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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几天里,金随缘一直都在休养生息,柳文淑也向公司请了两天假,留在家里照顾金随缘。

两人相敬如宾,可感情却比以前更加亲密,经常一起上街买菜,一起做饭,一起在别墅后苑的篮球场打篮球,活现一对新婚的小夫妻。

这也难怪,自从从五台山回来,金随缘的心境发生了变化,不再用戒律来禁锢自己,而柳文淑也一样,并不强求,两人都随心而动,随意而行,水到渠成,这样一来,反倒没了任何芥蒂,在平凡中寻找自我和真谛。

“随缘,下午陪我出去逛街吧,我都一个星期没有出去了。”酒足饭饱后,柳文淑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对金随缘说道。

金随缘不在的这些天,柳文淑都窝在家里,也不出门,也不逛街,闷都快闷死了,而金随缘一回来,她立马变得活力十足,每天也开始化妆打扮,穿起了好看衣服,配上了精致的包包,整个人容光焕发,气质出尘。

女人就是这样,心情一好,稍微一打扮,那就像是换了一个人。

如果男人也分种类的话,金随缘就是典型的宅男,他并不太出门,自然也不愿意逛街,可正所谓女为悦己者容,柳文淑今天花了两个小时精心装扮自己,不就是喜欢自己能够带她出门走走,何况他也看得出来,柳文淑近来气色并不太好,想必是睡眠不佳,心神劳力,才导致气血不畅,以至于精气神衰。

他不是个狠心的人,更不会对女人狠心。

“你都开口了,我哪敢不答应,碗筷我来收拾,你先上楼穿衣服。”金随缘宠溺的笑了笑。

“恩,那你等我下,很快的。”柳文淑脸色一红,满心的幸福,然后穿着拖鞋快速跑上了楼。

“真是个容易满足的人。”

金随缘摇摇头,不禁有点动容,柳文淑越是开心,他就越觉得自责,相比起柳文淑,自己似乎对她真的不够上心,也没有花更多的时间来陪她,想想真是有够差劲的。

过了二十分钟,柳文淑从楼上下来,她穿着白色的露肩雪纺短裙,腰间的蝴蝶结可爱动人,层层叠叠的蕾丝点缀在美丽的裙子上,衬托出她雪白无暇的皮肤。

柳文淑本就长得漂亮,再加上这套衣服,更显得她娇柔可人,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抱在怀中好好怜爱一番。

“咳,那啥?咱们走吧。”金随缘见柳文淑如此可爱性感,眼睛有点不敢看她,只瞄了一下,假装淡定的干咳一声,然后就急匆匆出去了。

柳文淑眼中爱意更甚,这小和尚还是一点没变,一看美女穿的少就害羞起来,真是单纯的像个懵懂的孩子。

不过他越害羞,却不正说明自己魅力大?

柳文淑暗自窃喜,看来今天要多买几件漂亮衣服试试了。

大街上人潮涌动,男男女女挽着手,表现的十分亲密,他们脸上洋溢着笑容,炙热的太阳似乎都被融化了,百货商场里很是热闹。

或许是习武带来的气质上的改变,如今的金随缘无论是身材,还是在外表上,都比下山时那个稚嫩的小帅哥要好的多,肩膀宽阔,腰身细窄,腿长如松,从上到下,几乎挑不出什么瑕疵。

再加上他那个大光头耀眼夺目,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低调的大明星。

“哇,你看那个男生长得好酷!”

“不仅酷,还那么的帅气,简直极品了。”

“估计是模特出身吧,看看那身材,要是能够和他在一起一晚上,我宁愿减寿三年。”

一大群美女在走道里对着金随缘指指点点,就像一个个痴迷明星的粉丝,眼中布满了小星星,甚至还有难以言表的欲望…

要知道,现在的明星多数都是长得“很美”,比起女人来还要看似柔弱,这种男人简称为“美男子”,也叫当红小鲜肉。

尽管这种小鲜肉横行,深得一些小姑娘的欢心,为他们花钱,为他们欢呼,甚至将他们作为自己的梦中情人在追捧,可小鲜肉总归有老气的一天,一旦过了几年,没有合理的生活作息和饮食规律,就很可能一落千丈,成为一堆难看且难堪的老腊肉。

所以对于很多懂得品味和追求永恒的姑娘而言,像金随缘这种,拥有阳气笑容和坚实身材的男人才是她们心目中魂牵梦萦的真男人。

这种真男人不仅很养眼,而且还很“养身”,至于养身是什么意思,那就见仁见智了。

四周投来的迷妹目光让金随缘有点尴尬,他倒不是对这些人的热情感到不适,只是一旁的柳文淑脸色渐渐阴沉下来,不出他所料,估计是吃醋了。

这女人吃不吃醋,全看脸色行事,金随缘已经学乖了,女人在吃醋的时候千万千万不要和她说话,否则会死的很惨。

的确,柳文淑是在吃醋,金随缘是她一个人的,别人凭什么直勾勾盯着他看,万一被哪个小美女给勾走了,那自己岂不是亏大了?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是不是太神经质了?

