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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睡不着,脑子里全是和白玫见面时的一幕一幕,最后,瘦弱而苍白的白玫,象是一张像片一样在他的脑子里定格。他忽然想起了妈妈讲过的一件事,妈妈是护士。她说有一位姑娘住在病房里,因为她什么东西也吃不下,强迫她吃,她就吃什么吐什么,家人说从小带她的阿姨去世了,她过度悲伤引起的,姑娘在医院里挂了一百多瓶葡萄糖。最后,还是死了。妈妈说,姑娘得的其实是神经性厌食症。

赵志知道,白玫绝对不是厌食症,但是,她拒绝吃有营养的东西,赵志担心她也会营养不良,甚至最后……,她不敢想下去。

这时,有声音从门槛那里传来,象是有活物在啃那木门槛。阿光已睡得呼呼地,赵志不想喊他。他从门背后拿起一把用来抵门的铁锤,慢慢地、轻轻地开了门,照准门槛上的那东西一锤下去,那东西闷哼了一声,就不动了。赵志打开灯,看清了,原来是一条狗。

糟,这是谁家的狗,被我打死了。嗨,这狗也太不禁打了,才一下就没气了。

赵志不想想他的双手是打铁的,狗是血肉之躯,怎么禁得起!他倒怪这狗不禁打。看来,人都是自说自话的,赵志也不例外。

紧接着,赵志高兴了,他想,是不是上帝听到了我的心声?一定是的,这送上门来的狗肉,却之不恭,受之无愧。问题是,怎样才能把狗处理好,并烧出好吃的狗肉来呢?赵志发愁了。只一会儿,他就骂自己迟纯:“不是有阿光么!”

“阿光,阿光!”赵志站在阿光床前,大声喊。阿光正在做一个好梦,梦里,一大锅红烧肉正在咕嘟咕嘟翻滚,他用鼻子使劲嗅那香气。猛然,嗅不到香味了,连气也喘不上来了,然后就醒了,他迷迷瞪瞪睁开眼睛,见赵志一脸恶相站在床前,完全不是平常的模样,一下子清醒了。

被弄醒的阿光很不高兴,说:“是你,干什么捏我鼻子?”

赵志说:“对不起,我喊不醒你,就出此下策了。起来,起来,有好吃的。”

“什么好吃的?”

“你起来,起来就知道了。”

阿光不情不愿地起来,待看到一条死狗时,他高兴了,也明白了为什么他一睁开眼睛时看到的赵志是那种表情的原因。阿光说:“我说呢,原来你当了凶手。哈!我梦见的都是真的呀。”

赵志下意识地摸了一把自己的脸颊,不相信地说:“你梦到死狗了?”

“那倒不是,我梦见一大锅红烧肉,这不是差不多吗?我们来炖它一锅狗肉。”

赵志说:“你会弄吗?应该怎么弄?”

阿光说:“没有,连鸡也没有弄过。不过,这有什么难的,你去烧水,我来弄,我们连夜烧好它。”

赵志说:“奇怪,这狗为什么会来这里啃门槛的呢?”

阿光想了一下,神秘地笑笑,说:“你知道的,我捉了一条狗来养,那是一条雌狗,这只雄狗大概是来找它的。”

赵志不安了,说:“你是说,它们是一对?”

阿光说:“人说整天看书的人是书呆子,还真没有说错,狗又不是人,还一对呢?雄狗都是知道哪里有雌狗,就找到哪里去的。它们的鼻子灵,闻到味道就来了。咦?奇怪,又不是春天,可能,狗跟猫不一样吧。不过,管它那么多呢,我已经好久不吃肉了,嘴巴里都淡出口水来了。这倒霉的狗既然来了,就是送上门来的美味,不吃白不吃。我们得快快收拾,烧好,省得让人知道了,说我们偷杀nong民的狗,到时上大学档案上不好看。”

赵志说:“那你去收拾狗,我来烧水。”

阿光说:“我们把它拖到灶间去,难道要在房间里弄?”

