自出了盛京后,便是一身男装,要不然,刚才的情形让人看到了,不笑掉大牙才怪!

我四下看看,确认没有人看到我刚才的狼狈样后,方才低下头,寻找刚才导致我摔跤的东西。不看还好,一看,我真是吓了一大跳,那哪里是什么东西啊?分明是一个才七八岁的小孩。穿着破旧的衣衫,奄奄一息的样子,我连忙拿手试了他脉像,心中方才安了心,原来是饿晕了。

我扶了那小孩子到墙边靠着,便冲进了那间老字号的面店,先找老板要了一碗热汤,打算先喂那孩子喝上几口,弄醒了再说。

许是太久没吃东西的缘故,没想到我端着那碗汤刚走到那小孩子跟前,他的眼睛就睁开了,而且,死死的盯着我手中的碗。

我微微一笑:“给,喝吧,你饿得太久了,不能吃太硬的东西。”我话还没说完,他便一下子从地上跳了起来,抢过我手中的碗便大口的喝了起来。我惊叫:“哎!你慢点儿,小心烫!”

烫字刚出口,他便将空碗递于我手上,黑白分明的大眼,眨巴眨巴的看着我,那模样让我的同情心又泛滥起来。

我看他可怜,于是便打算多买一碗面给他吃,可是那小孩子却先开口了:“公子,你可怜可怜我,给点钱我买吃的吧?”

“我多买一碗面给你吃”我好心的告诉他我的想法,不想,他却摇了摇头。

“公子,你行行好,给我钱吧,我自己买”

什么?给吃的不要,只要钱?我瞪大了眼,有点不敢相信这是一个小孩子说出来的话。可是他的营养不良绝对不是装出来了,就算我不相信我的眼睛,也绝对不会怀疑自己医术。

“我买给你吃不是一样吗?”

“公子”他突然间跪了下来,抱住我的腿便大声的哭了起来:“公子,你行行好吧!行行好吧!”

这时候,路边有几个人走过,看了这一幕纷纷对我摇头,我大窘,心道:那些人肯定以为我欺负一个小乞儿。于是我便急急道:“好好好,你不要再哭了,我给你给你便是”

见我答应给他钱,他便真的止了哭声,我给了他两个铜钱,想着应该够他买几个馒头吃。他握紧了手中的铜钱,转身就跑了。

我叹一口气,摇了摇头,肚子此时又咕咕的叫了起来,我方才记起我自己弄了半天还没吃到好吃的旦旦面呐。刚打算进那店,突然却听到身后有很大的动静,一回头,妈呀!

等我反应过来时,我已经让一群小叫花子给围了个水泄不通。我举起手,一动也不动,小心奕奕的问道:“你,你们,你们要干嘛?”

“公子,可怜可怜我们吧!”

“公子,行行好吧!”

“公子,公子,给我点钱吧,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

“公子,公子、、、、、、、、、、、、、、、、、”

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我突然间想到一个严重问题,刚才那个小乞儿是真饿还是假饿?是骗子么?

不过,现在似乎不是我想问题的时候,我十分恐怖的看着那一群小叫花子,欲哭无泪,我此时方才想起,那路上行人见着那小乞儿抱着我腿的时候,冲我摇头应该让我不要同情他,没想到,我误会了,结果反而中了人家的计。

我挣扎了许久,仍旧不能脱身,我那蹩脚的轻功此时全没了用武之地,我眼看着那群小家伙,抢走了我所有的银子,最后连一个子儿也没留给我。

看着老板娘一开一合的鲜红嘴唇,我快要崩溃了,我可怜兮兮的说:“老板娘,你也看到了,刚才,我的钱全让那几个小叫花子抢走了,我现在身上一个铜板也没有了”

“那是你的事?你以为我们做个生意容易么?虽然只是一碗汤,可是那里面也是放了油水的”那女人双手叉腰,很大声的叫嚣着。

“老板娘,我真的不是要赖你帐,只是,要不,你给我点时间,我一定还你汤钱”

“还?你拿什么还?一个大男人还吃白食,丢人不丢人啊?”我好言好语,那女人却越说越过分,她分明看到刚才的一幕啊,怎么能这么样啊?

“你、、、、、、、”我有些恼怒成羞的看着她:“我,我不跟你一般见识,你说什么就什么吧,要钱,我现在反正是没有了”

“哎呀!”那女人怪叫一声:“你还耍赖来了,你不要以为你长得俊俏就能色诱我,我不吃你那套”

色诱?我看了看她那副尊容,想吐,却发现肚子里根本没有什么可吐的了。我分明记得这家店子的老板,当年是很客气,很有教养的人呐?没想到,现如今店子换了老板,连素质也变了。

忍无可忍去,我抻出手指着她的脸:“你,闭嘴,要钱是吧?没有”我扔出手中的包袱:“这里有两套衣服,一套男装,一套女装,你看上哪套拿哪套吧。这衣服再不值钱,换你一碗汤,也够了吧?”

