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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群小杂毛们一见到我就管我叫野种。

小的时候听到这两个字时,觉得很新鲜,我以为这就是我的名字。

可是听着听着就感觉不对了,因为他们每次叫我的‘名字’时,都爱拿手指着我,哈哈嘲笑着,还不住地朝我吐舌头、翻白眼。

我当时不知他们为什么要这个样子,不死心地拽住其中一人的胳膊逼问。

终于那被拽那人不耐烦了,一个大力把我推倒在地,他大口破骂:“野种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吗?那爷来告诉你!野种就是没爹没娘的流浪狗,不,你连那狗都不如!你就是我们脚下的一坨狗屎,又脏又臭,让人作呕!这回你应该明白了吧!”

他一骂完其余的人全都对我嘲笑了起来,他们不停地往我身上吐口水。

我坐在冬日冰冷的大地上,平静地看着他们每一个人,看着他们嘲笑,看着他们怒骂,竟觉得他们的样子有些可笑!

然后我的目光落到了一个离我身旁不远的一坨狗屎上,那是新鲜的,还没有被冷风给冻住。

我动了动有些发僵的身子,朝着那坨狗屎爬了过去。

我伸手一把将狗屎抓在了手里,说真的还有些热乎气呢!

那群人看到我如此举动,愣了一下,接着爆发出一阵疯狂的大笑。

“大家快看!他还真是一个傻子!”

“什么傻子,那分明就是一条傻狗!”

“喂,傻狗!你该不会饿到想吃自己拉的屎吧!哈哈哈……”

“傻狗快吃!不然一会就凉了!”

他们这群人像是看到了什么新奇的玩意,围着我跳脚叫好。

我把那坨狗屎抓在手中,慢慢在地上站了起来,无视他们的声音。紧接着我以极快的速度,大掌一挥,把狗屎塞进了叫得最欢的那人嘴里。

“狗屎当然是给哈巴狗吃的,看你摇尾乞怜叫得那么欢,这个就赏给你吧!”

我又把手往他的破褂子上抹了几抹,笑得一脸无害。

四周一下子就静了下来,人人目瞪口呆,尤其是此刻正吃着狗屎的那人,他愣了数秒,接着哇的一声呕了出来。

他们这群人都是一伙的,看到有同伴受到欺负,马上撸胳膊挽袖子的冲了过来。

我知道论腿脚我跑不过,论身手,也一拳难敌四手,所以极其识相的乖乖双手抱头护住脑袋,转身一蹲,把所有要害部分都藏了起来,任他们尽情踢踹。

“给我打!把他打死不可!”

那个人终于把昨个讨饭吃下的所有东西,都给一股脑地吐了出来,大声叫着让他的小弟多抡我几拳。

我好像觉得我这身骨头天生就是硬,任他们如何打,也没有出现什么骨断筋折。

最后还是有人正巧在这巷子里路过,这群人气也出了,才作鸟兽状轰然散去。

不过他们都说错了,我并不是没爹没娘的孩子,生我的其实是一个青楼的女人。而且她当时就把我生在了后巷的一处草垛旁,生完我她就走了,我被丢在了那里。

我原本该是要冻死的,偏偏被一个老妇人给捡到了。

她人很好,只不过就是有点痴傻,对我视如己出,只是当我六岁时她就病故了。

我彻底成了一个街头乞儿,过着风餐露宿的日子。

至于我那个爹,我只知道他是一个身份极其尊贵的人,但是此人到底是谁没人知道。

直到后来,我才知晓我那个所谓的爹就是前来游玩的北狄王。

这些事情还是我走街串巷数年才慢慢打听出来的,那个生我并把我丢弃的女人最后也没能落得一个好下场。

听说她当时被一个大官看中给赎了身,做了小妾,可是没过多久,就被正室给害死了。

死后一张草席,直接丢去了乱葬岗,喂了野狗。

得知这些后,我没有任何感觉,因为那个女人也仅仅只是与我有着血缘关系的陌生人而已。

我给自己取名为李全,全代表完整,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人生从一开始就不是完整的,所以这也仅仅代表我一个期望而已。

而李这个姓氏,是因为李春花这个女人。

她也是青楼的,人长得并不漂亮,但是身材很好,是她教我怎样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的。

