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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我有我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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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使我1介然有知2,行于大道,唯施3是畏。大道甚夷4,而人5好径6。朝甚除7,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8,财货有余,是谓盗竽9。非道也哉!

[译文]

假如我稍微地有了认识,在大道上行走,唯一担心的是害怕走了邪路。大道虽然平坦,但人君却喜欢走邪径。朝政**已极,弄得农田荒芜,仓库十分空虚,而人君仍穿着锦绣的衣服,佩带着锋利的宝剑,饱餐精美的饮食,搜刮占有富余的财货,这就叫做强盗头子。这是多么无道啊!

[注释]

1、我:我,指有道的圣人。老子在这里托言自己。

2、介然有知:介,微小。微有所知,稍有知识。

3、施:邪、斜行。

4、夷:平坦。

5、人:指人君,一本作“民”。

6、径:邪径。

7、朝甚除:朝政非常败坏。一说宫殿很整洁。

8、厌饮食:厌,饱足、满足、足够。饱得不愿再吃。

9、盗竽:竽又作夸。即大盗、盗魁。

[引语]

这一章尖锐地揭露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矛盾现象。在《道德经》一书中,有几处谈到这个问题,如三章、十九章、五十七章、七十五章等。本章描述了社会的黑暗和统治者给人们带来的深重灾难,尤其是统治者凭借权势和武力,对百姓姿意横行,搜刮榨取,终日荒淫奢侈,过着腐朽靡烂的生活,而下层民众却陷于饥饿状况,农田荒芜、仓藏空虚。这种景况,无怪乎老子把统治者叫做“盗竽”。这一章的内容也可以说是给无道的执政者们——暴君所画的像。

[评析]

杨兴顺说:“‘盗夸’之人过着奢侈生活,而人民却在挨饿。按照老子的学说,这类不正常的情况是不会永远存在下去的,人类社会迟早会回复它自己最初的‘天之道’。老子警告那些自私的统治者,他们永远渴望着财货有余,这就给自己伏下极大的危机。‘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四十六章)。这样,他们违背了‘天之道’的法则,而‘不道早已’(三十章)。让早已忘却先王的金科玉律的自私的统治者不要这样设想,以为他们的力量是不可摧毁的。这样的日子是会来临的:统治者将因自己的一切恶行而受到惩罚,因为在世界上,‘柔弱胜刚强’。老子对于压迫者的炽烈仇恨,对于灾难深重的人民的真挚同情,对及对于压迫人民、掠夺人民的社会政治制度必然崩溃的深刻信念——这些都是老子社会伦理学说中的主要特点。”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从社会稳定与展的角度,抨击当政的暴君为“盗竽”,这是从老子开始到庄子的道家最为可贵的重要观点。在庄子外杂篇里,他提出“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是传统的观点。事实上那些“财货有余”的人才是货真价实的“盗竽”,“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这是从被压迫的劳动者的利益出而出的呐喊。从这种观点中,我们也感到这说明了老子并不是腐朽的没落的奴隶主贵族利益的代言人,而是真切地代表了被压迫者的愿望。

[原文]

善剑者不拔,善抱1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2。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3;修之于邦4,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5,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

[译文]

善于建树的不可能拔除,善于抱持的不可以脱掉,如果子孙能够遵循、守持这个道理,那么祖祖孙孙就不会断绝。把这个道理付诸于自身,他的德性就会是真实纯正的;把这个道理付诸于自家,他的德性就会是丰盈有余的;把这个道理付诸于自乡,他的德性就会受到尊崇;把这个道理付诸于自邦,他的德性就会丰盛硕大;把这个道理付诸于天下,他的德性就会无限普及。所以,用自身的修身之道来观察别身;以自家察看观照别家;以自乡察看观照别乡;以平天下之道察看观照天下。我怎么会知道天下的情况之所以如此呢?就是因为我用了以上的方法和道理。

[注释]

1、抱:抱住、固定、牢固。

2、子孙以祭祀不辍:辍,停止、断绝、终止。此句意为:祖祖孙孙都能够遵守“善建”、“善抱”的道理,后代的香火就不会终止。

3、长:尊崇。

4、邦:一本作“国”。

5、故以身观察,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自身察看观照别人;以自家察看观照别家;以自乡察看观照别乡。

