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与男人哪种形式上的交流,最后都会演变成身体上的摩擦,而且这一摩擦,又是大半夜。
一个难得的周末,夏晴悠懒洋洋起床,发现男人在家,没有出门的意思。
他有很多老人的习惯,早起看报,倒躺椅上晒太阳,是经常做的一件事。
他的手机桌面很干净,除了几个装机自带的必要软件,其他那些影音娱乐,游戏新闻类的,一个都没有。
对他而言,手机只是跟外界联络的工具,他有一个庞大的百人智囊团,专门为他搜集这个世界正在发生改变的所有重要信息,足够他预见未来五年,甚至十年的经济形势。
所以,外界经常用迷之字眼形容他,说他是一个哪怕睡在身边,用尽一生也无法参透的男人。
可不是!
她用了两辈子,也还是稀里糊涂的,有时觉得自己差不多看透了,可他下一秒做出的举动,又让她感觉自己对他的了解,仍是有待加强。
夏晴悠穿着纯白的睡袍,走到男人身边,反复将开场白想了几遍,咳了咳,郑重的说,“我中午去二舅家吃饭,可能要下午三四点回,先跟你报备一下。”
二舅妈为了她方便,将两个合伙人请到家里吃饭,然后商量定做衣服的事。
夏晴悠感激二舅妈这么为她着想,所以,今天必须过去,不能爽约。
男人前半夜拉着夏晴悠运动,后半夜又做了很久的梦,梦到的全是夏晴悠连人带车跌落山崖的场景,气色不是很好,看夏晴悠也是一副恹恹的表情,弄得夏晴悠摸不着头脑,左思右想,自己哪里得罪他了,貌似这几天都很乖啊。
忽而,夏晴悠灵光一闪,返回房间,从包包里拿出一封粉色的信,紧紧攥着,再回到露台,站到躺椅一侧,有些别扭的递给男人,“你要的东西。”
“什么东西?”
荣景霆却是连个眼角也没有给,望着远方绵延的青山绿水,目光显得有些迷蒙。
“你要我写的啊!”
明知故问,她偏不说。
“我要你写什么了?”
男人就好像失忆了,不接,偏要问到底。
夏晴悠瞪着眼角,冒出一个英文组合词语,“Love Letter!”
够直接了吧,叫你装!
谁知,男人还真的装上瘾了,居然问她,“什么意思?”
一个在国外拿到博士学位的海归高材生居然听不懂英文,骗鬼哦。
夏晴悠那个气啊,如果脸上长了胡子,她早就吹胡子瞪眼了。
“情、书!”
两个字,发音清晰,吐字很重,他如果连国语都听不懂,那就真的矫情,过分了。
荣景霆终于将视线从远景中收了回来,扭头,看着女生,“你的发音不太标准,我听得不是很清楚。”
“......”
她英文不好,怪她喽!
不好意思,这个锅,她不背。
夏晴悠将信封放到男人身上,“我已经按你说的做了,我去趟舅舅家,你不会不同意吧,即使是结了婚,女人也有回娘家的权利,所以,今天中午不陪你吃饭,晚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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