那年我在巷子里闲逛,她正好在对面走来。

我清楚记得她上身穿着粉袄,下身穿着一条深色棉裤,脚上登了一双绣着小花的缎面鞋。

小碎步走起来极为好看,手帕一甩,身子立时跟着扭了三个弯,我不由多看了她几眼。

她也看着我,我把手放在唇边冲她吹了个响亮的口哨,惹得她俏脸一红。

再擦身而过时,我忍不住伸手快速地摸了她胸前一把,她惊得“唉呀”了一声。

在都城这么多年,夜里无事时,我常常蹲在青楼门外的对街角落里。看着那灯笼门前不断进出的男男女女,看到他们的手就喜欢摸的位置,就是刚刚我摸的那里。

所以我也学会了,这一摸果真手感不错。

我和她就是从这一面后,纠缠在了一起。

我们喜欢到夜深无人的草垛旁,也喜欢到她住的那个房间里,但是进去那里还得费一番波折。

又得爬墙,又得跳窗,还得会翻房梁,好在我身子骨强健,这些对于我来说都不是难事。

有时做到一半,突然有客人点春花伺候,我还得藏进床底下,听着上面床板吱呀,慢慢平息自己体内的燥热沉沉睡去。

春花这个女人就是水做的,在床上的时候恨不得每时每刻都缠着你。

不过,我几日才去一次,到了冬季,去的可能就频繁了些。

因为外面太冷,和她在一处才能取暖。

好景不长,春花也被人给赎走了,到底去了哪里,又具体是哪户人家,我不清楚,也没有打听。

我不想对他人产生什么感情,因为那样太累,我只要记得她曾经在床上是什么样子就好了。

即使在都城天子脚下,里面流浪的乞儿也是数不胜数,一批人走了又有了另一批,而我始终都在这里。

他们喜欢成群结伴,曾经见我在这里吃得开,想把我也拉拢过去,可是我不理他们,继续走我自己的路。

毕竟牛羊成群,唯有狼才独行。

我虽不是那孤行的狼,但也是一条狼狗。

狠起来的时候,即使一打十,我也会在他们身上用嘴撕下一条肉来。

但是那毕竟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好处,我是一个很能认清当前形势,而选择该狠还是该怂的那么一个人。

我从不乞求着旁人赏口饭吃,那都是那些杂毛该做的事情。

都城内大大小小富贵人家的门口我都观光过,看到有的公子、夫人、老爷或者小姐出门,临上马车时,我会突然跑过去跪在地上当那脚凳。

虽然大多数的时候都被家丁一脚踹开,但是我嘴甜,惯于说些他们从没有听过的市井俏话,逗得他们高兴。

我从不让自己看起来脏兮兮的,即使食不果腹,但穿在外面这身行头可不能叫人看了笑话。

这些富贵人家生养出来的公子小姐,面上虽极为端庄正经,其实骨子里都是向往外面的花花世界。

我投其所好,跟着他们的马车随行,一路上给他们讲着各种段子,倒真惹得这些人心情大好。

随手赏我几个铜板,或者一锭银子那是常有的事,我拿着得来的赏钱擦过那些杂毛的身边,大摇大摆地进酒楼吃喝,而他们也只有在外面继续摇尾乞怜。

这些都是我过得风光的时候,当然也有不好的时候。

一连几日吃不上饭也是有的,但我这命就是好,每当日子窘迫的时候,总有贵人解围。

有的人喜欢我这张能说的嘴,便邀我到府上做事,我没有答应过。

那般拘禁的日子我过不惯,不过我也没有放弃这个好机会,常常到那府上与管家套近乎,然后帮忙跑腿做些事什么的。

大钱没有挣到过,可小钱也没断过,过得舒心自在。

春花走了,我又找过几个女人,但是感觉都没有春花的身材好,无所谓,反正只是解一时心痒而已。

好景不长,我的大好处境终于把那些看不惯我的杂毛们惹怒了。

那日午后,他们一群人把我堵到了巷子里,我扫了一眼,足有十多号人。

我心里不住发笑,这些人难道怕我有三头六臂不成,用得着找这么多人来收拾我吗?

果然是一群牛羊,就知道干叫唤!

“你这小子整日打扮的人模狗样儿,还真当自己是个爷啊?”

