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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 温柔乡(闫红衣,金玲)

闫红衣在怀胎六月时被当时还是赵王的表哥给带走了,她是个汉人,但肚子里怀着的却是柔然人的种,这对于同样身为皇族的赵王而言,无异于将他的脸面狠狠踩在地上。

好在由于耶律才被忠勇侯砍了头,柔然部落的首领再也没有了继承人,甚至就连血脉都只剩下最后一点——闫红衣肚子里这个还未出生的孩子。

因为这个缘故,即使老首领已经恨毒了大业,恨极了皇室,他也不会对闫红衣出手,对老首领而言,闫红衣就是那令人作呕的老鼠,但肚子里那块肉却好比精美绝伦的瓷瓶,万万不能因小失大。

不止尊奉程朱理学的汉人看重自己的后代,柔然的老首领也是如此,为了自己未出世的宝贝孙子,所有的柔然人都退离边关,用丰沛的牧草和健壮的牛羊从赵王手中交换了闫红衣。

柔然虽然是个不小的部落,但牛羊对草原上的人来说,比命根子还要珍贵。

老首领让他们拿出珍宝,来换回一个大业的女人,草原上的牧民即使嘴上不说,心里头肯定也不会舒坦。

就这样,马上就要临盆的闫红衣被送到了草原上。

关外不比京城,除了一望无际的绿草以及牛羊之外,根本看不到其他的东西。

初看景色辽阔,但再美的风景也架不住一遍一遍地看着。

在马车上呆了不过三天,闫红衣就已经有些受不了了。

她受不了粗糙的食物,她听不懂那些女奴们说的话,更不喜欢这些柔然人看着她的眼神。

女人们在打量闫红衣时,总是先将目光放在她高高耸起的肚皮上,之后才会仔细看着她的脸,三两个聚在一起,小声嘟囔着什么,眼神中透露着毫不掩饰的厌恶,好像她是什么脏东西似的。

闫红衣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感受不到这些人的恶意?

女人心里又憋气又害怕,草原到底不是京城,没有人在乎她郡主的身份,要不是肚子里还怀着耶律才的孩子,她的日子怕是更加难过了。

陷入爱情的女子如同飞蛾一般,奋不顾身地往熊熊烈火中扑去。闫红衣当初能为了耶律才,扮作盼儿呆在褚良身边,可见也是动了真情,只可惜在那股炙热的情意渐渐消褪之后,她的理智逐渐回归脑海。

想到自己曾经做过的事,闫红衣不由对已经死去的耶律才生出了几分愤怨,但即使她再是不甘,现在也没有了转圜的余地,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保住性命才好。

因为怀孕的缘故,闫红衣的身段儿比先前丰腴了几分,除了腹部高高隆起之外,胸前那两团也是圆鼓鼓的,隔着薄薄的一层衣裳都能看出几分。

大业的女子比起柔然人骨架要纤细些,没有经过风沙的磋磨,闫红衣的皮肉白皙弹润,连个汗毛孔都瞧不见,与拥有麦色皮肤的北方佳丽完全不同,整个人显得小巧玲珑,让马背上的汉子们一个个都看直了眼。

这样娇柔美丽的小女人,放在哪里都会引人瞩目,就算闫红衣肚子里怀着老首领的孙子,也不例外。

老首领膝下只有耶律才一个儿子,现在耶律才那小子都被石进给活刮了,一个绝了后的老东西,即使坐在首领的位置上,底下那些猛将也不会心服。

马背上长大的男人大多都是直来直往的性子,想要什么,就会二话不说给抢来。

闫红衣是个女人,在那些汉子眼里,与牛羊也没有什么差别,将这个美丽的女人当作自己的私产,是无上的荣耀!

有一个叫那顺的将领,在闫红衣羊水破了的那天晚上,用弯刀亲手割下了老首领的头颅,成了柔然部落新一任首领。

闫红衣母子两个,也成了那顺的所有物。

娇柔的美丽在草原上十分罕有,那顺虽然粗豪,却是个怜香惜玉的人,恨不得给闫红衣最好的生活,他不舍得美人伤心落泪,没有按照部落的规矩将孩子杀了,反而认作义子,养在身边。

过了几年,柔然部落被匈奴的铁蹄征服,那顺成为阿古泰手下的将军,闫红衣正好也熬死了那顺的正室,取而代之,成了新的将军夫人。

*

*

即使自小生在边城,长在边城,金玲也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乡。

当她跟随着车队从边城中离开时,说不惶恐那肯定是假话。

紧紧将儿子抱在怀里,金玲坐在柔软的羊毛毡子上,用小勺舀了些蜂蜜水,喂到张重口中。

马车的帘子被人一把掀了开,车里伺候的两个奴婢赶忙行礼。

阿古泰摆了摆手,两个会说汉话的女奴退了下去,车里只剩下他们两个。

男人一屁股坐在了金玲身边,一男一女挨得极近,中间几乎没有任何缝隙。

金玲虽然已经跟阿古泰做过那档子事儿了,甚至还有了重儿,但跟这蛮子在青天白日之下如此亲密,她还是有些不习惯。

娇柔的身子往旁边躲了躲,但马车拢共也就那么大,金玲挪一寸,阿古泰就跟着挪一寸。

等到女人紧紧贴着车壁时,便已经无路可退了,这蛮子也如同一面会散发炙热温度的铜墙铁壁一般,死死贴着她。

灼热的气息喷洒在耳畔,阿古泰哑声问:

“这小崽子才一岁吧,断奶了吗?”

