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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凌轩拧拧眉头,心中那刚刚消散了一点的火气当即又上来了,冷着声音问:“我买的东西就是毒药吗?你宁愿游魂一样饿着肚子乱逛也不肯吃一口?”

“不是毒药,胜过毒药!比毒药还难吃!比毒药还不能碰!”成甜甜没有看他,紧紧绷着凛然不可侵犯的小脸,尖刻地,一字一句说道。

慕容凌轩横眉冷目地瞪了她半天,那凶神恶煞的表情,似乎是想把她吞进肚子里都不解恨:“好!你就在这里坐着吧,爱坐多久坐多久!我要是再吃饱了没事管你一下,我就真的不姓慕容了!”

说罢,他就抬脚大步往车那边走去。

走了几步,却又停了下来,回过头,看着动也不动坐在原地的成甜甜,恶意十足地丢下几句话:“我劝你,要发神经还是找一个安全点的时间和地方。”

“滚!”成甜甜气得七窍生烟,一股恶气直冲头顶,随手提起他留在长椅上的那盒排骨饭,狠狠地朝他的身上掷过去:“也比跟你在一起好!我也愿意!”

慕容凌轩咬咬牙齿,俊如朗月的脸容彻底沉了下来,变得就像暴风雨即将来临前的天空那么黑压压的,看起来分外骇人:“好吧,算我又多管闲事了。成甜甜,以后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就算你今晚被人拖到荒郊野地里轮了,也跟我没关系,也是你自找的!”

他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去,重重一声“砰”上车门。

豪华名贵的小车,犹如一支离弦的箭一样,向着前方绝尘而去。

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

看到他彻底地离开了,成甜甜气呼呼地撩了撩头发,揉着饿得发慌的肚子站了起来。

别看她刚才在慕容凌轩面前讲得那么底气十足,天不怕地不怕的。其实她也不是傻子,此刻一冷静下来,想想在网上和报纸上时不时看到的那些抢劫杀人的事件。她的心中,还是有点发寒,有点害怕的。

生气归生气,不想沾他归不想沾他。但是,自己的人身安全还是不能忽视,该回去的时候还是得回去。

要是真的因为跟这个恶棍赌一口气,而被坏人侵犯伤害了,那可就真的得不偿失,掉得大了……

成甜甜微微叹了一口气,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回自己和陶芳菲的出租屋去了。

而远处,一个高楼下的暗影里,慕容凌轩其实并没有走远。

他将车开走之后,又在前面打了一个转折了回来,停在一个不引人注意的角落,既愤恨又无奈地注视着成甜甜。

慕容凌轩默默地坐在车里,觉得自己真是不可救药了,一边在心里骂着自己没出息,一边郑重地告诉自己:你这不是关心她,也不是在意她。只是因为她毕竟曾经跟你好过,当过一段时间你的女人,不忍心看到她真出什么事罢了,所以才在这里暗中守护着她……

直到看到成甜甜站起来,上了一辆正规牌号的的士,慕容凌轩才踩下油门,驾驶着车子离去。

而车已经开出好远了,他心里还在没好气地嘀咕:成甜甜,你不是很节约很心疼钱的吗?这会儿放着有现成的车送你不坐,非要去坐花钱的出租车!你就跟我犟吧,犟了,还是该你自己吃亏……

