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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文网 > 科幻小说 > 血族手札 > 第三百十四章 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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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如同听到了维奇的心声,风暴真的来了,但却不是暴风雨,而是沙尘暴!

“我......艹......”维奇的第一瞬间竟然不是吃惊或者害怕,而是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圣彼得堡军校,期中测验,虚拟世界,那片沙漠,犹如鬼神追着他跑的沙暴!

简直是一模一样!

“跑!”枪大吼。

这个沙尘暴来得是那么突兀迅猛,就好像是凭空生成。

在维奇四人还未反应过来之前,漫天风沙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淹没了他们。

一时间,天昏地暗,飞沙走石,声如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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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不及防的枪吸进了一大口沙子,口鼻间尽是酸涩感,不值得弯下腰咳嗽起来。

双脚狠狠的插在沙地上,他一只手挡在面前,顶着暴风沙尘,呼喊道:“千玦!子妍!你们还好吗?千玦!”

没有回应。

刚才还在身边的白千玦三人就仿佛消失了一般。

枪的内心有种不好的预感。

这股诡异的沙尘暴来得快,消失的也快。

“呸!”枪吐出一嘴的沙子,揉去了眼周沾满的沙子,才缓缓睁开眼睛。

“What the fuc......”看到眼前的情景,枪呆住了。

早些年枪走南闯北,自认也是见过不少大场面了,但眼前的场景还是超出了他的常识之外。

一座城!

他们飞了三天三夜,所见之处都是荒无人烟,但如今这么一座城就这样凭空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

这座城并不像是当今时代的模样,一眼望去也看不见什么高耸的建筑物,大多是用黄土和泥沙混筑而成,倒像是古代的城市。

远远地可以望见,用黄土筑成的城门口有两列手持枪戟的卫士护守,城里面还有袅袅青烟升起。

鼻子灵敏的枪甚至还能闻到里面的果香味,熏肉味和香料味。

面对这么一座像是凭空出现的古城,枪不敢贸然进去,他一跃起几十米,想俯瞰这个古城的样貌。

匆匆一瞥(枪恐高),枪发现这座古城并不大,占地面积十万平方米上下,城市布局接近正方形,四周都有高约四米的城墙围了起来,而城墙统一用粘土与红柳条相间夯筑。

更为神奇的是,在这么干旱的土地上,城内竟有一条运河从西北至东南斜贯全城,运河的来源竟是城外不远处的巨大湖泊!

湖边竟还蓄有牛马,正在吃着水草!

见鬼了,这么些天枪可是在这鬼地方一滴水都没看见。

运河东北还有一座醒目的八角形的圆顶土坯佛塔,不是枪所见过的模样。

城内大多分布着矮小的民居,居民区院墙,是将芦苇扎成束或把柳条编织起来,抹上的粘土,全是木造房屋,胡杨木的柱子。

狭窄的街道纵横,商贩沿街叫卖,人群川流不息,竟是十分繁荣的样子。

“幻觉?”枪仍不敢相信自己亲眼所见。

他回头望了望来时的路,入眼处仍是漫天黄沙,没有丝毫变化,再转过头来,狠狠揉了揉眼睛,那座城仍然伫立在那里。

守卫城门的士兵显然发现了枪这个显眼的存在,他们大声呼喝着,分出两名身材高大的士兵端着枪戟,警惕地朝枪走来。

他们所说的语言并不在枪的认识之内,并不是联邦通用的语言,也不像枪有所了解的法语或德语等,更不是妖族语言,听起来倒像是欧洲某地区的小语种。

枪一时间倒有些不知所措。

转身逃?可是维奇三人都不见了,在这鬼地方,自己能逃到哪里去?

把这些人打趴下,然后去闯闯这个不知是龙潭虎穴还是沙漠绿洲的古城?

枪倒是有这个自信能应付这几名士兵,毕竟从他们身上,枪感受不到多么强大的元气。

就在士兵越来越近,枪无限纠结的时候,一支驼队出现在沙地的那端。

“怎么了?”一声清脆如黄莺般的声音传来。

枪回头望去,这一眼便差点要了他的命。

驼队为首的是一名妙龄少女,瘦削的脸庞,尖尖的鼻子,深凹的眼眶、褐色的头发披肩。她身上只裹一块羊皮,露出小麦色的健康皮肤,盈盈一握的*,纤细有力的大腿,与这片火热的沙漠相得益彰。