两人把死狗拖到灶间,阿光就无师自通地处理起死狗来。灶间小,赵志烧开水时,眼睛也不敢移,生怕看到血腥的场面,但是阿光弄出来的声音还是没法不听,赵志恨不得拿两朵棉花把耳朵堵起来,他其实是个胆小鬼,连杀鸡也不敢,自己也搞不懂刚才怎么糊里糊涂地竟然亲手锤杀了一条大狗。

赵志刚把一锅水烧开,阿光说:“剥好了。”

赵志一看,那光溜溜的狗,它的四肢还在抽搐,赵志的胃里一阵翻腾,差点吐出来。说:“你怎么把它搞成这样了,它还没死透啊。”

阿光说:“褪毛多麻烦,把狗皮剥了干脆。要开膛了,开了膛,我看它还动不动。赵志,你来还是我来?”

赵志说:“帮帮忙,你来吧。这样好了,等会儿烧狗肉归我来,你只管睡觉,明天一起来就可以吃香喷喷的狗肉了。”

阿光同意这样的分工。他把光狗开膛剖肚,收拾好了,剁成一块一块,然后交给赵志,自己就去睡觉了。赵志直忙到天亮才烧好狗肉,因为锅不够大,他把狗肉分成两锅烧。

给阿光留了一张纸条,赵志就踏上了去白玫生产队的路。冷风,白霜,赵志心里热呼呼的。他提了一只篮子,里面是一个钵子,钵子里是满满一钵子狗肉。

又是奶奶开的门,奶奶见赵志,一边让他进门,一边笑着说:“上次早上一开门,你站在门口,提了一只蟹篓,今朝一开门,你又站在门口,拎了一只篮子。拿的什么?为什么不喊门呢?外面那么冷。”

赵志笑嘻嘻地说:“我刚想喊,门就开了。篮子里是什么,奶奶你猜吧。”

奶奶说:“我猜不出。”

一个声音说:“我来猜。”原来,白玫也起来了。

赵志说:“猜到天黑也猜不出的,你来看看就知道了。”

钵子打开,白玫说:“肉,这是什么肉啊?”

赵志刚想说狗肉,突然想到阿黄,改口说:“是兔子肉,野兔子肉,闻闻,香不香?”

白玫凑上去一闻,说:“嗯,真香,原来野兔子肉是这样的啊。”

奶奶刚想说什么,猛看到赵志朝自己眨眼睛,就说:“我也是第一次见,闻着挺香的。赵志,你几点起来的,这一大早的。”

白玫笑说:“赵志是田螺姑娘,不用睡觉的。”

赵志说:“不是田螺姑娘,是田螺哥哥。”

白玫说:“田螺哥哥,一起吃早饭吧,奶奶肯定已经烧好了。”

赵志说:“不了,我一吃,你们就不够了。”

奶奶说:“不会,我们吃粥吃肉,就够了呀。”

大多数nong家,早饭是绝对不会吃荤菜的,不过,白玫奶奶个性独特,她自称无肉不欢,每顿都要把那碗“黑烧肉”端到桌子上的,所以会说吃粥吃肉这样的话。

三人当真吃粥吃赵志送来的肉,吃完早饭,赵志回去,白玫出工。

这一钵子狗肉,给贫困的白玫增添了急需的营养。奶奶见白玫爱吃,几乎不动筷子,借口野兔子有腥味。从来没有吃过野兔子的白玫,真的把狗肉当成了野兔肉。

当一钵子狗肉才吃完,赵志又拿来了一钵子狗肉。白玫奇怪,问:“赵志,你什么时候学会了打猎?野兔子很多吗?我怎么从来也没有见过呢?”