成甜甜在自己和陶芳菲租住的地方下了车,走到一家还在营业的小吃店要了一碗砂锅粉。

人是铁,饭是钢,这句俗语可真是说得没错,太有道理了。

看来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应该跟自己的胃过不去。

吃完砂锅粉后,成甜甜觉得折磨了自己一晚上的身体不舒适都消失了,精神体力全然恢复,这才轻轻盈盈地上楼。

她以为自己今天回来得已经够晚了,陶芳菲看到她准要大惊小怪地询问一番。

谁知道掏出钥匙打开门一看,屋子里黑漆漆的,陶芳菲竟然也没有回来,这时不在家。

成甜甜按亮了灯,朝陶芳菲买来摆在客厅的一个小闹钟看了一眼,时针已经转到了十一点的大半圈,快十二点了。

她不以为意地耸了耸肩膀,拿了换洗衣服,先走到狭小的卫生间里去冲澡。

等到她仔仔细细洗完了澡,走出卫生间,却还是没有看到陶芳菲的人影。

这家伙,干什么去了?这时候还不回来?该不会是有情况了吧!成甜甜略带奇怪地想着,拿了一条干毛巾往凉台上走去。

陶芳菲租的这套房子,是一套一室一厅的小公寓,带有厨房和浴室,还有一个小小的阳台。

成甜甜搬过来后,又买了一张小床放进卧室。

两个女孩平时都在一个房间里睡觉,除了稍显拥挤一点之外,其他的一切都很方便。

此时,成甜甜站在小阳台上,一边用干毛巾擦拭着自己湿漉漉的头发,一边探头往下面张望。

很巧,从远处开过来一辆看起来气派不俗的小车,在她们这栋楼的路边缓缓地停下了。

车子是低调而又不失尊贵的黑色,虽然不像慕容凌轩的那部迈巴赫那么惹人注目,可是也绝对是一辆价值不菲的名品轿车。

成甜甜知道陶芳菲不管干什么,都不会坐这么好的车回来。便没有太在意,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想,是不是要给她打个电话,问问她在哪里?什么时候回来?

然而,事情却往往就是这么出乎人的意料之外。

正当成甜甜准备进屋的时候,无意中往下一瞟,却正好看到那辆小车的后车门打开。车里走出来的那个人影她熟知又熟,几乎每天形影不离,不是她的好朋友陶芳菲又是谁?

成甜甜有些震愕,站住了脚步,好奇地往下面看去。

车子停在路边的阴影里,看不清司机的面容。

只见陶芳菲对着车的后座轻轻挥了挥手,大约说了句再见之类的话,便转身往楼梯这边走来了。

也就是说,这辆车,司机是司机,后排座位还坐着有人。而陶芳菲,显然是和车后的人熟识,是车后的人送回来的。

咦?这丫什么时候认识了有钱的新朋友吗?竟然也没有跟我说。成甜甜又是疑惑又是讶然地想着,走回屋里。

不一会儿,陶芳菲便打开门进来了,看到成甜甜悠悠闲闲坐在客厅,她也吃了一惊,嗔怪着道:“死丫头,你还没睡啊。”

“嘻嘻,老实交代,你今晚干什么去了?和谁在一起?”成甜甜眨巴着一双亮亮闪闪的大眼睛,充满探究和调侃地望着她。

“去一个企业采访,人家留吃饭,弄得晚了。”陶芳菲避开了成甜甜暧昧无尽的视线,顺口说道,神情却有些不太自然。

“去采访吃个饭能吃到十二点?”成甜甜撇了撇嘴巴,一针见血地戳穿她的谎言:“芳菲,你别瞒我了。我都看到有辆小车送你回来,还有专门的司机开车,好有派头啊,那是谁?”

“呃,你这丫头可真是个鬼精灵,什么都瞒不过你。”陶芳菲揉揉头发,显然不想多说,换了拖鞋往卧室走去:“这事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以后我有闲心了再给你讲吧,我先去洗澡。”

切!什么叫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分明就是这时候不想告诉我。

成甜甜愤愤然地腹诽了一句,也跟着她走了进去,继续打破砂锅问到底:“芳菲,你不会傍上一个什么大款或是高官了吧,怎么看着这么不对劲呢?”

呃,这下轮到成甜甜的表情不自然了。

“真的是被虫子咬的吗?”陶芳菲故意拖长了声调,眼神似笑非笑,意味深长地看着她:“那这个虫子,也太牛叉了一点吧,能给你咬出这么多印子,你居然都制止不了?”

“本来就是虫子!不然你以为是什么啊?”成甜甜倏地涨红了脸,挥着手大吼:“你不是要去洗澡吗?快去快去!我要睡了!”

“呵呵,甜甜,别激动。”陶芳菲脸上带着洞悉一切的笑意,又有些微微的感伤:“感情的事情我们谁也无法预测,可是如果是慕容凌轩,我劝你最好还是算了。已经分手的人,还拉扯什么?他不可能跟你结婚,你也得学聪明点儿!把握好自己的身和心,别不在一起了,又还给他占了便宜去!”