[引语]

本章讲“道”的功用,即“德”给人们带来的益处。本章是四十七章和五十二章的重要补充。例如,四十七章说:“不出户,知天下”;五十二章说:“即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要做到这一点,还要做到“塞其兑,闭其门”。那么在本章里,老子讲了修身的原则、方法和作用。他说,修身的原则是立身处世的根基,只有巩固修身之要基,才可以立身、为家、为乡、为天下,这就是“道”。老子认为这是唯一正确的认识方式和途径。

[评析]

本章说到“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这一句是从一身讲到天下。读此句,使人不自觉地想起儒家经典之一的《大学》中所讲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所谓“八条目”。这也是从一身讲到天下。道家与儒家在修身问题上并不相同,但也不是完全不相同。这相同之处就在于,他们都认为立身处世的根基是修身。稍后一些的庄子也说,“道之真,以治身,其余绪,以为国”。所谓为家为国,应该是充实自我、修持自我以后的自然展;而儒家则是有目的性地去执行,即一为自然的,一为自持的,这则是儒、道之间的不同点。

[原文]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1不螫2,猛兽不据3,攫鸟4不搏5。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6,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7,和之至也。知和曰“常“8,知常曰“明“,益生9曰祥10,心使气曰强11。物壮12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译文]

道德涵养浑厚的人,就好比初生的婴孩。毒虫不螫他,猛兽不伤害他,凶恶的鸟不搏击他。他的筋骨柔弱,但拳头却握得很牢固。他虽然不知道男女的交合之事,但他的小生殖器却勃然举起,这是因为精气充沛的缘故。他整天啼哭,但嗓子却不会沙哑,这是因为和气纯厚的缘故。认识淳和的道理叫做“常”,知道“常”的叫做“明”。贪生纵欲就会遭殃,欲念主使精气就叫做逞强。事物过于壮盛了就会变衰老,这就叫不合于“道”,不遵守常道就会很快地死亡。

[注释]

1、毒虫:指蛇、蝎、蜂之类的有毒虫子。

2、螫:毒虫子用毒刺咬人。

3、据:兽类用爪、足年攫取物品。

4、攫鸟:用脚爪抓取食物的鸟,例如鹰隼一类的鸟。

5、搏:鹰隼用爪击物。

6、朘作:婴孩的生殖器勃起。朘,男孩的生殖器。

7、嗄:噪音嘶哑。

8、知和曰常:常指事物运作的规律。和,指阴阳二气合和的状态。

9、益生:纵欲贪生。

1o、祥:这里指妖祥、不祥的意思。

11、强:逞强、******12、壮:强壮。

[引语]

本章讲处世哲学,即“德”在人身上的具体体现。前半部分用的是形象的比喻,后半部分讲的是抽象的道理,老子用赤子来比喻具有深厚修养境界的人,能返回到婴儿般的纯真柔和。“精之至”是形容精神充实饱满的状态,“和之至”是形容心灵凝聚和谐的状态,老子主张用这样的办法就能防止外界的各种伤害和免遭不幸。如果纵欲贪生,使气逞强,就会遭殃,危害自己,也危害别人。

[评析]

在本章里,老子用夸张的手法这样写道:把“德”蕴含在自己的身心里,而且积蓄得十分深厚,就像无知无欲的赤子,毒虫、猛兽、恶禽都不会去伤害他,同时他也不会去伤害禽兽虫豸,所以不会招引兽禽的伤害。他形象地说婴儿的生殖器勃起和大声哭喊,这是他精力旺盛和保持平和之气的缘故。他讲赤子的特点是柔弱不争和精力未散,其核心还是“和”。车载说,老子书谈到“和”字,有三处应予重视,一为“和其光”,一为“冲气以为和”,一为“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它以“和光”与“冲气”与“婴儿”来说明“和”,都是在谈统一,都是在谈“混成”的状态。“和光”就“复归其明”说,当光射到了物件的时候,有射到的一面与射不到的另一面,“和其光”是把两者统一起来,回复到“明”的“混成”的状态。“冲气”是万物的开端,万物含有负阴、抱阳的两方面,两者经常是统一的,表现出用之不盈无所不入的作用。婴儿是人的开端,少年、壮年、老年都以之为起点,但婴儿浑沌无知,与天地之和合而为一。“和”所表示的统一,包含着对立在内,是有永恒性的,所以说“知和曰常”。(《论老子》,第69页)老子承认“万物并作”的世界的多样性和普遍存在的矛盾,对社会上存在的占有、掠夺、欺诈、征战的状况极为悲愤,把统一看成他所要追求、所要恢复的事物的常态。

