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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我们也没办法,为了活命,只好到处的杀人取指,本来我们也想过找尸体,但……但狗道长要求,必须是活生生斩下来的。”红衬衣颤声道。

“多久了?”我问。

“快……快一年了吧。”红衬衣道。

半个月九根手指,那就是九条人命,那一年又是多少?

“看来你们的手脚还挺麻利啊,居然到现在都没被逮着。”我似笑非笑地道。

红衬衣忙道,“那都是红灵老母保佑,那些姑娘供奉……供奉出自己的手指,那也是为了普度众生,那是大……大善事,大功德……”

“这功德是挺大。”我点点头。

红衬衣听得一喜,又道,“狗道长说,乱世将至,大难临头,只有追随红灵老母,才能逢凶化吉。”

又看了一眼地上的四具尸体,“这一家四口也是运气好,积了功德,本来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九根手指,结果正准备赶去河神庙,就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弄丢了一根。”

“我们当时吓坏了,幸好遇上了这一家四口,打听了他们家女儿的年纪,十九岁,正正好,我们就……我们就请了他们一家四口上路。”

“请他们一家四口上路。”我忽地笑了起来。

那红衬衣惴惴不安地看着我,“那个,这……这对他们来说也是大功德一件……”

“那接下来呢?”我冷冷地打断道。

红衬衣张了张嘴,似乎还想狡辩,但看见我的脸色,还是硬着头皮道,“我们斩了那……那姑娘的手指后,我……我大哥说别浪费了,就……就把她给……”

“那狗道长会不会去河神庙?”我没有让他再继续往下说。

“这个……这个不清楚,我们从来都是把手指放到那边,就赶紧离开了。”红衬衣结结巴巴地道。

“你那些兄弟呢?”我站在那里沉默片刻,又问了一句。

“他们……他们先赶去河神庙了,我……我留下来埋尸……”红衬衣道。

“今天是最后时限?”我看了一眼天色。

“明天……明天之前都行。”红衬衣解释道。

我点了点头,转身走到那姑娘面前,撑着伞蹲了下来。

“我……我来帮您!”

那红衬衣赶紧连滚带爬地过来,声音中充满喜气,估计是以为我要掩埋尸体。

我将手掌贴到那姑娘额头,数道淡淡的黑气从地下涌出,聚到我掌中,从她的额头渗了进去。

聚灵!

在我收回手掌的瞬间,那姑娘忽然直挺挺地坐了起来,双目之中已经看不到半点黑色,只剩下眼白。

那红衬衣刚刚爬了过来,被吓得惨叫了一声,屁滚尿流地转身就跑。

可没等他跑出几步,左脚就被一只惨白的手一把抓住。

“救命,救命啊……”

红衬衣吓得魂飞魄散,双手奋力地抓着地面,声嘶力竭地惨叫,可根本无济于事,只在泥地上留下一行深深的抓痕,就被那姑娘给拖入了泥坑之中。

“啊!”

坑中不时地传来阵阵惨叫。

我分辨了一下方向,撑好雨伞继续赶路。

走到半途,雨势越来越大,空中传来隆隆的雷声,电光在彤云之中若隐若现。

幸好这山势也不怎么高,等我翻过山头,就发现山脚下黑压压的一片,似乎是个小镇。

此时雨势越发的大了,如同天空被捅了个大窟窿,冰冷的雨水倾盆而下,打在地面上蒸腾起白蒙蒙的雾气。

沿途走过去,发现这镇子里一团漆黑,别说人影了,连半点灯光都见不到,除了大雨打在树上、石板地上、屋檐上的声音,就再也听不到别的。

一片死寂,连狗吠声都没有。

这镇子里阴气森森,甚至比山上还要冷一些,随便找了几户人家一看,都是人去楼空,而且已经搬走挺长时间了。

我从墙上沾了些雨水,放到嘴里尝了尝,这地方的阴气水平远超寻常,如果长期居住在这里,哪怕是不闹邪祟,也会大病一场。

这也难怪镇子会无人居住。

刚才我在山上俯瞰下来,也看过这镇子的风水,应该还是不错的,而且这镇子应该也颇有年头,很多人世世代代住在这里,按理说也不可能是块阴地。

除非是突然发生了什么变故,导致这镇子里的阴气水平发生剧变,以至于变成了一个无人居住的空镇。

此时雨势越发的大了,伞都根本已经撑不住,我正打算找个房子暂避一下,拐过一个墙角,就见前方茫茫的雨幕之中忽然透出来一缕灯光。

我顺着灯光找了过去,发现那似乎是一个废弃的厂房,铁门半掩着,灯光就是从里面透出来的。

等走到门口往里面一看,却又发现不一样。

这青砖砌成的厂房里居然别有洞天,里面亮着四盏大灯泡,摆满了桌椅,里面正坐了不少人,在那吃饭。

看这里面的布置,倒像是个用废弃厂房改的饭馆。

“唉哟这么大雨,小伙子赶紧进来!”

一个头上裹着块毛巾的大嫂,正端着一大盆热气腾腾的汤经过,赶紧把汤放到一旁,热情地招呼我进门。

“没想到这里还有个饭馆。”我笑着进门,收起雨伞,把雨水往外面挥了挥。

“小伙子快来坐下,先喝完姜汤暖暖身子。”

那大嫂麻溜地给我盛了一碗热气腾腾的姜汤过来。

我打量了屋里一眼,见有一群人坐在角落里,叫了一桌子吃,正在那里吃饭,也就我进来的时候,抬头看了我一眼。

这里面有六个都是体格健壮的男子,刚刚抬头看我的时候,目光煞是凌厉。

另外跟他们坐在一起的,还有个四十来岁的妇人,穿着一身灰布衣裳,脚下一双黑色的布鞋。

别人在坐那里大吃大喝,她却坐在那里没动,只是偶尔看一眼放在她边上的襁褓,襁褓裹得严严实实,一时也看不出里面的孩子是男是女。

我又把目光转到了其中一个额头上有刀疤的男子身上,这六个人,跟那红衬衣的描述十分符合,应该就是赶去河神庙送手指的那几人。

按照时间估算,他们应该还没去成河神庙,或许是被大雨阻拦,跑到这饭馆里先避避雨,吃个饭。

只不过那穿布鞋的妇人和那个孩子,红衬衣却并没有提起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