毛织的毯子盖在身前遮挡风沙,脚上穿一双翻皮毛制的鞋子,头上戴毡帽,帽上还插着两枝雁翎。

前半生枪跟着色鬼师傅遍访烟柳之地,见过女色也属实不少。

若论生平所见,白千玦是天上仙女,或妖或纯,一颦一笑皆是百媚生。

而当初子妍匆匆一瞥,枪也是惊为天人,冷艳如此,着实新鲜。但美则美矣,却太过冷漠暴力了些,动不动就有性命之忧,枪已经不敢再去招惹了。

而眼前的妙龄女子,比起子妍则多了许多烟火气息,比起白千玦则更加火热,充满异域风情。

这还不止,她身后还有许多名妙龄少女,或穿着皮毛制的衣物,或穿着薄若无物的轻纱,可见内里肤若凝脂,如牛奶般的脸庞用轻纱遮住。

这些正值芳龄的少女清一色的浅色头发,眉弓发育,眼大窝深、鼻梁高窄、鼻骨挺直,下巴尖翘。

和阿富汗的美女有些相似,却更胜一筹。

尤其是在这不毛之地见到,枪的感觉就像是吹着空调痛饮了三大瓶冰啤般舒爽!

再顾不得其他,枪浪荡地朝少女们扑去,什么维奇,什么华夏,什么诡异古城早便被他抛在了脑后。

“哇啊啊!”枪迈开大步,在沙地上一跃而起,在空中转了一千零八十度,扑向驼队为首的少女,突出嘴唇,打算来个凌空式的一亲芳泽。

却只见那骆驼如马一般前蹄跃起,充当了黑骑士,迎上枪的嘴唇。

闭着眼睛的枪嘴唇上碰到了实物,还来不及惊喜,便感觉这少女的嘴唇怎么那么......厚又那么大呢?

枪觉得是自己的错觉,他转了一个角度,只感觉脸上一阵毛糙,少女脸上有那么多毛吗?

肯定是错觉,枪想伸出舌头试试,却感觉脸上喷来一股潮热的气息。

枪睁眼,看见眼前巨大的鼻孔,身子如受刺激的猫一般弹了出去。

少女也忍不住笑出声来,笑声爽朗,毫不做作。

驼队后方立刻冲上来一名拿着弯刀,穿着铁甲的将军,对着倒地口吐白沫(骆驼舌头有毒)的枪用不知名的语言怒骂几声,然后跳下驼背,就要将枪千刀万剐。

少女伸手及时拦住了他。

她也跳下驼背,走到枪的身旁,笑脸正好遮住了毒辣的阳光。

“uaifhuihWUFI?”少女歪着头对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的枪说道。

“ifjesaijfifjiq?”少女看枪没反应的样子,又换了种语言。

“你是从西边来的?”

这回枪听懂了,少女说的是中文,虽然发音和枪所学习的不尽相同,但是至少枪听懂了大概。

而此时他也从骆驼的死亡之吻中缓了过来,他点了点头。

少女低着头望着枪,她的发梢正好落在枪的脸庞上,痒痒的。

枪只感觉一瞬间,身下滚烫的沙子和四周传来的热浪都如春风般令人愉悦。

这就是恋爱的感觉?

这时,城门守卫的两名士兵也赶了过来。

“公主!这个人刚才一直在城外鬼鬼祟祟的!”两名守城的士兵也换上了枪所懂的中文。

不过身陷爱情错觉中的枪自然没意识到这突兀的一点,这时候即使有人跟他说鸟会潜泳猪会飞,他也是信的。

还不等公主回话,那名将军就发火了,他怒斥道:“国家给你们俸禄是让你们干什么的!还不拿下!”

两名士兵战战兢兢地应了声“是”,便拿着枪戟打算把枪绑了。

公主再一次伸手拦了下来。

“达娜公主,这人装疯卖傻,又不似我们楼兰国人,末将怀疑是他国派来的间谍。”将军劝道。

“保辅多啸将军,父王一直教导我,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公主说道,“这位朋友远道前来,我们怎能将他拒之门外,更别说用粗鲁的方法对待他了。”

达娜公主一边抬头对着保辅多骁将军说,一边不忍地捧起枪的头抱在自己的怀里。

枪的脸埋在达娜公主挺翘的胸脯里,几乎窒息。

出于生命考虑,他的手脚短暂地一阵挣扎,最后自暴自弃似的放弃了抵抗。

“就让我死在这里吧?”枪由衷地想道。

保辅多骁将军看着达娜公主倔强的小脸,叹了口气,说道:“公主仁义心肠,不过此时事关重大,还是要让我们的王来定夺。”

“父王一定会支持我的做法的。”达娜公主调皮地轻哼了一声,便不再理会保辅多骁将军,将枪扶上了驼背。

然后这位从小在沙漠戈壁长大的公主也是一个利落的翻身,坐在了枪的身前,有力而富有弹性的肌肤紧贴着枪,似乎对什么男女之别毫不顾忌。

枪感受着从达娜公主身上传来的年轻的活力,这位久经风月的情场老手,无耻地硬了。

从驼队出现的那一刻开始,剧情变发展的太快了。

幸福来得措不及防,把枪打懵了。

枪就这样晕乎乎地,傻呵呵地笑着进了这座名为——楼兰的古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