[原文]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1。塞其兑,闭其门2;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3,是谓玄同4。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5;故为天下贵。

[译文]

聪明的智者不多说话,而到处说长论短的人就不是聪明的智者。塞堵住嗜欲的孔窍,关闭住嗜欲的门径。不露锋芒,消解纷争,挫去人们的锋芒,解脱他们的纷争,收敛他们的光耀,混同他们的尘世,这就是深奥的玄同。达到“玄同”境界的人,已经脱亲疏、利害、贵贱的世俗范围,所以就为天下人所尊重。

[注释]

1、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此句是说,知道的人不说,爱说的人不知道。另一种解释是,聪明的人不多说话,到处说长论短的人不聪明。还有一种解释是,得“道”的人不强施号令,一切顺乎自然;强施号令的人却没有得“道”。此处采用第二种解释。

2、塞其兑,闭其门:塞堵嗜欲的孔窍,关闭起嗜欲的门径。

3、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此句意为挫去其锐气,解除其纷扰,平和其光耀,混同其尘世。

4、玄同:玄妙齐同,此处也是指“道”。

5、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这几句是说“玄同”的境界已经出了亲疏、利害、贵贱等世俗的范畴。

[引语]

四十二章和前一章讲的都是“和”,这一章接续前章,重点讲的也是“和”。四十二章说“冲气以为和”,是讲事物矛盾着的双方,经过斗争而达到和谐与统一。前一章讲的“知和曰常”,即以和为事物的常态。本章讲怎样可以保持常态的和。这三章之间层层深入,逻辑性极强,向人讲述了“和”的最高道德境界。不过这一章文字蕴含很深,这就不仅仅是指执政之人,而且也包括世间人们处事为人的人生哲理。他要求人们要加强自我修养,排除私欲,不露锋芒,脱纷争,混同尘世,不分亲疏、利害、贵贱,以开豁的心胸与无所偏的心境去对待一切人和物。如此,天下便可以大治了。

[评析]

在老子看来,得“道”的圣人,即修养成理想人格的人,能够“挫锐”、“解纷”、“和光”、“同尘”,这就达到了“玄同”的最高境界。对此,车载评论说:“锐、纷、光、尘就对立说,挫锐、解纷、和光,同尘就统一说。尖锐的东西是容易断折不能长保的,把尖锐的东西磨去了,可以避免断折的危险。各人从片面的观点出,坚持着自己的意见,以排斥别人的意见,因而是非纷纭,无所适从,解纷的办法,在于要大家从全面来看问题,放弃了片面的意见。凡是阳光照射到的地方,必然有照射不到的阴暗的一面存在,只看到了照射着的一面,忽略了照射不着的另一面,是不算真正懂得光的道理的,只有把‘负阴’、‘抱阳’的两面情况都统一地加以掌握了,然后才能懂得‘用其光,复归其明’的道理。宇宙间到处充满着灰尘,人世间纷繁复杂的情况也是如此,脱尘世的想法与做法是不现实的,众人皆浊我独清的想法与做法是行不通的,这些都是只懂得对立一面的道理,不懂得统一一面的道理。只有化除成见、没有私心的人,才能对于好的方面,不加阻碍地让它尽量挥作用,对不好的方面,也能因势利导,善于帮助它挥应有的作用,‘同其尘’,是对立的统一道理的较高运用。”(《论老子》,第48面)(未完待续。)