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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德曼美眸一亮,心思机敏的她如何不能体会秦风的话中含义,联想到当下的国内城的形势以及秦风入住在高句丽王高建武行宫一事,她已发现了很多很多信息,她聪明的没有发问,十分感激的颔首道:“兄长的坦诚让小妹深为感动,到了这儿,小妹也不瞒兄长了。东北三国里,论军力我新罗第二,可是以综合国力而论却居末位。高句丽虽是一分为二,可渊氏所掌控的南高句丽依旧是兵足将广,若是两国对等交战,顶多也是两败俱伤的结局。至于百济早与倭奴狼狈为奸、坑壑一气,早在多年前已结为攻守联盟。仅百济一国,我新罗足以灭之,但是两国合并却非我新罗能够抵御的了。现如今,南部高句丽、百济、倭奴兵分三种,从四面八方入侵我国领土,处境着实堪忧。正因如此,当探听到太白山深处还有一支与高句丽对抗的前朝勇士时,小妹二人才不惜冒险来这国内城,指望得到他们的帮助。只可惜,渊氏在我国布下不少眼线,小妹一行才离开新罗不久,便让渊氏一路尾随追杀,若非遇到兄长与嫂夫人,早已化作一坯黄土。”

金德曼说到“嫂夫人”三字时,秦风倒是没什么,可玄冰一听,却是面红心跳,可并没有丝毫不悦,隐隐约约升起一种幸福的愉悦。

其实,金德曼有些话并没有说出来。如果渊氏真心想要杀死她们姐妹,她们姐妹在渊氏的地盘里,又怎能逃脱得了呢?

渊氏曾经与新罗有过不少接触,他们知道新罗未来的王位只能在金德曼、金胜曼姐妹中产生,于是,不止一次的向新罗王求婚,希望新罗王将金姐妹二人中的一人,或者全部许配于渊盖苏文,如此一来,渊氏将不废吹灰之力就能把新罗据为己有,一两代后,新罗国王也将由金姓换为渊姓。只是渊氏聪明,而新罗王亦不傻,他对野心勃勃、意欲一统半岛的渊氏早有戒备防范之心,故而,一直没有答应。

以前,金德曼、金胜曼一直生活在深宫大院,渊氏没有下手的机会,等到姐妹离开了新罗,渊氏便针对姐妹二人发动了攻击,企图将她们生擒后与渊盖苏文生米煮成熟饭,以此逼迫新罗王就范,只是,眼看就要成功之时,却不曾想到半路杀出了一个秦风,让渊氏苦心孤诣的谋划付为东流水。

秦风不知这里面的套路,此时只是综合脑海中的记忆去与分析金德曼的话,经过一番分析,他知道金德曼并没有隐瞒,历史上的新罗便是因为让高句丽、百济、倭奴逼的走投无路,抱上了大唐的大腿。大唐也乘机派遣苏定方、刘仁轨等名将与新罗并力一举灭了高句丽与百济。

他突地“哈哈”大笑道:“有些话,我说了不算。我只是一个将军,即便给予你们再多承诺也是毫无意义的一纸空文,这国与国之间的事情我真做不得主。不过我大唐与陛下有海纳百川、包容宇宙的胸襟,只要你们的使者能到长安,必有收获。为了表示你们的诚意,不妨派有分量的人充当使者。”

“多谢兄长指教!小妹他日必有厚报。”

金德曼明悟,会心一笑,也不再多说。

第587章:藏兵谷

“大将军,大喜,天大的喜事啊!”金氏姐妹在李在信的护送下,返回他们据点后不久,仇蛮、侯忠满头大汗、却精神亢奋的跑了进来。

秦风暗自汉纳闷,这仇蛮也就罢了,怎么向来表现出云淡风轻的侯忠也是这般的失态了呢?莫非真有什么大喜事来临了?便笑着询问道:“何事让二位如此惊喜?”

侯忠问道:“大将军,你可曾记上次拜望的藏兵谷?”

“记得,太记得了。”

秦风也高兴了起来。

说起这藏兵谷,他记得十分深刻呢。

要知道,杨广兵败之后,隋军漫山遍野的四散而逃,高句丽兵力有限,在与隋军交战时也是死伤无数,以他们的残余兵力根本不可能将隋军杀戮殆尽。

故而,在长白山里生活的隋军遗脉。除了以楚怀忠为首的忠义城,还有一个以张承为首的且势力不弱的藏兵谷的存在。

多年以来忠义城、藏兵谷相互依存而生活,他们共享情报,并结成了同盟的关系,但凡一方受到攻击,另一方必须无偿的援助。

几个月前,秦风在楚怀忠、侯忠的带领下,亲自与藏兵谷的张承进行了会晤。

此时,经侯忠这么一说,秦风的记忆一下子回到了三个月前的会晤。

**********

当天,秦风与楚怀忠、侯忠等人到了藏兵谷。

这藏兵谷的地形让秦风大开了眼界。

它位于绵延千里的太白山腹心,三面环山,一面临谷,只有一条类似一线天的小道能够入谷,论地势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谷内的占地面积极为广阔,竟不下于小县城。山谷里地势平坦,峰峦葱茏,溪流潺潺。青松、常青树、雪松高耸蔽日,有着天然的屏障,简直就是一个世外桃源,人间仙境。

如此地方称作藏兵谷实在是大煞风景。

一行十八人入得谷中,一群人迎面走来。

为首的一人年在四十许间,身形壮硕,手足颀长,脸容古挫,不苟言笑。脸上还带有两条清晰的鞭痕,唯一值得一说的就是健康。平凡的脸红光满面,平凡的眼睛炯炯有神,大众的发鬓整整齐齐油光发亮,似乎没有一根杂发。

此人特征明显,身份如何几乎不用介绍。做为首领,当保持威信,不苟言笑。

果然不所所料!

此人正是藏兵谷的首领张承。

张承见到他们快步上前,也是作揖相见,之后请秦风等人入内喝酒,他们已经摆下了宴席款待。

鸡鸭鱼肉,应有尽有。

本来张承他们生活拮据,处处节俭为上。如今却因为家乡来了人,便破例了一回。

酒过三巡,大厅外走进四人,他们一手端着一个银器盖着的盘子,分别将是个盘子放在秦风、楚怀忠、侯忠、玄冰四人面前。

张承笑道:“贵客来临,我们的勇士上山猎得太白山的大棕熊一头,以四只熊掌招待诸位。”

大厨将银器打开,一股浓郁的香气直通肺腑。

肥厚若圆盘的大熊掌散发着诱人的味道。

秦风垂涎三尺的道:“好大的熊掌,这熊不小吧!”

张承点头道:“当真不小,算得上是一方霸主。以前遇上,绕着行走,只为今日之用。若不是兄弟们骁勇,一般人还拿不下它。”

秦风还真没吃过熊掌,也不客气,大快朵颐。楚怀忠、侯忠也动筷品尝,唯有玄冰没有动,似乎不好意思觉得受之有愧。

秦风却笑着说道:“主人特地准备的美味佳肴,吃光才是道理,客套反而白费了主人的一番心意。”

“大将军言之有理。”张承见秦风这般说话,甚为高兴,作为统兵大将,最喜欢的就是爽快人。

玄冰见状,也不再客气。

等气氛上来,秦风故作好奇问道:“你们在太白山立足,难道就没有想过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