又是当年被我塞狗屎的那个人,他和我一样,都是这都城里的老茬子。

不过他混的也不错,如今俨然成了杂毛帮帮主,手下小弟无数,简直一呼百应。

一句挑衅,一群人都跟着邪笑冷哼,一个个的表情都恨不得即刻就把我给生吞了。

这么多人,我自然不能硬和他们耍狠,只好谄媚地陪着笑脸,一拱手。

“红爷,怎么今日劳您大驾在这里等小弟!真是让小弟受宠若惊啊!”

“少在这里跟我油嘴滑舌,你我都是旧相识了,以前的恩怨暂且不提。只是近日听兄弟们讲,你小子混的不错,完全不把我放在眼里!你可知你现在挡了兄弟们的路,碍了兄弟们的眼!”

“怕是有人谎报吧?红爷可知我到现在都没有一个正经住处,更谈何过得不错?会不会有人在这里面故意颠倒是非,离间我们弟兄的感情啊?”

既然把我围到这个地方不让走,没直接动手,那一定是想在我身上捞点好处了!

他们这些人脑袋里想些什么,我可一清二楚。

他是把我也当成他的那些小杂毛了吗?真是可笑!

果然,那个红爷一听我说这话,脸色立马垮了下来。

“我原想着都是兄弟,讨饭过日子都不容易,你如果交点钱两,这事就算了了。可是我听你这话像是不把我放在眼里,既然这样,那你就让我的兄弟们出出气吧!”

那些人围了上来,我紧紧盯着他们,步步后退,最终退到墙角再无路可退,我心里一沉,看来今日定要受一些皮肉之苦了。

这群杂毛从来就不跟你讲什么江湖道义,上来就打。他们现在的拳头可比当年强悍多了,也许是欺负人惯了,这回专挑人的痛处下手。

我没撑一会,被打痛得冷汗冒了出来。

可能他们看我太过不顺眼了,势要把我往死里打,全身痛得麻木,我只能抱着头,最终没能挺住倒在了地上。

他们还没有停手,一下下地猛烈踹打让我觉得自己已经死去。

“都住手!”一声喝令,将这场暴风雨给止住了。

“我这里有些银两,如果你们觉得能换得这个人的命,那便拿去。”

这人的声音嘶哑,像是声带断了一样,我费力扭头看去,来人是一位身量高大的男人,一身黑色斗篷,帽子压得很低,遮挡了眼睛,看不全他的模样。

只见他说着把一个钱袋子拿了出来,一甩手,扔进了红毛的怀中。

红毛赶紧接住,打开一看,里面竟全是白花花的金子,瞬间双眼放光。

“够……够了!兄弟们,我们撤!”一摆手,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出了巷子。

我看着他们走远,试着动了动身子,顿觉剧痛袭来,看来这下真的被打骨折了。

“你别乱动,让我来帮你检查一下到底伤到了哪里。”

那个人走了过来,在我的身旁蹲下,伸手就在我的身上摸了起来。我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这么狼狈,可是现在想动都动不了。

“有根肋骨折了,还有几处淤青,不过并无大碍。”他检查的很快,说的倒是云淡风轻,好似并不是什么大事一样。

“多谢恩人相救!”我强忍着痛对他感谢,那人并不语。

过了会儿,他突然道:“照你这个情况怕是要卧床一段时间,你的家在哪里?我先把你送回去,然后再开药医治。”

“我……”

我一时语塞,不知为何面对这个陌生人我竟然有些紧张。

可能我这个人一时不太习惯别人对我好,犹豫了下,我如实相告:“我一般睡在都城里的各个角落,我也不知道哪个算是我的家。”

那个人听了我的话,诧异地仔细看了我一眼,然后道:“既然如此,你跟我走吧。”

我吃惊地看着他,竟然真的鬼使神差地点头了。

于是我离开了都城,那个人雇了辆马车带着我走了好远,我在途中沉沉地睡了过去。

醒来后,我发现我来到了一个山谷中,这里很美,有山有水、有花有草,很僻静,真像一处世外桃源。

我就在这里安心的住了下来,再也不是那个漂泊在街头巷尾的乞儿了。

我不知道带我来这里的那个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只知道他医术很高,而他也只告诉我他的名字叫做寅仁。