“嗯,我知道。”听了陶芳菲这些语重心长的话语,成甜甜更为今天在慕容凌轩办公室发生的那件事感到懊恼与烦躁,低低地答应了一声,便躺到床上拉开被子睡了。

那天晚上,两个女孩躺在共同的房间,彼此都心照不宣地知道,对方肯定有什么秘密瞒住了自己。

可是,又谁都不想开口先说话。就这么思潮起伏,心神复杂地各自睡去……

成甜甜将慕容凌轩签好的广告合约交给刘主编之后,刘主编那洞穿一切世事的老脸顿时笑成了一朵花,不住地夸奖她,表扬她。

不仅让财务部专门给成甜甜发了一份特别的绩效奖,还许诺说只要她好好干,有机会一定会提拔她当记者部的副主任。

对于提拔不提拔,当官不当官,成甜甜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只在心中暗暗地想:只要以后你不要再指派我做这种事,我就谢天谢地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风轻云淡,平静如水。

慕容凌轩似乎知道收敛了,没有再有意无意地出现在成甜甜的面前,也没有再找些这样那样的借口骚扰她,扰乱她的生活。

成甜甜每天和陶芳菲一起开开心心地上班下班,休息时就出去逛逛街,淘点减价商品。日子过得虽然平淡枯燥,却也不失自己的那份乐趣。

也许是因为经历了一场伤心伤肺的感情纠纷,她现在的心态变得淡然沉稳多了,不怎么喜欢出去玩,也不怎么喜欢和外人打交道。

除了陶芳菲,成甜甜和其他的人来往得都很少。当然,也有例外,那就是方越。

自从那个雨夜,方越在街头偶然遇到了和慕容凌轩分手的成甜甜后,就认定了这是上天赐给他和心爱女孩的缘分,心中激情澎湃,又同她恢复了从前那样热络的联系。

他基本上每天都会给成甜甜打不下于两个以上的电话,有时间还会过到杂志社这边等她下班,请她一起吃饭或者出去玩。

周末周日的时候,自然就更不用说了,那是风雨无阻地向成甜甜报道。

成甜甜和陶芳菲租住的小屋,方越也渐渐成了常客,跟两个女孩子都混得很熟。

有时,他会约成甜甜去玩面玩,而成甜甜不想出门的时候,他就会主动过来看望她,陪她随意聊聊天,说会儿话再回去。

对于方越这种殷切备至的关怀和热情,成甜甜开始还感到有些过意不去。

因为她心里明白,自己是不可能爱上方越,不可能跟他擦出爱的火花的。如果要爱上,应该早就有感觉了,不至于会认识了这么多年都还无动于衷。

既然不能给人家同等的情感回报,成甜甜就觉得也不应该耽误人家,还是早点跟他说清楚了,让他早点去追寻属于他自己的那一份幸福好。

可是陶芳菲却劝着她说,方越人不错,各方面的条件都很好,一生中能遇到对自己这么痴心的男孩的机会也不多。让她别太早拒绝方越,没准以后,就慢慢产生爱情了也说不定。

陶芳菲还说,有一种感情就是那样,不是轰轰烈烈的一见钟情,而是在细水长流的生活中,日积月累逐渐越来越深厚的。既然已经准备彻底遗忘慕容凌轩,就不要封闭自己的心灵,给自己,也是给别人一个选择的机会。

成甜甜细心地想了一想,觉得陶芳菲说的也有一定道理。

最主要的是,她是真的想把慕容凌轩的身影从自己的心中尽早完全地抹除,再不留下那波动的痕迹。

以后,总会重新爱上一个值得爱的人,总要重新开始自己新的感情生活的。成甜甜这样告诉自己,便没有直接拒绝方越的热情,但是也没有和他过于亲密,就这样平和淡定地交往了下来。

这一天,在承阳市一个隆重的商业会议中,她不仅遇到了方越,遇到了慕容凌轩,还遇到了几乎大半年没有见过的霍北辰。

成甜甜是奉记者部主任的命令,以记者的身份过去采访的。

起先她有些犹疑,不太想去。

因为她想到了,在这样隆重热闹,各界精英荟萃的场合,很有可能会和慕容凌轩不期而遇。

但是记者部主任却将会场的记者通行证直接丢到了她的办公桌上,以不容置疑的口气强调这是工作安排。

成甜甜突然想起以前不知在哪儿听说过的一句话:真正的忘记,不是从此不再见面。而是见到了,心中不再有波澜,可以若无其事地走开……

仔细地品味一下,这句话其实很有道理。

是的,既然已经决定要把慕容凌轩当做一个无关痛痒的陌生人,又有什么怕见到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