赵志说:“我是谁?我是田螺哥哥。”

原来,那半只狗的肉,赵志自己只吃了一点点,几乎全拿过来了。幸亏是冬天,他们那间漏风的小灶间又冷得象冰窖,狗肉不会坏,否则,凭他是赵志,也只能有心无力了。

白玫现在爱死了赵志送来的肉,她说:“奶奶,我现在发现,野兔肉是我从小到大吃过的最好吃的肉。”

奶奶说:“野兔肉再好吃,也比不上狗肉,知道人家是怎么说的吗?‘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白玫说:“狗肉再好吃,我也不会吃,我会想起阿黄。”

奶奶听了,再一次在心里称赞她的干孙子。她想:唉,这么好的小伙子,难得呀,这么能干,这么善解人意,人又长得顺眼,可惜了,和我们家一样,成分不好,不然,和玫玫真是一对呢。

冬天过了一半的时候,白玫的脸上有了红晕,她自己也觉得不象前一段时间那样,没到田头就觉得疲劳,一到晚上不想吃饭就想上床睡觉。

冬天吃狗肉是最补的,不过,在赵志善意的谎言下,吃了几乎半条狗的白玫她一点也不知道。

人就这样,身体差的时候,对什么事都懒得想,懒得做,身体一好,就会想着找点事干干。白玫一天忽然想到,自己的一件宝蓝色的毛线外套,可以拆了给赵志打件毛衣。说干就干,白玫把毛线外套拿出来拆。奶奶见了,说:“好好的外套,拆它干什么?”

白玫说:“我想给赵志打件毛衣。”

奶奶马上说:“好!奶奶赞成。赵志对你多好,应该的,你爷爷说过,受恩莫忘。还说,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现在没有多大的能力,就尽尽心吧。”

白玫把毛衣拆好,用冷水泡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烧了开水一烫,毛线笔直,就象新的一样。奶奶说:“这毛线多好!”

白玫笑笑说:“当然!我妈妈说,这毛线她从年轻时起一直藏到当妈妈,然后到我长大,才打给我穿。是皇后牌的呢。”

奶奶说:“老牌子就是好。”说完又加一句:“对别人不要说什么老牌不老牌的。”

白玫笑笑说:“奶奶,你就象惊弓之鸟一样。”

奶奶说:“小心无大错。”

得到奶奶的赞同,白玫打毛衣的进度就快了,因为奶奶帮她把烧饭、甚至洗碗的活全包了。

一连一个星期,白玫一回家就打毛衣。毛衣打好的那一晚,白玫很高兴,想象着赵志穿上它的样子,心里有一种甜蜜的感觉。她想,有句话确实有道理,就是“施比受幸福”。

为了不耽误出工,白玫起了个大早,当她站在赵志门外敲门并喊着赵志的名字时,着实把睡梦中的赵志吓了一大跳,出什么事了?这是他的第一个念头。

连披件棉衣都顾不上,赵志从被窝里爬起来就出来开门,见脸颊通红的白玫笑嘻嘻的,赵志一颗心才恢复了正常的跳动。

赵志看到白玫第一句话就问:“你怎么来了?是不是有什么消息?”说话时,他的牙齿打着架。因为冷,也因为内心的紧张。一大早的,没有特别的事情,白玫是不会来的。

白玫急忙说:“快去穿衣服,着凉生病那就是我害的了。”

一会儿,赵志就穿好了棉衣,说:“好了,现在快讲吧。”

白玫从背着的黄书包里拿出一件针法新颖、图案精美的宝蓝色毛衣,说:“穿穿看,不知道大小是不是合适。”

赵志接过毛衣,瞪大了眼睛,足足两分钟不说话,然后把毛衣仔细地用手捏了捏,捻了捻,而后眼睛也不眨地看了白玫好久,把白玫看得莫名其妙。最后他说:“我不要。”

“为什么?很难看吗?”白玫的眼睛瞪得比他还大。

“我不要穿你的毛衣。”

“怎么是我的呢?你看清楚,明明是你的,那么大,象是我的吗?”白玫其实已经猜到赵志话里的意思。

赵志心情复杂地说:“我猜得不错的话,这毛衣本来是你的。”

白玫说:“这象旧的吗?你是从哪里看出它本来是我的呢?”