听到这话,金玲没来由地觉得有些危险,不过她不敢撒谎,只能硬着头皮如是说道:

“平日里时不用喝了,但重儿有时候闹的厉害,喝些……才能乖。”

幽深的鹰眸霎时间烧起了一把火,那股热度简直要将金玲给焚烧殆尽。

她警惕地盯着眼前的男人,突然感觉到一只大掌攀上了她的……

匈奴不像汉人,恪守礼教,不愿做出那等白日宣淫之事。

阿古泰不懂、也不想懂大业的规矩,他从看到这个女人的第一眼,就想占有她,让金玲成为他的女人。

当然,他也确实那么做了。

只可惜自己没有早早将金玲接到关外,否则他也不用活的像个和尚似的,一年多都没有尝到女人的滋味儿。

粗粝的大拇指在嘴角抹了一把,阿古泰看着面颊酡红,双目紧闭的小女人,喉间忍不住发出闷闷的笑声。

“金玲,你是我的汗妃,这种事情总要习惯。你先前可答应过我,给我生好几个儿子,要是反悔的话,我就把这个小崽子扔到草原上喂狼!”

对上男人眼中的凶光,金玲知道阿古泰没有撒谎。

满心羞窘如同潮水般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浓到化不开的惊惧。

她死死咬着唇,张了张口,想要说些什么。

原本因为恼恨阿古泰强行将自己掳到关外,金玲不想告诉他重儿的身世,但此时此刻却不同,这个男人说一不二,万一自己哪天惹恼了他,重儿的性命恐怕真就保不住了!

金玲不愿意拿自己儿子的性命来做赌注,重儿是她怀胎十月费尽千辛万苦才生下来的孩子,是她的命,要是重儿有了什么三长两短,她还活着有什么意思?

眼见着女人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苍白下去,阿古泰不免有些心疼,瞪了小崽子一眼,刚想改口,就听到女人带着哭腔的声音:

“重儿根本不是张家的骨血,他是你的孩子……”

已经到了嘴边的话被咽入喉中,男人鹰眸中涌起了浓浓的震惊之色,阿古泰只觉得自己听错了,那个小崽子竟然会是他的儿子,怎么可能?

金玲怕男人不信,赶忙将张重抱在怀里,跪坐在阿古泰面前,道:

“他的眼睛是深蓝色的,只有色目人才会这样,汉人哪会如此?”

凸起的喉结来回滑动,男人英俊的面庞霎时间涨得通红,他死死地盯着女人怀里的孩子,借着透进来的阳光,看到张重泛着幽蓝的瞳仁,根本移不开眼。

不是所有男人都心胸宽广,天知道阿古泰有多介意这个孩子。

张重在他眼里就是个孽种,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阿古泰,他强抢了别人的妻子。草原上的苍鹰并不在意金玲的过去,却无法接受自己的汗妃心里想着念着别的男人。

而张重,就是这样一根刺,深深扎在了匈奴首领的心口上。

此时此刻,这根刺被金玲亲手拔下来了,那种感觉阿古泰无法用言语来描述,他心脏跳的飞快,双手颤抖的将张重从金玲怀里接过来,冒出青黑胡茬儿的一张脸紧紧贴着小娃的面颊。

孩子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奶香味儿,金玲身上也有这股味道。

大概是被刺硬的胡茬儿扎的有些疼了,张重扯着嗓子不住嚎哭起来,声音之大,将阿古泰都给吓了一跳。

“他哭了!”

阿古泰手忙脚乱的抱着孩子,明显有些不知所措。

金玲接过孩子,将襟口松了松,背过身子给儿子喂.奶。

盯着女人的背影,阿古泰的气息已经无法保持平稳,变得急促了不少。

嚎哭声渐渐减弱,小娃儿不住抽噎着,两眼里含着泪花儿,脸蛋憋得通红,阿古泰提心吊胆地看着,等到金玲好不容易把孩子给哄好了之后,在战场上叱诧风云的男人才松了一口气。

阿古泰从背后紧紧抱住金玲,粗粝大掌握着小娃柔软的手,好像环住了整个世界。

人说温柔乡即是英雄冢,以前阿古泰不信,但现下却由不得他不信。

怪不得褚良那么轻易将金玲母子送出边城,这样的女人,如同精铁千锤百炼制成的锁链,将他紧紧缚住,在他阿古泰有生之年,再也不会与大业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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