别人看上了金随缘,正说明金随缘好啊,而现在站在他旁边的女人是自己,这本身也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么?自己干嘛要吃醋呢?

应该是别人要吃自己的醋才对。

想到这里,柳文淑有意无意的搂住金随缘的胳膊,还对着其他女孩抛了个媚眼。

金随缘只能干笑一声,心道这女人还真是随时随地都能斗起来,而且还是一场无声的战斗,看来长得太帅,身材太好也是一种罪过啊。

不过安全感这种东西有时候不是自己给自己,而是需要别人给自己,金随缘明白柳文淑和他在一起,并没有太大的安全感,否则她不会露出那么神情,于是主动牵住她的手,笑道:“走吧,我带你看看衣服,今天我做东,随便挑。”

“恩。”柳文淑会心一笑,心头甜蜜。

两人到了一家名牌服装店,柳文淑一看店名就吓了一跳,这家店可是国际名牌,一件衣服没有个七八千根本下不来,金随缘要来这里,是不是太过于奢侈了。

本来金随缘手里头已经只剩下几万元,但徐绍卿临走前,又塞给了他一张金卡,里面有整整五百万,这钱倒不是徐绍卿平白无故送给金随缘的,因为他知道金随缘是个无功不受禄的人,没有缘由的钱他打死都不会收的。

而这钱其实是上次施今墨收徒,将地点定在了徐绍卿的度假村里,尽管那场仪式和酒席的费用由徐绍卿全包了,可以说是免费举办的,但那次宴请的客人无一不是业界的大亨和各个地方的官员,这些人平日里可都是难得一见的,徐绍卿利用施今墨这场收徒仪式,不用任何功夫,就集聚了这一群人,这可比数百万的宴会费用要有用的多。

也因此,徐绍卿受到了很多商界人士和官场人士的关注和拉拢,大家都知道施今墨的名头,这位华夏第一神医轻易不出山,出山收徒,又将举办权交给徐绍卿这样的年轻人,两人的关系绝对不一般。

徐绍卿是个江湖人,同时也是个精明的商人,作为一个商人,最重要的就是利用好各方的势力,来为自己铺路,正所谓无奸不商嘛,在这一点上,徐绍卿可以说不输给任何一个人。

所以在短短两个月内,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接到了十几个广告合同,以及合作项目,这些项目都是别人主动上门送给他做的,他很明白,以他以前的名声和地位,根本不值得商界那些大人物如此巴结,一切都多亏了那场收徒礼。

而这些项目和广告合同少说为徐绍卿赚了两三千万,与其说赚,不如说是他们变相送给徐绍卿的,为的就是想要和徐绍卿打好关系,顺便和施今墨这位神医搭上线。

徐绍卿不会忘本,能赚这几千万,一半的功劳都要归功于金随缘,是金随缘推荐他来举行这场收徒礼的,所以分他几百万,那是理所当然的事。

不过金随缘不是个贪心的人,他知道徐绍卿这笔钱赚的也不是那么容易,可若是不收下,又显的自己太过于客套,难免会让徐大哥心里不舒服,于是象征性抽了两百万过来。

有了这两百万,金随缘口袋就鼓起来了,他个人生活是很节俭,但对其他人绝对不吝啬,尤其是对柳文淑,他一向很大方,也肯为她花钱。

拗不过金随缘,两人还是进了店,逛了半个多小时,柳文淑挑选了三件衣服和一件裙子,一共花了四万多,可以说这回是柳文淑最最奢侈的一回。

“随缘,你以后不许这么乱花钱了。”尽管买了好看的衣服,但柳文淑并没有表现的十分开心,她不是个贪慕虚荣,好将排场的人,相反,出身普通人家,她一向都比较节俭,否则当初也不会为了剩一两千元去居民区租房子了。

“好,仅此一次,下不为例。”金随缘笑了笑,他晓得柳文淑是告诫他不要太铺张浪费了,毕竟花钱的习惯一旦养成,那就很难改了,所以这话是对柳文淑说的,也是他对自己说的。

两人下了楼,又是百货商场里瞎逛起来。

天气十分炎热,商场并不是一个封闭的空间,而是有无数个通道,只不过这些通道顶上又有遮挡物,即便是这样,炙热的高温扑面而来,还是让人无法喘息,浑身燥热。

柳文淑走了半个小时,脚下的高跟鞋就像是着了火一样发烫,脚也酸得很,擦了擦香汗,吐了口气,却不见金随缘身上没有半点汗,大为惊奇道:“随缘,你不觉得很热么?”

“心静自然凉,再说我常年习武,身体的散热比普通人要快的多,所以汗腺并不发达,自然不容易出汗,不过你要能找一个武林高手与我一战,或许可以。”金随缘开玩笑道。

常年习武的人身体素质已非常人能比,心脏和心跳以及脉搏都能够在一定的频率里自我控制,这点上是常人所做不到的,所以普通人一热,或者一运动,血液运行一快起来,那就容易出汗,自然也会表现出疲累的状态。

金随缘如今悟境小成,莫说逛街,就算是让他去外头跑个一千米,也不见得会流下一滴汗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