赵志说:“我敢说,这毛线根本不是现在买的。”

“你是说我很穷,根本买不起是不是?”

“白玫,说到穷,一天挣几个工分,一个工分只合几分人民币,我们现在谁不穷?可是,即使有钱,有再多的钱,你去买这样的毛线,你试试,你能买到吗?现在的毛线都是四股,可这毛线是六股的,对不对?”赵志说了这么多话,眼睛却一下也没有眨,一直盯着白玫的眼睛。

“神了,你怎么知道?难道,你刚才摸了一下,就知道了?女孩子也不一定会懂,你怎么会懂?”白玫再一次对赵志佩服得近乎崇拜,她傻傻地看着赵志,象是想从他脸上找出答案来。

赵志有点心酸,他闭了一下眼睛,然后望着虚空,说:“我爸爸是画家,可他不光色感好,对东西的质感也非常敏锐,他对衬衣,毛衣要求都非常高。记得我爸说过,蜜蜂牌、皇后牌毛线穿着舒服,因为柔软。还说,六股的毛线就是比四股的质感好,用手一摸就知道。”

白玫说:“原来是这样。对不起,惹你伤心了。”

赵志微微地摇了一下脑袋,说:“白玫,谢谢你,可是我真的不能要,这礼物太重了。”

白玫急了,说:“是不是秋贞给的你才要呢?”

赵志比白玫更急,他说:“你说错了,如果秋贞给我毛衣,我是不会要的;你给我的这件毛衣,穿上它一定暖到心里。这不是因为毛线的质量好,不是因为你的毛衣打得好,是因为,是因为,它是你的一颗心,我从这件毛衣上看到了你的心,你懂吗?可是,我暖了,你却冷了,所以,我不能要。”多情的赵志,这一席话说下来,他的眼睛里竟然有了一些晶莹的东西在透过玻璃窗的晨光中闪亮。

赵志双手捧着毛衣,眼含热泪,望着白玫。

白玫被震动了,想不到,赵志对自己送他一件毛衣看得如此意义重大。她想,我只不过是投桃报李,没想那么多啊。难道,我对赵志真的有着别于兄妹的情感吗?真象他说的那样?白玫有点迷糊,同时也有点害怕。她答应过爸爸妈妈,不在nong村谈恋爱。

“我要走了,回去出工。毛衣你爱穿就穿,不爱穿我拿走算了。”白玫轻描淡写地说。

赵志又急又难过,眼泪就掉下来了。他急,急的是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他难过,为自己的贫穷,也为白玫的贫穷。他在想,白玫如果不是家里出了事,一定不会在意几个工分而起大早踏白霜赶路。要是我有钱,我会立马去买毛线,送给白玫,让她不要受冻,我呢,就接受这件毛衣,感受暖意。可是,我有钱吗?我没有钱。最为难的是,如果不要这件毛衣,那就辜负了白玫的一片心。

我该怎么办?赵志深深感到,贫穷,原来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白玫曾经怪赵志过度的关心,给她带来了负担,殊不知,她把自己的毛衣拆了打给赵志穿,同样给赵志带来了负担。所以啊,说人容易责己难。

看赵志哭了,白玫笑着说:“好意思!还当人哥哥呢,小姑娘一样。我走了。还说不要,一直捧着,很喜欢对吧?”