他是我的恩人,我心里很感激他,便称他为义父,他没有拒绝。

这个谷名为忘情谷,在日日相处中我听义父讲了许多关于他自己的事情,我这才明白原来义父竟然是被情给伤了心,这才亲手建了这个忘情谷。

可是当我再次追问义父那个女子到底是谁的时候,义父便不想再谈了。

我感受到了他心里的淡淡缠绕的忧伤,我很想让他重新开心起来,只是我根本就解不开他心里的结。

不知不觉间,我在这忘情谷住了一年了。

我渐渐对义父产生了依赖,我原不想的,可是义父这个人太过善良了,善良到我在他面前稍稍动点别的歪心思,都觉得是犯了大错。

自来到义父的身边后,我觉得自己的人生终于收获到了一份温暖,它填补了我人生中缺失的那部分。

是义父,他让我见到了生命中的阳光。

义父总是习惯把自己关在炼丹室中,没日没夜地研制一种丹丸,我不知他为何要这么做,但是却没敢亲自去问。

谷中只有我和义父两个人,其实有的时候也很枯燥无趣。

我闲着无事便东逛西逛,结果一不小心我就闯了大祸。我碰倒了义父桌案上的墨汁,把他那幅每日都要观看一阵的女子画像给弄脏了。

我当时吓坏了,因为我知道这幅画像对义父多么重要。

我没敢去炼丹室把这件事告诉义父,而是选择了逃避,我逃到了迷林中。

密林里有大朵大朵的致幻红花,义父告诫过我不能到这里来,可是我怕自己闯下的祸事惹他伤心,我生平第一次感到了自责。

我在这里躲了一夜,义父还是找到了我。

当时我已经中毒很深,奄奄一息,义父把我抱回了木屋。

我的毒被解了,醒来的第一眼就看到义父站在桌案前,看着那幅已然被我毁掉的画像,久久地沉默不语。

我知道义父这次一定生我的气了,可是我好怕他一气之下将我逐出谷,我不敢承认只偷偷地拿眼瞧着他的脸色。

义父把画像收了起来,什么都没有说,便走了出去。

他又去炼制丹丸了!

我把自己关在屋内整整一日,后来实在受不了内心的谴责,我冲出房门来到了义父的炼丹室。

我没有敲门,而是在门前跪了下来。

义父许久都没有出来,我跪到麻木,但我仍旧脊背挺直,不让自己倒下。

云雾迎来曙光,门终于开了。

义父走了出来,看到我跪在这里,他沉声对我说道:“你可知你错在哪里了吗?”

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我回答:“义父,画像是被我给弄脏的,我不该对您隐瞒,是全儿错了!请义父责罚!”

义父长长一叹,他不忍伸手把我给搀扶了起来。

“义父怪的不是你把画像弄脏,而是怪你不该那般不爱惜自己的身子去迷林受毒,全儿,你还不明白吗?”

我当时哭了,第一次流泪!可那时我的心是暖的,义父他把我当作亲孩子一样照顾,我下次绝对不能再伤他的心了。

自那之后,义父虽然从没有多说过什么,但我知道他的情绪很不好。

那晚他喝醉了,醉的很厉害,然后他自言自语地说了很多他从没有说过的话。

我是有私心的,因为我一直迫切地想知道让义父如此深爱的那个人到底是谁,我趁着义父大醉试探着询问。

结果,义父他只不断地叫着一个人的名字。

“娆儿……,娆儿……”

我综合义父曾讲过的那些往事,终于知道了那个娆儿是谁了。

江府小姐江亦娆!

我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因为她大婚的那日我曾挤进人群中瞧过热闹。

原来竟是她伤了义父的心,我把这个人的名字暗暗记进了心里,看着义父醉倒趴在桌子上沉睡了过去,我忍着心中酸涩将他扶到了榻上。

我最后深深地看了一眼他,便狠心离开了忘情谷。

义父这辈子过得有多苦,只有我知道。我怎么忍心看着义父继续痛苦,而伤他的人过得那般舒坦呢!

所以,我义无反顾地重新回到了都城。

如果想入宫只有一个法子,那就是受那一刀之刑,成为太监。

这辈子也睡到女人了,没有什么遗憾了,我毅然地入了宫。

凭着我这张嘴和惯于谄媚讨好的功夫,很快得到皇上的重用,成了近身侍候的内侍,一路风生水起。

我从不同情弱者,因为她们之所以弱,是因为他们自己不够强,所以没有什么好同情的。

相反的我更欣赏那种在善与恶之间徘徊的人,比如云婉。

这个女人我观察了很久,虽然有些小聪明,但却并不是个坏人,最起码她从没有真正害过一个人。

我在她孤立无助地时候拉了她一把,给她指了条明路。

可是到底她只是个女人,女人往往极易动情,这是天生的致命弱点。

我又救下了她和她的男人,那个傻大个确实对她不错,这也许是我这一生中唯一做过的一件善事吧!