那店中的老板,长得精瘦精瘦的,一看就是好欺负的主。所以才会给他老婆压得死死的。他见我那副态度,知道我身上真的没钱了,便拉了那女人到一边:“老婆,我看算了,刚才你也看到了,那小子身上没钱了,他既然都肯给衣服了,不如挑一套吧!”

那女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一扭一扭的走到我跟前,捡起地上的包袱。打开后,那女人的眼睛就直了。

我自离开盛京后,就再没穿过女装,那里面的一套女装,也是苏博文当初为我准备的,料子肯定是上货。而那里面的男装和我身上的一样,只是我花钱买的普通衣衫,那女人,肯定是没穿那么好的衣服的,于是,笑嘻嘻的拎出了我那套女装。还故意装做不屑一顾的样子说:“算了,我也不为难你了,就挑这套衣服吧”

我十分鄙夷的看了一眼那个女人,拎起桌上的包袱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那个面店。心中暗暗发誓,此生再也不来这间店,再也不吃旦旦面了。

出了那间店,我肚子饿得厉害,于是一咬牙,我去了当铺,我花五十钱买的衣服,当铺只给当了五个铜钱,说是衣服不值钱,我不来赎的话,根本就是赔钱货。我暗叹世风日下,竟出了如此无良的店家,可是我别无他法,只得含着泪答应下来。

我用那钱,全部买了馒头,放在空空如也的包袱里,一边走,一边想着,今晚怕是要住在城郊破庙里了。

这世上本没有路,人走多了也便成了路。

我走在杂草丛生的山路上,或许,那根本就称不得路,因为我脚下除了杂草,还是杂草,肉眼所见之地,也全无一点路的影子。要不是我凭着当年的记忆,记得这里曾经有过一条路的话,我一定会在这山林中迷路。

看着前面,一望无际的山林,我对着天空大叫了起来:“啊!!!!!!!!!!”

叫完之后,才觉得心里舒坦了一些,不过,我却马上又发现了这一叫的坏处。因为太用力,我现在觉得肚子更饿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那草丛太高茂,从外面只能看到我的头顶。我想着,这草丛太茂盛,可能有毒蛇出没。可是我太累了,太饿了,也实在没有力气再走。一咬牙,心想:不管了,要是真遇到蛇了,大不了找解药吃。

一边叹气,我一边自言自语:“我怎么能这么倒霉啊?我怎么能知道那破庙也是那群叫花子的天下啊?还让不让人活了?一个馒头也不给我留,那是要饭的吗?那是一群强盗,强盗。”

从必州城到我要去的艺谷其实不远,坐船也就半日的功夫就能到那入口处,可是,我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了,只能走路过去。这下我就犯了大难,从必州到艺谷,中间要翻过一座大山,那山偏生高得不像话,我独自在山中走了三天三夜也还没到。

再加上,时节已是深冬,山上穷得连一个干果子也见不着。这几天我基本上是挖着野菜充饥,可是,越往高走连野菜也不生长了,我都一天没吃过东西了,又冷又饿的,精神都到了崩溃的边缘。

突然间,有一个小小的麻点在我眼前出现。我眼中精光一闪,想也不想便扑了上去。然后,抓着手中的同样饿得头昏眼花的小鸟笑得那叫一个得意。我对它说:“鸟儿啊!鸟儿啊!你可不要怪我,上天派你来就是为了救我于危难之中的,你乖乖的让我吃了,好赶路!!”

那鸟儿也不知是听懂了我的话,还是怎么样,本来还有一丝气息的,听完我的说话,头一歪就那么过去了。我心道:这鸟儿胆真小,居然能被吓死。不过,不管怎么地吧,它死了我更好下手,我从袖中抽出一根最粗的银针(不要问,为什么平时都是用金针,现在成银针了,因为我还不想被毒死,银针不是可以试毒么?)手起针落,三两下就把那只鸟给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了。

地下积雪还很厚,我把那鸟儿往雪中那么一滚,比水洗的还干净。兴奋的找来一根木棍,便想找一个地方,生个火然后把那鸟儿给烤来吃了。就在我东张西望寻找合适的地方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前面不远的地方,冒着青烟。

我心道:不是对我这么好吧,又送来死鸟给我吃,虽然这乌儿是瘦了点,可总好过没有吃的啊!现在居然连火都自己生着了?心里虽然这么七七八八的想着,脚便不听使的直接朝前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