赵志眨眨长睫毛的黑眼睛,难为情地苦笑了一下,然后决定收下这件珍贵的毛衣。他说:“谢谢你,白玫,这件毛衣,我要了,我穿,我马上就穿。你回去吧,慢慢走,我就不送你了。”

赵志心里是很想送送白玫的,可是,他现在希望白玫快点离开。一方面,他知道白玫要赶回去吃早饭,然后出工;另一方面,他觉得今天自己的眼泪好象坏了的自来水龙头一样,关不住了,在白玫面前这种样子,他觉得不好意思。

白玫出门,接着,阿光就过来了。当阿光过来时,赵志正抱着毛衣在发呆,眼睛里晶莹闪亮。阿光刚才其实已经听得清清楚楚的了,这时,却装作刚刚睡醒,什么也不知道,堆出满脸惊讶,说:“赵志,出什么事了?一大早的在这儿哭。”

赵志不响。一堵薄壁能挡住什么声音?阿光是明知故问,不然,他也不会过来。

“唷,这么漂亮的毛衣!哪来的?”阿光好象刚刚发现了稀奇的东西一样大声地说。

赵志使劲眨眨眼睛,哑声说:“天上掉下来的。”

阿光说:“你的运气真好,前不久,一条狗送上门来给你吃,今天,又有一件毛衣掉进你怀里给你穿,坐在家里就有吃有穿的,我真嫉妒你呀,怎么好事都让你碰上了。”

赵志说:“那狗肉你不是也吃了?”

阿光说:“是啊是啊,我是吃了狗肉,不过,我那是借光。”

赵志说:“能借到光,那也叫碰上好事,你能说不是吗?人又不是天天能借到光的,对不对?所以,你也不是没有碰到过好事。”

阿光说:“反正,我没有你运气好。”

赵志不知道,秋贞是阿光的梦中情人,不过,秋贞从来没有对阿光笑过,为此,阿光非常受伤。但是,他也没有办法,只能在心中恨恨地想:一个乡下姑娘,有什么了不起。等哪天……,哼!哪天怎么样,阿光也不知道。

刚才,正做梦的阿光被敲门声吵醒,无意中知道了赵志的秘密,原来,赵志这小子艳福不浅,既有白玫对他好到把自己的毛衣拆了打给他穿,从他们的对话里听出,他俩的感情故事里,还有秋贞的影子!不过,好象赵志对秋贞并没有意思。这让一向以红五类子弟为傲的阿光很不服气。

阿光愤愤地想,一个从来不对我笑的漂亮姑娘对你有意思,你居然还看不上!还有白玫,看起来一副清高的样子,想不到对赵志这么好。赵志有这么好吗?不就长得端正一点吗,还是臭老九家庭出来的。

看赵志的德性,想必是幸福得快要晕了,阿光嫉妒地想着。

面对表情复杂的阿光,赵志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就是马上全生产队都会议论赵志、白玫、秋贞这三个名字了,这可怎么办?尤其秋贞就是老队长的女儿,不象白玫,远在三里之外,人家讲什么她还听不到。但是,如果对阿光说,不要讲给别人听,那等于没说,也许说了比不说还不好。劳苦贫穷的生活,枯燥平淡的日子,有什么比传些熟人的新闻更让人起劲的呢?人说穷开心,的确,再穷再苦,寻开心还是必要的,从某个角度讲,因为穷,所以更想要苦中作乐。

“阿光,现在还说不准谁的运气好,不知大学招生的事情有没有新的消息,我们什么时候去找小鹏玩玩,顺便打听一下?”赵志说。

赵志忽然把话题转到上大学的事上来,阿光一时间有点回不过神来,他说:“你说什么?”

赵志只得又重复了一遍,阿光说:“好啊,闷死人了,去玩玩也好,这又有好久不开ZQ会了,什么消息也没有。”

赵志说:“我估计下次开会就会讲招生的事了。真盼啊,这样吊着,心里没底,不如有个结果,行就上,不行也死心,干脆。”

阿光说:“是啊,弄得我们不知道是该考虑个人问题了,还是先别考虑,等着。”

赵志本来把话题换了,可是,阿光却又转了回来。赵志想,也好,将计就计。他说:“当然不忙考虑,省得到时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