而莘鱼,她是一个未被世俗所染的单纯女子,纯净而美好。

可是我这样的人,就是喜欢将一件十分美好的事物给亲手破坏,我在这种近乎变态的状态下活得肆意潇洒。

我没有被眼前的权势与名利冲昏了头脑,我清楚地记得自己进宫来是为了什么。

我继续插手将所有的事情都给搅浑,让他们互相猜忌,互相残杀,而我只冷眼旁观着一切。

所以我利用秋狩时,偷偷给金雍帝祁横下毒,最终悄无声息地要了他的性命。

我故意假借江太后名义派人刺杀太子祁渊,导致她们母子的关系彻底疏远。

只是我万万没想到,我会在岐风山再见到义父。

他比以前又变得苍老了许多,而且还丧失了行动能力,义父见到我什么都没多说,只招招手。

我强忍着泪走了过去,他抓住我的手,使劲地握了握,很紧很紧。

“全儿,怎么不知回来看看义父啊!”

我扑通一下子朝他跪下,有太多话梗在喉间,我吐不出,只张开双臂抱住了义父瘦弱的身躯。

“义父!全儿不孝!”

我把义父一个人丢在了谷中,我明知道他那么孤独,可还是趁他大醉后一声不吭地弃他而去。

我不敢想义父当时酒醒后,找不到我是怎样的心情,他定会找遍谷中每一个角落。

一遍又一遍地大声叫着我的名字,“全儿!全儿!”

我哭得像个孩子,而义父也是潸然泪下,无声哽咽。

我没有把我当初为何无故离谷的原因告诉他,他那般善良的人,若是知道我所做的一切,会彻底崩溃的。

所有的一切就让我自己一个人承担吧!

我不顾义父的反对安排一些人到谷中伺候义父的起居,义父即便有心反对,也没那个力气撵他们走了。

我会命他们隔几日就传信给我,告知义父一切详细的身体情况,如有疏漏,我会即刻要了他们的命。

然而自秋狩一别后,没过多久他们传信说,义父出了大事!

我顿时慌了,忙把手上的一切处理好,寻了个机会便出了宫。

我一路马不停蹄地回到了忘情谷,伺候义父的人把我领到了石室外。

他们告诉我,义父已经把自己关在这里三天三夜了,任凭谁敲门都不肯开。

我立时大怒,一巴掌把其中一人给扇倒了,“为何这么长时间,才把这个消息告诉我!”

我知道这些人也是无奈,可是我控制不住自己,他们怎么能放任义父如此任性,他如今的身子关在这里面三天三夜,怎么可能受得了!

我叫这些人都滚下去,来到石室门边,我敲门。

“义父,我是全儿,我回来看您了!”

里面什么动静都没有,这道门仿佛将我和义父阻隔成了两个世界。

我心里慌得厉害,颤抖着手继续敲门,“义父,您把门开开,您不想见到全儿了吗?全儿给您买了都城东街果子铺的糕点啊!”

还是没有动静,我知道不能再等下去了。

赶忙叫人,合力把这道石门给撞了开。

门开后,我第一个冲了进去,“义父!”

然而我并没有看到义父的影子,石室内昏暗,我命人点燃所有的蜡烛,可是义父像是完全在人间蒸发了一样,全然没了踪影。

我急的心脏狂跳,一转眼看到了一角开启的地炉,以及那地炉门旁叠放的整整齐齐的斗篷和骷髅面具。

我终于明白了过来,跌跌撞撞地奔了过去,跪倒在地炉门旁。

“……义父?”我不敢置信地去伸手触摸那墨色的斗篷,只是那斗篷早已没了那人的温度。

我望了望地炉深处闪烁的点点赤红,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义父!义父——!”

我紧紧攥着斗篷,冲着地炉内大声嘶喊,只是那个男人再也不会回来了!

义父走了,他也许已经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支撑不了多少时日了,所以他选择了自我了断。

孤身跳进地炉,落了个飞灰湮灭。

这个世上又一个对我好的人离去了,我忘记了悲伤,忘记了疼痛,我会继续像狗一样地残活下去。

若有来世,我一定投胎成为义父真正的孩子,伴他孤身到老,永不离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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